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区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2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2022年,面对疫情影响和经济下行压力等多种挑战,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全区上下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执行人大相关决议,勠力同心,攻坚克难,社会运行平稳有序,高质量发展态势强劲。着力加强税源建设,坚持助企纾困,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兜住“三保”和疫情防控支出底线,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升基层治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总体来看,各部门能够严格执行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要求,财政收支运行平稳有序,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
——强化组织收入不放松。在疫情及减税降费政策叠加因素影响下,财税等部门攻坚克难,强化税收征管,加强非税收入征缴,紧盯目标任务,应收尽收。2022年,全区财政总收入完成32.72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4.55亿元,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比重为87.9%。
——增进民生福祉有力度。一是加大民生保障投入。全区财政公共预算支出40.91亿元。民生工程财政十三项支出32.68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9.9%。二是全面落实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全区落实新的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兑现金额达6.95亿元,惠及纳税人1.22万户(次)。三是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22年,共获得提前 (略)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总额7714万元,批复项目155个。四是切实做好纾企解困工作。积极组织做好减免房租工作,保障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正常生产经营,2022年全区减免承租户38户,减免金额43.55万元。
——发展和安全两兼顾。一是妥善处置到期债务风险。全面测算当年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所需资金,并纳入年初预算管理。按照每季度到期的本金、利息支出,及时做用款计划,及时拨付资金。2022年12月末化债率为107.4%,超过原定化债计划。二是积极争取新增政府债券。省财政厅下达我区2022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20.5057亿元,其中:提前下达限额10亿元,第二批限额10.5057亿元,已发债金额合计20.5057亿元。
一、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万元,上级补助收入*万元,债券转贷收入22824万元,调入资金*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0161万元,区级财政收入总计*万元。
2022年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万元,上解支出7295万元,债券还本支出9792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3735万元,区域间转移性支出610万元,区级财政支出总计*万元。
收支相抵财政滚存结余43367万元。
(一)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存在的问题。
1.串用三公经费指标用于日常开支
公用经费实际执行数与三公消费监控平台统计数不符,三公经费指标被串用于日常开支。审计发现,春涛镇、余江国际商贸园区管委会、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等24个预算单位存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实际执行数大于三公消费监控平台统计数情况。上述24个预算单位挪用公务接待费100.88万元用于开支办公经费等日常费用,挪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34万元用于开支差旅费等日常费用。
2.预算编制不科学
审计发 (略) 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略) 管理监察大队、工业园区、杨溪乡人民政府等12个预算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执行率低于50%,其中8个预算单位预算执行率为0,预算编制不科学。
3.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及时拨付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区财政局未及时拨付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影响资金使用效益。
(1)地质灾害防治资金(鹰财资环指(2022)12号)97万元未及时拨付;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资金(赣财预指(2022)38号)610万元未及时拨付;
(3)彩票公益金(鹰财教指(2022)46号)15万元未及时拨付。
4.非税收入3037.92万元未及时缴入国库
(1)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余江区财政局应缴国库资金科目存在结余2961.63万元,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
(2)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余江区财政局非税收入账户利息收入76.29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
5.绩效评价工作不规范,未有效应用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区财政局2022年12月底的《项目绩效自评进度表》,各预算单位有134个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0,流程状态仍为单位填报状态,绩效自评未及时填报。对于未及时进行绩效自评的预算单位,区财政局未建立绩效管理考核通报制度,未将绩效评价结果有效应用于预算安排、问题整改等方面。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23年5月9日-7月11日,区审计局对区科技局2022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区科技局年初预算批复117.69万元,年末决算516.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8.75%。2022年获 (略) 级重大专项资金250万元、科贷通贴息11.5万元、科技创新奖励资金30.4万元、一村一品项目资金10万元。审计发现问题如下:
1.预算编制不规范
2022年,区科技局年初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为117.69万元,决算草案财政拨款收支为516.36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未列入部门预算。
2.串用预算指标,未专款专用
2022年,区财政局下达给区科技局公务接待费指标2万元,区科技局将该指标的2万元全部用于支付办公费、走访费等支出项目。根据三公消费监控平台显示,区科技局2022年实际发生公务接待费0.56万元,均从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指标中支出。
3.未及时清理往来
截至2023年5月,区科技局存在10.91万元应收账款未及时清理。
(三)专项债券审计情况。
1.专项债券资金政策落实和使用方面
(1)未开展绩效评价
(略) 公安局余江分局2022年余江区智能安防小区项目工程已完工,未开展绩效评价。
(2)挤占、挪用专项债券资金47.18万元
2022年余江区智能安防小区项目专项债券资金3200万元,支付后台装修工程47.18万元,其主要内容为后台办公室室内装修,实际与智能安防小区项目无关联。
(3)专项债券资金80526.74万元使用不及时,资金未充分发挥效益
①2022年余江区 (略) 实施的粮食仓储物流建设项目、余江区汽车配件园厂房建设项目、电子信息产业园二期标准厂房项目及精密元件工业产业创投社区项目专项债券80000万元,工程进度缓慢,至审计日资金结余累计达64697.52万元。
②余江区教体局2022年城区学前教育新建及提升项目专项债券资金5000万元,至审计日,只完成了春涛镇中心幼儿园及潢溪镇中心幼儿园提升改造项目的预算审核。项目推进缓慢,资金结余4700万元。
③区文广新局负责的2022年余江区全域红色旅游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专项债券10000万元,方案涉及项目100多项,目前只实施了14个项目,项目进度缓慢,资金结余7220.95万元。
(略) (略) 负责的2022年余江区城区停车场建设工程项目专项债券6057万元,至审计日,其中5个停车场未实施,工程进度缓慢,资金结余3908.29万元。
2.专项债券投资项目管理方面
(1)未经公开招投标,直接发包确定设计单位
余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城区三条道路(交通路、国喜大道、安仁大道)管网改造项目的设计单位通过直接发包方式确定为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 (略) ,涉及设计费157.52万元。
(2)超合同支付工程进度款
2022年余江区智能安防小区项目专项债券资金3200万元,合同价款2553.37万元,工程已完工。合同约定工程完工验收合格未进行结算前支付工程合同价的70%,工程未通过结算, (略) 公安局余江分局已支付工程款的95%,超合同支付工程进度款25%,计638.34万元。
(四)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1.部分单位固定资产台账账面资产与实物不相符
区疾控中心2023年固定资产台账显示车辆数4辆,实际车辆数为2辆,2辆已移交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但未作核销处理,造成账实不符;区邓埠街道办事处2023年固定资产台账显示车辆数8辆,实际车辆数为3辆。车辆发生变更但未作核销处理,造成账实不符。
2.部分单位固定资产登记未做到一物一卡
根据固定资产卡片显示,区疾控中心购买台式电脑、挂式空调、立式空调、打印机、冰箱等设备,未做到一物一卡;余江区第六中学资产总额259.35万元,购买实验室设备均批量入账,未做到一物一卡。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在开展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时发现:
(一)违规使用设备更新改造贷款资金。
经查看, (略) 设备更新改造贷款资金3800万元,用于偿还本息138.75万元。
(二)未及时退还保证金,涉及金额30.5万元。
截至2023年6月, (略) (略) (略) 财园信贷通未续贷,余江区工业园区未及时退还保证金,涉及金额30.5万元。
三、重点民生领域审计情况
(一)死亡人员占用保障性住房未及时清理。
根据区房管局提供的保障性住房人员名单发现,截至审计之日有29人已死亡,仍占用保障性住房29套(审计期间已清退2套),其中:廉租房4套(审计期间已清退1套);公租房25套(审计期间已清退1套)。
(二)占用城乡住宅专项资金20万元。
区房管局2018年5月16日使用城乡社区住宅资金向余江县房产测绘所支付20万元用于购买测绘设备升级资质。
(三)违规发放死亡人员水库移民直补。
2020年水库移民直补发放明细中发放2019年死亡人员6名计3600元;2021年水库移民直补发放明细中发放2020年死亡人员2名计1200元。
(四)居民生活用水排污设施建设缓慢。
截至2022年9月,潢溪镇已建成污水处理厂并投入使用,但集镇污水未引入污水处理厂,污水管道仍在建设当中未完工。
四、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2022年10月至2023年7月完成的公共投资项目审计共15个。送审金额30688.74万元,审定金额30064.97万元,审减金额623.77万元,审减率2%。
审计发现存在的问题有:多计工程结算价款、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未按规定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按规定设置会计账簿等。
五、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2022年10月至2023年7月完成1个单位领导任中经济责任审计,21个单位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发现存在死亡人员占用保障性住房未及时清理、占用城乡住宅专项资金、违规在下属企业单位开支、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收取企业工作经费、违规扩大开支范围、部分商品服务未经政府采购、公款私存且存在个人挪用现象、应列未列固定资产等问题。
六、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2022年10月至2023年7月,审计共发现并移送问题线索3起,涉及资金1767万元。
(一)公职人员、领导干部亲属与管理服务对象及下属单位发生资金往来,涉及金额711.08万元。共发现此类问题线索2起。已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二)挪用专项资金。共发现此类问题线索1起,涉及资金1055.92万元。已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七、审计建议
(一)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推动政策落地见效。一是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体系,及时将财政资金分配拨付到各单位,提升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合理安排支出预算规模,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围绕区域重点任务、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做好区域发展和财政保障能力的协调统筹。
(二)加强预算管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从严从紧编制支出预算。建立重点项目绩效跟踪机制,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完善并严格执行绩效管理考核通报制度,有效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于预算安排、问题整改等方面。
(三)加强协作监管,强化债务风险防范。压实各方责任,从资金需求端和供给端同时加强监管,阻断新增隐性债务路径,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加强风险分析研判,定期监审评估,逐步降低债务风险水平,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严禁“以拨代支”、“一拨了之”等行为,健全项目管理机制,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确保法定债券不出任何风险。
(四)加强统筹盘活,提升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规范各类资产登记和核算,完整、准确反映行政事业性资产情况。严格执行资产配置、管理和使用有关规定,积极盘活各类存量资产,加强预算安排与资产配置衔接,做到新增资产配置与资产存量挂钩,不得超预算超标准配置资产。
(五)加强审计整改,推动完善体制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整改工作机制,落实整改责任,完善相关制度。二是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审计整改第一责任,及时纠正违纪违规问题,深入分析,举一反三,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建立整改问责机制,对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的,要严格追责问责。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我们将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做到“如臂使指、如影随行、如雷贯耳”,切实发挥审计监督“特种部队”作用,自觉接受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为促进我区高质量跨越发展贡献审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