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天一精密机械(泉州)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泉州台 (略) (略) 66号
你单位2024年11月5日向本机关提出跨越、 (略) 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审批的申请。
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 (略) 法》第45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项,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交通行政许可,准予你(单位)依法从事下列活动:
确因你单位电力高压增容工程建设需要,同意你单位在张坂 (略) (X353)右侧桩号K3+ (略) 辅道和 (略) (*龙纸业对面)作顶管施工,其中:埋设电力管长约70米,设置两个检修井面积约4.5平方米,管径DN150,许可期限为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2月4日。施工结束后由你单位负责修复。
实施本许可事项,涉 (略) 路产的赔补偿费用,请你单位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7日内到申请表上邮箱查收相关缴款通知书并缴纳相关费用。
如在确定的时间内未按许可要求履行相关义务,将撤销本许可。
泉州台 (略) 管理委员会行政 (略)
2024年11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