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厅党组工作安排,厅党组第一巡察组于2022年9月22日至10月26日,对我中心开展了巡察。2023年1月18日,厅党组第一巡察组向我中心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一)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巡察整改自觉。厅党组第一巡察组指出的我单位存在的问题严肃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明确具体、务实管用,对于我中心在新时期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推动中心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指导作用。中心党委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最迅速的行动抓好巡察整改,确保了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完成整改任务。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巡察组反馈意见后,中心党委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深刻领会,制定了《 (略) 南运河河务中心 (略) 水利厅党组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成立了由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刘俊滨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所站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刘俊滨同志作为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力以赴抓组织动员、抓统筹协调、抓任务落实、抓督办指导,牵头解决整改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按照职责分工,全面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形成了班子带头、上下联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确保真改、实改、整改到位。
(三)加强监督指导,扎实推进整改落实。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召开党委会、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10余次,对反馈问题逐条逐项进行研究,修订完善整改措施、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将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3个问题细化为50个具体问题,共提出84项整改措施,每个问题整改任务都由一位中心领导班子成员牵头,并确定了具体的责任部门、完成时限。
3月17日,中心党委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厅人事处、巡察办、机关纪委相关领导列席指导。通过会前集中学生态文明思想,推进单位高质量发展力度不足。”
(1)关于“南运河‘穿运枢纽’和‘海口枢纽’分别于2011年和2016年被鉴定为“四类闸”,中心在推动两个重要枢纽重建方面进展缓慢”问题。
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需持续推进。
整改措施:穿运枢纽,由于缺少上位规划支撑,穿运枢纽除险加固重建项目尚在推进中。近期,为延缓工程老化速度、增加工程应急使用期限,满足枢纽安全度汛和应急供水保障要求,实施了穿运枢纽应急维修工程。工程于2023年3月10日开工建设,总投资954万元。
海口枢纽, (略) 水利水电勘 (略) (略) 已完成了《子牙新河海口枢纽除险加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修改完善, (略) 厅沟通。
(2)关于“未按要求研究制定本单位巩固拓展水利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2023年3月,人事科协同乡村振兴工作队,制定了《 (略) 南运河河务中心巩固拓展水利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 (略) 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2.“理论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新颁布的党内各类党纪法规、条例和重大决策等内容,作为党委会、理论学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论述精神,部署2023年网络安全工作,进一步夯实了网络安全工作基础,常态化筑牢安全防线。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根据单位人员调整,制定印发了《关 (略) 南运河河务中心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三是修订了《 (略) 南运河河务中心网络管理办法》。
(13)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有待加强,未发现严格执行进出单位检查健康码、行程码,测温、登记等记录,存在疫情防控安全隐患”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方案(第十版),研究制定了我中心各项工作的防控要求,采取了严格门禁管理,外来人员必须登记,严格控制会议范围和人数,做好办公环境的消毒卫生管理等措施,坚决堵塞疫情防控安全隐患漏洞。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用力不够,制度执行有欠缺。”
(14)关于“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专题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较少,未见2020、2021年召开专题会议记录”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中心党委高度重视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于3月27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制定了《 (略) 南运河河务中心委员会2023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清单》,坚持“严”字当头、做到“内容上全涵盖、对象上全覆盖、责任上全链条、制度上全贯通”,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纳入重要议事议题。
(15)关于“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还不够有力,未见对分管科室、闸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研究、部署和督导的记录;落实廉政谈话制度不到位,个别谈话中反映未进行廉政谈话”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研究制定了《 (略) 南运河河务中心委员会2023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清单》,进一步压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4月4日-4月14日班子成员按照清单要求,积极深入基层对分管科室、所站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同时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并形成相关记录记入所属党支部的支部手册。二是积极落实谈话制度,2023年2月份,党委班子成员多次深入各基层党支部指导工作,与支部书记、科室所站负责人、党员代表分别开展了廉政谈话,并形成谈话记录。
(16)关于“执行纪律处分制度不够严格,对党员进行纪律处分后的党员大会通报、回访谈话等程序无相关记录;廉政教育针对性不强,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作用发挥不充分,2019年3名党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未就此集中开展政治性警示教育”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2023年4月6日,中心纪委组织召开了全体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对近年来受党纪处分的案例及纪律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并以案为鉴,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举一反三,警钟长鸣,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二是中心纪委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的3名党员干部,组织开展了回访关爱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受党纪政务处分人员的关爱、教育和管理,帮助其汲取教训、重*信心、积极工作。
(17)关于“党委对纪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专题研究部署少,未配备专职纪检干部,党委没有向纪委通报审计问题清单”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2023年3月13日,中心党委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纪检工作,会上纪委书记对2022年纪委工作进行了总结,对2023年工作安排进行了汇报,党委委员尤其是党委书记对重点工作进行了布置和指导。二是严格履行干部聘用程序,聘用李文清同志为专职纪检监察员,专职负责纪检监察工作。三是3月20日党委向纪委通报了审计问题清单和整改情况,并责成纪委全面履行监督责任,全程跟踪监督审计、巡察整改工作。
2.“纪委自身建设存在薄弱环节,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18)关于“对纪检干部开展教育培训少,近三年南运河未组织单位纪检干部培训,纪检干部的理论素质和业务能力有待提高”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2023年4月4日,中心纪委组织开展了专、兼职纪检干部培训会议。学不断提高。
(38)关于“班子成员未按照要求对分管部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进行指导和点评,个别谈话中反映领导对分管科室党建督导少,对党员教育管理不够到位”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2023年2月份,中心党委成员分别列席参加了分管部门党支部的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并对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进行严肃认真的点评。二是广泛开展了深入的谈心谈话活动,了解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及时进行教育引导。
(39)关于“党委研究党支部建设工作较少,在2020年和2021年未开展党务工作培训”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2023年4月3日,中心党委对2022年支部党建工作考核结果进行了研究讨论,同时对2023年党建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安排部署。二是通过水利大 (略) 委党校集中封闭式培训(共四期:第一期4月3日-4月4日;第二期4月6日-4月7日;第三期5月4日-5月5日;第四期5月18日-5月19日)的方式,对党务干部和支部书记进行了集中培训教育。通过培训教育,有效的提高了我中心党员干部的党务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
3.“基层党建不够扎实,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严格。”
(40)关于“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召开不规范,谈心谈话落实不到位,党委委员未按要求讲党课”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根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有关要求,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严格按照程序和会议要求组织召开,会前广泛开展各层次的谈心谈话活动,谈话注重实效,做到结合工作实际谈,带着问题谈,最终达到交换意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的目的。会中,支部委员和其他党员依次进行对照检查,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实事求是的交换意见,沟通思想,达到纠正缺点、错误,消除思想和工作上的分歧、增进团结的目的。会后,完善和收集好谈话和会议资料,存入支部党建档案。同时,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在支部述职大会上进行汇报。2023年第一季度,党委委员分别为所在支部党员干部讲了一次党课。
(41)关于“《党支部工作手册》使用不规范,应记未记情况较为严重,存在发展党员程序记录不完整,党费票据金额不准确,‘三会一课’记录填写不规范,无党委考评结果等”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对《党支部工作手册》填写不规范的党支部进行了集中指导,同时下发通知,进一步规范支部手册的填写工作。严格检查各支部发展党员程序记录是否完整,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培训教育,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出现。二是安陵党支部党费票据金额填写错误,经核实后,重新填写。同时,下发通知,严格党费收缴和审核程序,党群科负责党费收缴的审核工作,财务科负责根据党费实缴数额及时开具收据,层层把关,彻底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出现。三是规范填写“三会一课”记录,规范填写党委考评结果。
(42)关于“个别干部档案中入党材料不完整,一名党员入党材料丢失未处理”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2022年12月经中心党委研究同意,向市直工委提交了张满利同志补办入党材料的申请,2023年1 (略) 直工委批复同意了张满利同志补办入党材料的申请,同时下发《入党志愿书》,并由该同志所在支部组织补填了入党志愿书,目前《入党志愿书》已完成填写,按照规定已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43)关于“落实党组织生活制度不规范,未严格落实党支部换届规定,党支部延期换届程序不规范,未按要求报上级党组织批准”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2022年10月,我中心各支部已按照党支部换届的有关规定,完成换届工作,换届选举结果已向上级党组织报备。同时,根据中央组织部下发的《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的通知》精神,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了《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实施办法》。
4.“干部队*建设相对偏弱,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
(44)关于“党委推进干部队*建设力度不够强。35岁左右的科级干部配备,未达到厅党组规定的年龄梯次结构要求;科级领导干部严重空缺,省水利厅批复南运河科级领导干部职数 48人(正科级19 人,副科级29人),现有22人(正科级14人,副科级8人),仅达到 45.8%,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单位工作顺利开展;没有形成有效的干部交流机制,存在科级干部在同一岗位上任职过长”问题。
此问题整改基本完成。
整改措施:中心党委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集中整改期内,组织完成了17名科级干部(其中3名正科、14名副科)选拔聘用工作,科级干部配备率和年龄梯次机构已满足要求。3月份因“干部工作冻结”,致使1名“科级干部在同一岗位上任职过长”的问题未得到及时有效解决。5月8日,中心召开党委会认真研究干部交流事宜,决定将在同一岗位任职超过10年的干部进行交流。及时办理交流科级干部的聘用解聘手续,并 (略) 厅人事与科技处备案。
(45)关于“职能绩效目标内容不够清晰,定性内容多,定量内容少,完成时间节点要求不够明确”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按照《 (略) 南运河河务中心内部量化考核办法》,结合中心内设机构职能职责,细化量化了各科室、所站的目标任务,明确了完成时间节点及责任人。
(46)关于“在绩效评价等方面,未制定《奖励绩效发放办法》《 (略) 南运河河务中心专业技术职务申报量化测评办法》中量化打分专业类别仅有水工类和档案类,涵盖内容不全面,鼓励干部担当作为的激励机制有待加强”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修订了《 (略) 南运河河务中心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制定印发了《 (略) 南运河河务中心专业技术职务申报量化测评办法(会计类、美术类)》,涵盖职称申报各个专业。
(47)关于“科级干部培训落实不到位,未制定年度培训计划”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制定印发了《2023年度培训计划》。3月16日,邀请党校讲师刘晓娟同志就如何提高中层干部领导能力方面对科级干部进行了培训。
(48)关于“个别干部档案材料不完整,缺少《奖励审批表》,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在未提出考核等次意见、签字不完整、填写不规范等”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已完成收集《2020年度奖励审批表》19份,政审材料28份,入党志愿书1份。对全部人事档案进行梳理,完成27份《年度考核登记表》、93份《工资审批表》、5份奖惩材料、1份《工作鉴定》的补正工作。
(四)党委对审计监督发现问题未全部整改到位方面
1.“审计整改落实不够彻底,巡察成果运用不到位。”
(49)关于“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合同内容不规范、资产确认不完整的问题两次审计都提出,比如,凭证附件不全、合同内容不全、资产确认不完整等,未整改到位”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对附件不全的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改,并补充了相关材料。组织财务人员对严格票据报销和正确使用会计核算科目等相关内容进行了集中学习,提高了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50)关于“在落实厅党组《关于深化巡察成果运用的工作方案》中,对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找不准,举一反三不够;对于能解决的问题,立行立改不够到位;对相关制度的立改废不够及时,在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方面没能及时跟进”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加强巡察成果运用,建立巡察整改成果运用长效机制,研究制定了《关于巡察发现典型问题举一反三、集中整改工作方案》,在我中心全面深入查摆整改典型问题,统筹落实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抓党建,强监督,促业务。努力取得净化整治生态,完善制度机制,提升工作效能的综合效果。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秉持“整改落实永远在路上”的观念,将巡察整改工作引向深入,确保措施到位、责任落实、效果落地,巩固和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
(一)持续抓好后续整改,确保件件落到实处。对已经完成整改的各项工作,适时认真开展“回头看”,对工作不足的要“补课”,力度不够的要“添火”,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取得阶段性成效继续整改的事项,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紧盯不放,抓紧抓实,确保所有整改任务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切实强化“两个责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一是以这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执纪监督责任;二是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主题党日等制度,推动党建规范化建设;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警示教育,严密组织廉政风险自查自纠和督促检查,构建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有效机制,切实把廉政风险降到最低。
(三)着力构建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整改成效。一是认真分析总结整改中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和措施,举一反三,形成管长远、治根本的制度机制,长期坚持并严格贯彻执行;二是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要进一步规范完善,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三是强化制度执行。对已构建的各项制度,强化执行,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以完善的制度、严格的执行,巩固巡察整改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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