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贵州 (略) 年产*吨重钙加工厂变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3日-2024年7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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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西秀区迎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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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贵州 (略) 年产*吨重钙加工厂变更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紫云县猫营镇牛场坡村 |
建设单位 | 贵州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贵州湘宁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 (略) 紫云县猫营镇牛场坡村。此次变更主要在原来的项目的基础上增加水洗工序,原矿堆场由原项目的东北侧变为项目南侧,产能不变。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间,设置必要的防尘硬件措施,通过洒水抑尘、冲淋施工运输车辆、做好施工场地管理、加强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维修保养等措施,防止扬尘(粉尘)污染。施工期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 (略) 排入紫云县工业园猫营工业园(翁弄)污水处理厂处理。优化施工方案设计,合理布设强噪声源,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管理施工机械作业,加强运输车辆管理,控制噪声污染。配置垃圾桶,定期清运,妥善处置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回收可利用的部分,不可回收利 (略) 管理部门指定堆放场所;装修废物分类回收利用或外售,不外排。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厂区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排水系统。运营期洗矿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 (略) 排入紫云县工业园猫营工业园(翁弄)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磨粉产生的粉尘经脉冲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包装粉尘、投料粉尘、装载运输过程产生的扬尘、原矿堆积场、成品仓库和料仓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排放,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小型标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音、减振等降噪措施,加强厂区绿化,禁止车辆鸣笛,减小噪声对环境的影响,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限值。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沉淀池沉渣自然风干后外售于制砖;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机油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 2023)建设。危废处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 2023)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 2012)中有关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