址在雷峰镇朱紫村上坑尾34号的宅基地(用地面积:107.90㎡,房屋建筑面积:409.29㎡;用途:住宅,权利类型:宅基地,四至详见宗地图),经主管部门批准作为张美专的农村集体宅基地。现被继承人张美专的继承人张翠香按规定持相关手续申办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10月0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略) 5号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595-*
德化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9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