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人体成分分析仪等一批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 ||
(略) 域 | 丹凤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05日 16:38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1月06日至2024年11月12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略) 经济技 (略) (略) 171-1号银池道拉斯财富中心21楼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1月19日 14: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略) 经济技 (略) (略) 171-1号银池道拉斯财富中心21楼 | ||
预算金额 | ¥133.(略)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康乐、孙洋、常瑛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9-(略) | ||
采购单位 |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丹凤县商镇 (略) 商邑大道1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14-(略)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陕西至诚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经济技 (略) (略) 171-1号银池道拉斯财富中心21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9-(略) | ||
附件: | |||
附件1 | 采购清单-1113 |
项目概况
人体成分分析仪等一批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经济技 (略) (略) 171-1号银池道拉斯财富中心21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19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1113
项目名称:人体成分分析仪等一批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略)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人体成分分析仪(进口)、动脉硬化检测仪各一台):
合同包预算金额:(略)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医疗设备 | 医疗设备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略)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包2(康复专科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略)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其他医疗设备 | 医疗设备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略)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包3(全自动染色机(革兰氏)1台、全自动染色机(抗酸式)1台、二氧化碳培养箱1台、血细胞分离机1台):
合同包预算金额:(略)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3-1 | 其他医疗设备 | 医疗室设备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略)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人体成分分析仪(进口)、动脉硬化检测仪各一台)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略)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市 (略) 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11)《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 (略) (详见http://www.ccgp-http://**/zcdservice/zcd/shanxi/);(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4)《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5)《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首台(套)及创新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17号);(16)《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1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康复专科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1。
合同包3(全自动染色机(革兰氏)1台、全自动染色机(抗酸式)1台、二氧化碳培养箱1台、血细胞分离机1台)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人体成分分析仪(进口)、动脉硬化检测仪各一台)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供应商为代理商的,所投产品如属于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所投医疗器械产品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供应商为制造商的,所投产品如属于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登记表》及所投医疗器械产品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注: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相应的书面声明材料;7、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非制造厂家投标,须提供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提供经销商授权的须出具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制造商对所投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8、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书;9、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1、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合同包2(康复专科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供应商为代理商的,所投产品如属于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所投医疗器械产品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供应商为制造商的,所投产品如属于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登记表》及所投医疗器械产品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注: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相应的书面声明材料;7、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书;8、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合同包3(全自动染色机(革兰氏)1台、全自动染色机(抗酸式)1台、二氧化碳培养箱1台、血细胞分离机1台)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供应商为代理商的,所投产品如属于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所投医疗器械产品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供应商为制造商的,所投产品如属于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登记表》及所投医疗器械产品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注: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相应的书面声明材料;7、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书;8、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0、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1月06日 至 2024年11月12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 (略) 经济技 (略) (略) 171-1号银池道拉斯财富中心21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19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经济技 (略) (略) 171-1号银池道拉斯财富中心21楼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1月19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经济技 (略) (略) 171-1号银池道拉斯财富中心21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 (略) (http://www.ccgp-http://**/)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本项目合同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合同包2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合同包3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4)本项目采购产品人体成分分析仪已进行进口产品论证,经主管部门批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地址:丹凤县商镇 (略) 商邑大道19号
联系方式:0914-(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至诚 (略)
地址: (略) 经济技 (略) (略) 171-1号银池道拉斯财富中心21楼
联系方式:029-(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康乐、孙洋、常瑛
电话:029-(略)
陕西至诚 (略)
2024年1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