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4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印发的《关于公布2024年度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内发改换资字[2024]472号),霍林郭勒德福 (略) 需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根据《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环境保护部第38号令),我公司属于该办法中第八条第(三)款: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我公司自2024年5月开始全面启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委托内蒙古兴晨 (略) 对审核工作进行技术方法指导。现根据《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第八条及十一条的要求公布以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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