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以桂政土批函〔 * 号批准的《土地征收方案》,经阳朔 (略) 会同兴坪镇人民政府对被征地村(组)征地补偿登记的复核,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 * 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 * 条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1、果园: * . *** . * 万元/公顷 2、沟渠: * . * 万元/公顷 3、农村道路: * . * 万元/公顷 4、 (略) : * . * 万元/公顷 *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无 * 、青苗补偿标准 征收园地按6. * 万元/ (略) 补偿。 * 、各被征地村(组)征地补偿安置费用 1、兴坪镇书家堡村委会饭甑 (略) ;思的村委会思 (略) 、山背 (略) : * . * 万元。 * 、农业人员安置办法 以货币安置为主,由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用于发展多种经营。 * 、其他 1、农户承包的土地不作调整。 (以上内容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 、被征收土地 * 至范 (略) 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对本方案内容如有不同意见,请于 * 日前以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为单位,以书面形式送达 (略) 或兴坪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刘建强 联系电话: *** 屈文祥联系电话: *** * 、本方案在征求意见后,报 (略) 人民政府批准组织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 * 条的规定,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特此公告 阳朔 (略) *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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