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贯彻执行国家特种设备目录和安全技术规范。 (略)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报告特种设备事故,配合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组织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负责人:王士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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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略) 交通运输服务中心7009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