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莆田市荔城区木兰域牲畜屠宰有限公司木兰域牲畜屠宰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荔城区木 (略) 木兰域牲畜屠宰场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略) 荔城区木 (略)
建设地点: (略) 荔城区新度镇阳城村磨心洋新沟北
建设过程:项目于2017年3月委托宁夏智诚 (略) 编制《 (略) 荔城区木 (略) 鞋材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2017年9月30 (略) 荔城区环境保护局的审批(荔环保评[2017]20号),同意按照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2023年8月16日-2023年9月12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