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3-01-5 |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管理局2022年新增采购部分环卫设施项目 |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3年01月16日、《 (略) 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
4、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2月0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
二、更正信息 |
1、更正事项:0采购公告1采购文件 |
2、原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1月17日 - 2023年01月28日(北京时间) |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2023年01月2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
3、原开标时间:2023年02月0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3年02月2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
4、原采购信息内容 |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评审办法前附表中第3.4.4项“售后服务(6分):1.供 (略) 范围内具有售后服务机构(提供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服务协议),能够提供本地化售后服务的得3分,无本地售后服务机构得0分2.供应商或其在信阳售后服务机构具有售后服务车辆,能及时对所供车辆进行救援和维修,提供供应商或其在 (略) 名下售后服务车辆行车证及车辆照片的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 |
变更为 |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评审办法前附表中第3.4.4项“售后服务(6分):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投标人应提供科学全面的售后服务,包含但不限于:①售后服务措施、②质保期内外服务内容、③售后服务机构与服务人员设置、④售后服务承诺等。拟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中包含以上4项内容且无内容缺陷的得6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1.5分;每有一项内容有缺陷的扣1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注:内容缺陷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无法连贯、涉及的规范或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只有单纯文字描述无相应的图表佐证的、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5、更正日期:2023年02月04日15时42分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原发布的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2月7日14时30分”全部变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2月20日14时30分”。 其它内容保持不变,本变更公告适用于本项目一、二标段。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 (略) 管理局 |
地址:商城县金刚台大道东段南侧 |
联系人:黄女士 |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河南中 (略) |
地址:商城县城关镇兴盛街26号 |
联系人:阮先生 |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阮先生 |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