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郴州锂电池模组和储能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2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郴州高新区管委会行政审批局 ??邮编:*
联系电话:073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郴州锂电池模组和储能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建设地点 | 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田标准厂房一标段厂房1A |
建设单位 | 湖南沃尔沃 (略) |
项目概况 | 郴州锂电池模组和储能制造项目位于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田标准厂房一标段厂房1A,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地面积为2331.18m2,项目投产后组装PACK电池包200MWh,主要负责将来料电芯组装成模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原料仓库、生产区(老化车间、组装车间等)、产品仓库等,废气处理、噪声治理和危废暂存间等环保工程。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及环保措施 (1)施工期应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防治因施工对水环境、环境空气、生态环境、声环境造成的影响,杜绝环境污染的发生。 (2)加强大气污染控制。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废气分类收集处理的污染防治措施,焊锡废气、点胶废气、涂胶废气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后通过25m排气筒(DA001)外排,需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 6 现有和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擦亮废气和喷码废气产生量较少,无组织排放,需加强生产装置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3)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采用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的三级标准 (略) 第三污水处理厂。 (4)加强噪声防治工作。对项目中的分选机、真空泵、空压机等设备应采用低噪音设备、减振等措施,确保厂区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3类标准。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淘汰落后机械设备。 (5)加强固体废物管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焊渣、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外售;废电 (略) 回收处理。项目产生废清洗剂、化学品废包装、废活性炭和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库,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6)严格执行污染物总量控制及排污许可制度。项目建成投产前,须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 (7)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