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盐县支持工业企业“专精特新”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盐政办发〔2023〕2号)、《海盐县支持工业企业“专精特新”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实施细则》(盐经信〔2023〕47号)等文件规定,拟对首次获得省级(AA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进行一次性奖励。 (略) 场监督管理局党委会审议同意,需兑现2024年海盐县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省级(AA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元(详见附件)。现征询社会公众意见,公示期三天(2024年3月11日——2024年3月13日),公示期对奖励的项目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在工作日内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需署报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为保证客观、公正、公平,匿名反映问题将不予受理。
公示受理部门: (略) 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武原街 (略) (略) 场监管局
邮编:*
受理电话:0573-*
联系人:张六峰
(略) 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1日
附件:
2023年首次获得省级(AA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拟补金额(单位:万元) | 备注 |
1 | 浙江森友 (略) | 10 | |
2 | 浙江坤博 (略) | 10 | |
3 | 浙江 (略) |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