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翟镇乡村振兴示范区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
项目概况: | (略) 翟镇乡村振兴示范区提升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 (略) 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http://**/)进行会员注册并投标备案、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cn)进行会员注册,注册成功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磋商文件。已办理数字证书的投标人在网员信息填写时如果没有勾选“投标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分中心现场添加“投标人”后才能进行下载招标文件(已办理数字证书的投标人须现场携带数字证书才能添加)。注:供应商必 (略) 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http://**)注册账号并进行投标备案,报名截止时间 (略) 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注册的或者只注册未在网上投标备案的供应商,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09-21 08:3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编号:SDGP** |
项目名称: (略) 翟镇乡村振兴示范区提升工程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预算金额:280.0万元 |
最高限价:276.*万元 |
采购需求: |
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 A | (略) 翟镇乡村振兴示范区提升工程,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 1 | 详见磋商文件 | 280.* | |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在其他正在施工或正在承接的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后审;(3)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和《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鲁发改公管〔2018〕1359号)及《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等文件规定,凡被列为失信主体的失信企业,依法限制参与本项目投标。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1.时间:2023年9月11日8时30分至2023年9月15日17时0分,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 (略) 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http://**/)进行会员注册并投标备案、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cn)进行会员注册,注册成功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磋商文件。已办理数字证书的投标人在网员信息填写时如果没有勾选“投标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分中心现场添加“投标人”后才能进行下载招标文件(已办理数字证书的投标人须现场携带数字证书才能添加)。注:供应商必 (略) 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http://**)注册账号并进行投标备案,报名截止时间 (略) 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注册的或者只注册未在网上投标备案的供应商,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3.方式:会员注册成功后,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磋商文件。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
4.售价:0元,请各供应商自行下载。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1.截止时间:2023年9月21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
2.地 点:本次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略) 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
五、开启: |
1.开启时间:2023年9月21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
2.开启地点:本次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略) 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
六、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其他补充事宜:1、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2]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授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发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 称: (略) 翟镇人民政府机关 |
地 址: (略) 翟镇 |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泰安 (略) |
地 址: (略) 金 (略) 内2楼 |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张明 |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