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51B/2024-*
- 发文字号 黔江发改委函〔2024〕342号
- 主题分类 交通
- 体裁分类 行政许可
- 成文日期 2024-09-24
- 发布日期 2024-09-29
- 文件标题 (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 (略) 黎水 (略) 灾后水毁恢复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发布机构 (略) 发展改革委
- 有效性
(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 (略) 黎水 (略) 灾后水毁恢复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黎水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审 (略) 黎水 (略) 灾后水毁恢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黎水府函〔2024〕92号)收悉。结 (略) 政府投资评审中心的评审意见,经研究,同意实 (略) 黎水 (略) 灾后水毁恢复工程(项目代码:2409-*-04-01-*)。现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 (略) 黎水镇人民政府
二、建设地点:黎水镇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涉及20 (略) ,整治水毁工 (略) 。路基挖方1408立方米,M7.5浆砌片石挡土墙2628立方米,C20片石混凝土挡土墙260立方米,钢筋混凝土盖板涵4道共23米,20厘米厚C25水 (略) 面恢复1972平方米,拆装波形梁护栏104米等。
四、建设工期:4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46.*元,其中:工程费用135.*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元,预备费4.*元。资金来源 (略) 灾后水毁恢复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业主自筹。
六、招标核准: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及招标组织形式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规定组织实施。
七、有关事项
(一)根据《 (略) (略) 政府投资管理实施办法》(黔江府发〔2021〕7号)第十九条、《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若干措施的通知》(渝发改规范〔2022〕4号)第三条要求,本项目属于为应对自然灾害需紧急建设且总投资额在*元以下的修缮工程,符合简易审批程序。本批复中明确的项目投资估算为项目控制性投资,不再审批项目投资概算。
(二)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项目资金管理,切实控制投资,严控工程质量,加快推进项目实施,确保工程早日建成投用。
附件: (略) 黎水 (略) 灾后水毁恢复工程投资估算表
(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9月24日
附件
(略) 黎水 (略) 灾后水毁恢复工程投资估算表
序 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金额(万元) |
一 | 工程费用 | 135.14 |
1 | (略) 黎水 (略) 灾后水毁修复工程 | 135.14 |
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 | 6.81 |
1 | 工程建设监理费 | 2.12 |
2 |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 | 4.05 |
3 | 设计文件审查费 | 0.10 |
4 | 工程保险费 | 0.54 |
三 | 基本预备费 | 4.26 |
四 | 项目总投资 | 146.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