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竞买人于竞拍前按照《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的要求,对拍卖标的实地查勘,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保证金、经营范围及限制经营类型、成交款支付方式、时间、佣金、违约责任等内容。
2、优先竞买权人、以及竞买人欲委托他人代为竞拍或与他人联合竞拍的,请提前与拍卖人确认,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办理相应的手续,这将作为拍卖成交确认书的重要依据,否则,视同自动放弃优先购买权。
3、拍卖标的以拍卖时现状为准;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及相应的风险。竞买人对拍卖标的状况有异议的,可在提交资质材料办理竞买登记前提出。竞买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即表明竞买人同意并遵守本《竞买须知》之全部条款,对拍卖标的之状况全部认可。
4、租赁权租金不包含物业费、水电暖费、装修费、装修垃圾清运费等其他任何费用;买受人对所租房屋在不改动和破坏房屋结构及影响安全使用的情况下,经委托方同意才有权进行装修装潢。装修时必须执行消防安全“三同时”制度,符合消防部门对房屋使用的规定。装修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及安全问题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5、标的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按照53.87万元加固方案加固房屋建筑物,加固工程手续需完备,需有资质的监理部门监理,须有资质的鉴定机构鉴定工程合格,保障加固后该建筑可满足对外出租开办教学场所及其他经营活动使用,经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其鉴定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6、物资标的物移交过程中的拆卸、吊运、装车、外运等产生的费用,以及在此过程中发生的电、水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协调解决,产生费用自行承担,与委托人及拍卖人无关。拆除标的物所引起的安全责任由买受人承担所有的法律及经济责任,与委托方、原产权单位及拍卖人无关。
7、拍卖成交后,承租人(买受人)是该房屋的唯一实际管理人,在房屋租赁期间,该房屋内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都由承租人(买受人)自行承担,与出租人(委托人)毫无关系。买受人须与委托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及相关安全、消防责任书;不允许经营危险品或对整体环境影响的经营活动。
8、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买受人不得用作其它用途,或整体、部分转租他人,或用其他方式交予第三人使用或与第三人共同使用;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该房屋抵押、担保或从事其他可能损害委托方权益的行为。同时必须与管理人签订关于安全生产及管理等方面的协议书,并按照当地消防、社区要求负责安全维稳、疫情防控及消防安全等工作。
9、买受人须安全合理使用租赁房屋及其各种设施,并负有日常维护、维修、保养和更换的责任和义务(包括消防、防水、上、下水、供电、供暖、排污等)。
10、租赁权期满后,承租人不得擅自拆除房屋装修、不得动房屋结构性构筑物。
11、在租赁期内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解决。如因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原因致使租赁期不能实现的,《房屋租赁合同》自动解除,委托人、管理人、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2、租赁期满,买受人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买受人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委托方支付滞纳金1000元。买受人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委托方造成的损失。
13、其他未尽事宜按买受人与管理人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竞买须知》等文件执行。如与《房屋租赁合同》内容有矛盾的,以《房屋租赁合同》内容为准。
14、请您仔细了解标的物详情和《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后再进行竞拍,如有疑问请向拍卖人咨询:0999-*。*
竞买人了解、知悉以上提示。
新疆 (略) 伊犁分公司
时间:2023年9月6日
受有关单位委托,本公司定于2023年9月14日12:00时至2023年9月15日12:00时(延时除外)通过中拍平台http://**)对以下标的进行网络公开拍卖:
标的1、位于新疆伊犁州新源工业园区A区8号支路扬州双创园宿舍楼一年期租赁权;建筑面积约为1960平方米(含宿舍楼一层东半段餐厅、门厅及二层、三层整层),用途为办公和宿舍,租金一次付清;参考价:24.5万元,保证金5万元。
标的2、新疆伊犁州新源县恰普河路048号伊犁州国有林管理局东侧两层楼五年期租赁权;建筑面积约为475平方米, 租金一年一付;参考价:14.5万元(五年期),保证金3万元。
标的3、位于新疆伊犁州新源县塔勒德镇两栋钢结构彩钢建筑厂房拆除废料一批(打包整体拍卖);参考价:43.12万元,保证金9万元。
一、标的展示时间:2023年9月7日至2023年9月13日(10:30-18:00,看样请提前预约)
二、标的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三、竞买登记:
1、请有意竞买者于拍卖日前在中拍平台上完成注册登记,并上传有效身份证明进行实名认证(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和竞买代表的身份证明)。
2、向拍卖人交付竞买保证金(可网银或电汇,须线下支付),保证金收取期间不计利息:
1)收取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号标的5万元、2号标的3万元、3号标的9万元。
2)保证金收取账户信息:
收款人:新疆 (略) 伊犁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 (略) 解放路支行
行号:*,账号:*3902
3、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9月13日18:00止
四、起拍价:起拍价即参考价,增价幅度:1000元或其整数的倍数。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竞买人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成为买受人。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七、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拍卖成交付清款项后,买受人须在委托人规定时间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缴纳委托人约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买受人自行负责、承担安全、消防、门前三包等工作。
3、标的1租赁用途仅为办公和宿舍,未经*方同意不得改变租赁用途。
4、标的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按照53.87万元加固方案加固房屋建筑物,加固工程手续需完备,需有资质的监理部门监理,须有资质的鉴定机构鉴定工程合格,保障加固后该建筑可满足对外出租开办教学场所及其他经营活动使用,经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其鉴定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5、标的3参考价均不包含搬运费、装卸费、人工费等所有费用,所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包含人身安全责任)。
6、其他注意事项见 《竞买须知》。
八、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仔细阅读《竞买须知》,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九、业务咨询电话:0999-*、*肖女士
十、咨询地点: (略) 解放西路225号望景华庭1号楼3-601室
新疆 (略) 伊犁分公司
2023年9月6日
- 没有相关下载附件
新疆 (略) 伊犁分公司将于2023年9月14日12:00时至2023年9月15日12:00时(延时除外)通过中拍平台http://**)对以下标的进行网络公开拍卖:
标的1、位于新疆伊犁州新源工业园区A区8号支路扬州双创园宿舍楼一年期租赁权;标的2、新疆伊犁州新源县恰普河路048号伊犁州国有林管理局东侧两层楼五年期租赁权;标的3、位于新疆伊犁州新源县塔勒德镇两栋钢结构彩钢建筑厂房拆除废料一批(打包整体拍卖)。(详见标的介绍)
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2023年9月7日至2023年9月13日标的所在地预展(看样请提前预约)
截止报名时间:2023年9月13日18:00时止
有关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拍平台拍卖规则》等相关法律或规则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竞买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拍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及本次拍卖公告的各项条款。
三、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拍卖日前在中拍平台上完成注册登记,并上传有效身份证明进行实名认证(法人: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和竞买代表的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
1、有意竞买者一经办理竞买手续,领取指定竞价平台发放的竞买人帐号,即表明完全理解并接受本规则的约定。
2、竞买人必须遵守网络拍卖的相关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买,不得阻碍拍卖人进行正常的拍卖工作,更不能有操纵、串通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3、在拍卖过程中,竞买人登录网络竞价系统参与报价,即表示接受和同意遵守本《竞买须知》的各项条款。当出现以下情形,委托人、拍卖人及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的提供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1)通过互联网登录网络竞价系统参与拍卖但因竞买人自身的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无法正常参加拍卖的;
(2)网络竞价的时间以网络竞价系统时间为准,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网络竞价系统时间不一致导致未能及时参与拍卖的;
(3)竞买人因自身原因导致其注册帐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4)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导致系统故障无法继续报价的,或委托人依法现场决定暂缓等原因导致报价中断等其他不可抗力因素。
4、请竞买人仔细阅读中拍平台《平台收费规则》,拍卖成交后, 买受人即应按照本规则收费标准向中拍平台支付软件使用费,包含系统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情形。
四、该拍卖标的拍卖以人民币计价。拍卖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竞价程序结束前仍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再顺延5分钟。
五、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进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不表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的任何瑕疵担保。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在拍卖前务必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勘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未查勘标的物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认同,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六、因资格审核、竞买登记、支付保证金等事项需要一定的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如因办理竞买登记的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拍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七、特别注意事项:
(一)、 拍卖标的名称:标的1、位于新疆伊犁州新源工业园区A区8号支路扬州双创园宿舍楼一年期租赁权;标的2、新疆伊犁州新源县恰普河路048号伊犁州国有林管理局东侧两层楼五年租赁权;标的3、位于新源县塔勒德镇两栋钢结构彩钢建筑厂房拆除废料一批(打包整体拍卖)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标的1租赁用途仅为办公和宿舍,未经*方同意不得改变租赁用途。
3、标的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按照53.87万元加固方案加固房屋建筑物,加固工程手续需完备,需有资质的监理部门监理,须有资质的鉴定机构鉴定工程合格,保障加固后该建筑可满足对外出租开办教学场所及其他经营活动使用,经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其鉴定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4、标的3参考价均不包含搬运费、装卸费、人工费等所有费用,所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包含人身安全责任)。标的物移交过程中的拆卸、吊运、装车、外运等产生的费用,以及在此过程中发生的电、水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协调解决,产生费用自行承担,与委托人及拍卖人无关。拆除标的物所引起的安全责任由买受人承担所有的法律及经济责任,与委托方、原产权单位及拍卖人无关。
5、拍卖成交后,竞买人要在委托人规定时间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交纳履约保证金,买受人自行负责、承担安全、消防、门前三包等工作。
6、租金支付方式为一次付清或一年一支付,履约保证金、每年租金支付时间、支付金额、经营范围等须严格按照《房屋租赁合同》执行。
7、租赁期满,买受人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买受人逾期归还,则按《房屋租赁合同》应向委托方支付约定数额的滞纳金;买受人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委托方造成的损失。*方有权对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拆除,拆除时,不得破坏房屋原状。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由双方协商处理。
8、租赁权租金不包含物业费、水电暖费、装修费、装修垃圾清运费等其他任何费用;竞买成功后标的租赁期间,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按规定自行承担并缴纳;如因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原因致使租赁期不能实现的,《房屋租赁合同》自动解除,委托人、管理人、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9、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缴清全部款项后三日内须及时与委托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及交纳租赁履约保证金,并由委托人与买受人办理标的移交手续;同时按委托人要求签订相关安全、消防责任书,并严格执行;如未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租赁合同自动解除,委托人、管理人保留其追诉的权利。
10、买受人依法独立经营,同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对外一切债权、债务、纠纷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由买受人负责处理并承担责任。
11、如买受人对所租房屋在不改动和破坏房屋结构及影响安全使用的情况下,经委托方同意有权进行装修装潢,装修时必须执行消防安全“三同时”制度,符合消防部门对房屋使用的规定,需相关部门许可的,要按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产生费用及安全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负责。
12、买受人承租期间,若消防等安全设施设备不符合消防等安全管理部门规定的,买受人须立即整改,达到消防要求。若因买受人租赁使用的原因致使影响到其他部分的使用,买受人须对造成影响承担全部责任并支付产生的费用。
13、安全合理使用租赁房屋及其各种设施,并负有日常维护、维修、保养和更换的责任和义务(包括消防、防水、上、下水、供电、供暖、排污等)。
14、买受人在租赁期内,不得转包,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该房屋抵押、担保或从事其他可能损害委托方权益的行为。
15、买受人在接受租赁房屋后,应自觉办理财产保险。如不办理保险发生意外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全部财产损失。
16、租赁房屋的安全、保卫、消防、环保、卫生和“门前三包”等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和承担费用。如因买受人过失造成对委托方房屋及财产的损害,买受人应照价赔偿。
17、因买受人违约致使合同提前解除,买受人应将房屋及其公共不可拆除设施完好地交还委托方。房屋内所有买受人投资的装修和改建建筑实施无偿归委托方所有,买受人不得拆除,并负有妥善保管的义务。否则,委托方有权要求维修或重作,亦有权要求买受人拆除恢复原状,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或从保证金中扣除。
18、租赁期间买受人有其他违约行为,给委托方造成损失,委托方可以解除合同。
19、如买受人拖欠到期租金及逾期15 天以上或买受人违反本合同约定未在委托方限定期限内纠正的,委托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终止合同的履行。
20、租赁期满,承租方不得拆除新建、装修好的设施设备,保证租赁物及附属设施完好并无偿交付于出租方,承租方(买受人)添置在租赁房屋上的物品,可以拆除,但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固定的设施及房屋构架,以及附合在房屋上,拆除添置物会影响房屋结构的, 承租方不得拆除,出租方(委托方)也不予以任何补偿;已装修费用、拆除费用出租方不予承担。
21、租赁期满,买受人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买受人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委托方支付滞纳金1000元。买受人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委托方造成的损失。
22、其他未尽事宜按买受人与管理人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等文件执行。
(二)、竞买人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拍卖日前在中拍平台上完成注册登记,并上传有效身份证明进行实名认证(法人: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和竞买代表的身份证明;个人:不身份证)。
1、竞买人的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和竞买代表的身份证明、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均可通过网络上传至中拍平台。
2、向拍卖人交付竞买保证金(可网银或电汇,线下支付),收取期间不计利息:
1)收取竞买保证金(人民币):见拍卖公告。2)保证金收取账户信息:收款人:新疆 (略) 伊犁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 (略) 解放路支行,行号:*,账号:*3902。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按总成交价款缴纳约定的拍卖佣金,拍卖前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一并核算,剩余款项须在拍卖成交后3日内交至拍卖人指定帐户。
八、竞买人对拍卖标的状况有异议的,可在提交资质材料办理竞买登记前提出。竞买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即表明竞买人同意并遵守本《竞买须知》之全部条款,对拍卖标的之状况全部认可。
九、竞买人报价应当慎重,一经网络竞价系统报价,不得撤回,但当其他竞买人的报价高于其报价时,前次报价自动失效,拍品由最高应价者得。竞买人应价应当慎重考虑,竞买人报价经竞价平台确认为最终价格的,即表示拍卖成交,竞价系统存档并自动生成电子版成交确认书,如有反悔,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相关规定,违约造成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3日内将拍卖款(首年租金)交至拍卖人指定账户,同时向拍卖人支付按总成交价款约定的拍卖佣金。
十一、上述拍卖标的拍卖成交后三日内,买受人须持保证金付款凭证及有效证件(营业执照、授权委托文件、身份证件等)前往拍卖人处办理拍卖成交确认手续。拍卖成交价为不含税价,委托人不提供发票;拍卖人仅出具佣金发票。
十二、竞买人未竞得拍卖标的又无其他违约行为的,所交付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日后三个工作日内由拍卖人按原路退还。竞买保证金收取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买受人交付的竞买保证金可直接充抵其拍卖佣金,与拍卖成交款一并核算。拍卖成交后起三日内,买受人须向拍卖人缴清剩余款项至拍卖人指定帐户。
十四、买受人领取拍卖标的后,该拍卖标的即为买受人所有,拍卖标的涉及的相关权利与义务全部由买受人享有或承担。买受人领取拍卖标的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自委托人移交标的之日起,标的所产生的一切费用、风险责任等均由买受人负责,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买受人须在交清首年租金及拍卖佣金后按照《竞买须知》的约定办理标的移交手续。
十五、该拍卖标的《拍卖公告》、《拍卖成交确认书》、《竞买须知》、竞买人或买受人办理的竞买手续及其提交的文件和资料,是本《竞买须知》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价款及佣金,或违反《竞买须知》约定的其他有关事项,视为买受人违约并将取消其今后的竞得资格。
十七、如买受人违约,其已交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返还。经委托人同意对该项成交的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拍卖所产生的佣金和费用;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须补足差额、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相关条款执行。
十八、本《竞买须知》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办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处理。
新疆 (略) 伊犁分公司
2023年9月6日
1、标的位置:位于新源县塔勒德镇;
2、原拆除彩钢厂房建筑面积约 4400平方米;
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请竞买人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4、参考价均不包含搬运费、装卸费、人工费等所有费用,所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包含人身安全责任)。其他事宜见《竞买须知》、《重要提示》及《拍卖公告》等拍卖文件。
- 没有相关下载附件
状态 | 竞买号 | 价格 |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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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833 | ¥431,200 | 2023年09月14日 13:13: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