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陈存林于2023年8月2向本局提出建设工程(乡村建设)规划许可, (略) 镇(街道)隔篱村重建(拆建、扩建、补办)1间5层局部6层,底层层高≤3m ,建筑总高度≤18m,占地面积46.56㎡,建筑面积283.16㎡。(其中顶层35.44㎡在南首,挑楼14.92㎡在北首)
经初步调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略) 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本局拟准予行政许可,具体四至附图如下:
东至:道路
南至:道路
西至:陈存林共墙
北至:道路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有关证明), (略) 自然资源 (略) 分局 申报,地址: 柳市镇柳江路887号;联系电话: *),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