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 (略) 年产#只空气悬挂汽车底盘件生
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玉环建示[2025]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要求,我局拟对 (略) 年产#只空气悬挂汽车底盘件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予以公告。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告日期内, (略) 反映。
项目名称 | (略) 年产#只空气悬挂汽车底盘件生 产线技改项目 | |||||||
建设单位 | (略) | 项目负责人 | 陈高炎 | |||||
环评机构 | 浙江 (略) | |||||||
建设性质 | 新 | 改 | √ | 扩 | 投 资 | #元 | ||
建设地点 | (略) (略) 海洋经 (略) 东海智造城53 栋 | 用 地 | 4279.69 m2 | |||||
项目概况 | (略) 成立于 2016年11月08日,地址位于 (略) 海洋经 (略) 东海智造城53栋,主要生产球头、空气悬挂汽车底盘件,原有项目已通过环评审批、验收。 现企业因发展需要,利用现有闲置厂房,空气悬挂汽车底盘件增加补漆工艺及其相关设备,年产量不变,仍为150 万只球头、12 万只空气悬挂汽车底盘件的生产规模。 (略) 经济 (略) 已对项目出具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代码:2403-#-07-02-# )。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
周边情况、敏感点、废水排向 | 厂区东 (略) 、隔路为浙江利 (略) ; 南侧为华硕机械;西侧为沃尔富机床;北侧为科泉祥机械。距离项目较近的环境敏感点为:厂区西侧约360m的安欣佳园。 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全厂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 达进管标 (略) (略) 处理。 | |||||||
主要污染物 产生情况 | 1、废水:本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放; 2、废气:喷漆废气; 3、噪声: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性噪声; 4、固废:新增固废主要为废UV灯管、废活性炭和废包装桶。 | |||||||
主要污染 防治措施 | 1、做好清污分流和雨污分流工作。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 全厂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达进管标 (略) (略) 处理达《 (略) 城 (略) 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中的相关标准(准地表水Ⅳ类)后排放。 2、喷漆废气:漆雾经水帘除尘,喷漆废气收集后通过一套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 (略) 理后引至20米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 3、企业须在厂内设立专门的固废暂存点,防日晒、风吹、雨 淋、渗漏,并严格收集、堆放过程中的管理。一般固废收集后统一出售给有关单位综合利用;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委托资质单 (略) 理;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 (略) 理。 4、① 高噪声设备均须采用防振基础,应增设隔振基础或铺垫减震垫等;车间设置双层隔声窗或采用实体墙结构。 ② (略) ,高噪设备尽可能避免 (略) 设置;高噪声设备设置隔声罩或隔声间。 ③ 风机安装整体隔声罩,进出口装橡胶软接头,设置减震垫,或在进风口安装消声器;定期检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 (略) 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和减轻非正常运行产生的噪声污染。 |
一、公告时间:( 2025年1月9日 ~ 2025年1月16日)
二、反映方式:本公告期间,你如对项目污染问题有疑问,或认为该项目建设对你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可能造成显著影响,请你在本公告期内以电话、传真、信件 (略) 反映。
三、联系方式:电子信箱:E-mail:*@*63.com
电话:# 传真:#
通信地址: (略) 为民服 (略) (略) (略) 行政审批科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略) (略)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