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WL2023SW021
项目名称 | 文县天池景区综合开发项目部分资产转让 | 项目编号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04-1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04-23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 ||||||||||||||||||||||||||||||||||||||
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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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
评估基准日 | |||||||||||||||||||||||||||||||||||||||
评估机构 | 北京 (略) | ||||||||||||||||||||||||||||||||||||||
转让底价(元) | *.00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文县景顺文化 (略)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作为转让方, (略) 产权交 (略) (以下统称“甘交所集团”)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由甘交所集团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竞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履约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甘交所集团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关于对文县天池景区综合开发项目部分资产转让的专题会议纪要(2022.5.24)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文县国有资产管理局 | ||||||||||||||||||||||||||||||||||||||
特别 | 1.转让标的以踏勘现状、数量转让和移交,转让方不保证转让标的齐全和性能完好。意向受让方应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并到有关部门咨询。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对转让标的无任何异议,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交易风险。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转让标的存在瑕疵或现场勘查不清等任何理由,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标的成交后,受让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 3.《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且收到受让方支付的全部价款后,标的的交易保证金转为部分转让价款。受让方须在《资产交易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标的的全部移交工作。 | ||||||||||||||||||||||||||||||||||||||
交易 | 资金缴纳 方式 | 线下支付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标的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均可报名参与。 2.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资金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由转让方交割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公告期:2023年04月10日—2023年04月23日23时。 2.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自行踏勘转让标的,了解相关情况后,按要求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提交相关资料。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取得参与交易资格。未受让者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无息原渠道退还。 3.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实地踏勘,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有关情况,并到有关部门咨询。转让标的以实物现状、数量转让和移交,转让方不保证转让标的齐全和性能完好。意向受让方应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并到有关部门咨询。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对转让标的无任何异议,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交易风险。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转让标的存在瑕疵或现场勘查不清等任何理由,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4.标的交付后,转让方将协助受让方办理车辆超重、脱保、脱审、维修、补办证件、托运、过户及二手车交易税票等事宜,因解决上述问题而发生的相关税费由转让方承担,二手车交易发票金额应按照最终实际成交价格开具,标的交付前的违章、罚款等由转让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本次转让车辆不包含车牌号。 5.标的成交后,受让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 6.受让方须在《资产交易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标的的全部移交工作。 7.具体情况详见《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资产交易合同(待签)》等相关文件。本公告事项如有变化,届时将发布变更公告。 | ||||||||||||||||||||||||||||||||||||||
交易 | 竞价规则 | 1.意向受让方在提交报名资料及竞价前请务必遵照《转让公告》《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和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投资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投资、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投资。 2.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 |||||||||||||||||||||||||||||||||||||
现场展示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日)08:30至 12:00;14:30至 18:00:00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向甘交所集团提交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1.主体资料。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质文件;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2.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甘交所集团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及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交易保证金交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3-04-23 17:00:00,按系统提示交纳。 2.若意向受让方未成为受让方,甘交所集团将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保证金。 3.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交易保证金全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和甘交所集团可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双方应向甘交所集团交纳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因受让方原因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报价书》《成交结果确认书》及《资产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①在网络竞价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②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因受让方原因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报价结果通知单》及《资产交易合同》的。 (3)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及甘交所集团损失的。 (4)意向受让方拒绝参与交易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故意泄露转让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并造成相关损失的。 (6)受让方未履行所签署的承诺文件之义务的。 (7)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的拆除、切割、装运及处置等过程中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的。 特别提示:因受让方违约导致标的再次挂牌的,若二次挂牌受让价款低于本次受让价款时,该受让方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挂牌转让/网络竞价 | 增价幅度(元) | ||||||||||||||||||||||||||||||||||||
自由竞价 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服务费 | 按《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约定收取。 | ||||||||||||||||||||||||||||||||||||||
附件下载 | -- | ||||||||||||||||||||||||||||||||||||||
联系 | 咨询联系人 | 付经理 | |||||||||||||||||||||||||||||||||||||
咨询电话 | *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 | ||||||||||||||||||||||||||||||||||||||
咨询地址 | (略) 武都区北山东路公航旅集团4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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