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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 东 郓 城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23 年节 日 福 利 采 购 项 目招 标 文 件项 目 编 号 : CGZX-2023-*招 标 编 号 : SDSZZB2023-030
招 标 人 : 山 东 郓 城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代 理 机 构 : 山 东 尚 展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二 零 二 三 年 八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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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第 一 部 分 招 标 公 告 ........................................... 2第 二 部 分 投 标 人 须 知 ......................................... 5第 三 部 分 投 标 文 件 格 式 ...................................... 18第 四 部 分 合 同 格 式 .......................................... 31第 五 部 分 招 标 内 容 及 要 求 ....................................35第 六 部 分 评 标 方 法 ..........................................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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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部 分 招 标 公 告受 山 东 郓 城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委 托 , 山 东 尚 展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对 其 山 东 郓城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23年 节 日 福 利 采 购 项 目 进 行 公 开 招 标 , 欢 迎 满 足 资 格 要 求 的潜 在 投 标 人 前 来 参 加 。一招 标 人 : 山 东 郓 城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山 东 尚 展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二项 目 概 况1.项 目 名 称 : 山 东 郓 城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23年 节 日 福 利 采 购 项 目项 目 编 号 : CGZX-2023-*
招 标 编 号 : SDSZZB2023-0302.招 标 内 容 : 本 次 采 购 节 日 礼 品 主 要 包 括 米面油牛 奶火 腿 肠 等 , 具 体 采 购 内 容详 见 招 标 文 件 。3.服 务 期 限 : 2023年 中 秋 节2024年 春 节2024年 中 秋 节2025年 春 节 共 四 个 节 日 。4.项 目 控 制 价 : 360万 元 。三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1.投 标 人 应 是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 内 注 册 的 独 立 法 人 或 非 法 人 组 织 , 具 有 有 效 的 营 业 执 照 ,并 具 有 良 好 的 商 业 信 誉 , 在 国 内 具 有 合 法 销 售 资 格 并 具 有 相 关 经 营 范 围 。2.投 标 人 财 务 及 经 营 状 况 良 好 , 未 处 于 被 责 令 停 业财 产 被 接 管冻 结破 产 状 态 。 近三 年 内 的 经 营 活 动 中 没 有 重 大 违 法违 规 记 录 , 没 有 骗 取 中 标 和 违 约 行 为 。 投 标 人 通 过 在信
用 中 国网 站http://**.cn查 询 , 未 被 列 入 失 信 被 执 行 人税 收 违 法 黑 名 单 异 常 经 营 名 录 等 名 单 。3.投 标 人 不 得 转 包分 包 。4.本 项 目 不 接 受 联 合 体 投 标 。备 注 : 招 标 人 保 留 对 投 标 人 的 资 格资 信 和 所 提 供 材 料 的 真 实 性完 整 性 等 方 面 内 容 进行 进 一 步 审 查要 求 补 充 及 做 出 相 应 决 定 的 权 力 。四投 标 人 获 取 招 标 文 件 方 式1.系 统 报 名必 须 使 用: 请 参 与 本 项 目 的 投 标 人 在 山 东 省 农 村 信 用 社 联 合 社 智 采 云 集中 采 购 平 台网 址 : http://** 进 行 注 册投 标 人 一 次 注 册可 参 与 山 东 省 农 村 信 用 社 联 合 社 及 辖 内 农 商 银 行 的 集 中 采 购 项 目 , 已 经 注 册 的 无 须 重 复 注
册, 注 册 信 息 审 核 通 过 后 , 在 智 采 云 集 中 采 购 平 台 进 行 投 标 报 名点 击 左 侧在 线 报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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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 单 , 进 入 在 线 报 名 页 面 招 标 文 件 下 载 等 操 作 , 操 作 手 册 详 见 智 采 云 集 中 采 购 平 台 首 页 常 用 文 件。2.电 子 邮 件 报 名 : 本 项 目 实 行 线 上电 子 邮 件报 名 , 投 标 人 将 以 下 材 料原 件 扫 描 件 电 子 邮 件 发 送 至 山 东 尚 展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shangzhan*.com 并 联 系 招 标 代 理 机 构审 核邮 件 名 称 为 : 关 于招 标 项 目 名 称 及 编 号的 资 料公 司 : 1 营 业 执 照 副 本2 法 定 代 表 人 证 明 书 和 法 定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或 法 人 授 权 委 托 书 和 授 权 代 表 身 份 证3 提 供 信 用 中 国 网 站 (http://**.cn)渠 道 查 询 相 关 主 体 信 用 记 录未 被 列入 失 信 被 执 行 人税 收 违 法 黑 名 单异 常 经 营 名 录 等 名 单, 打 印 网 页 版截 图并 加 盖 投标 单 位 公 章 。
4 报 名 登 记 表 , 格 式 如 下word 文 档:投 标 人 名 称 授 权 代 表 姓 名 联 系 电 话 电 子 邮 箱 投 标 项 目 名 称编 号资 料 审 核 通 过 且 招 标 文 件 工 本 费 缴 费 成 功 后 , 视 为 报 名 成 功 。 审 核 联 系 人 : 王 经 理 , 联系 电 话 : *。备 注 : 资 料 的 审 核 合 格 不 代 表 资 格 审 查 结 果 , 资 格 审 查 以 评 标 委 员 会 的 审 查 为 准 。五投 标 人 报 名获 取 招 标 文 件 时 间 及 地 点1.时 间 : 2023 年 8 月 11 日 至 2023年 8月 17日 , 每 天 上 午 08: 30 至 12 时 , 下 午 14:
30至 17: 30 北 京 时 间 ,法 定 节 假 日 除 外。 逾 期 者 不 予 受 理 , 未 按 规 定 获 取 招 标 文 件 的 不接 受 其 投 标 。2.地 点 : 自 行 下 载 。3.招 标 文 件 售 价 : 人 民 币 300元售 后 不 退。六其 他 说 明1.本 项 目 采 用 综 合 评 分 法 。2.本 项 目 不 允 许 分 包转 包 。 如 发 现 转分 包 行 为 , 招 标 人 有 权 中 止 合 同 , 并 追 究 相 关法 律 责 任 。七投 标 文 件 递 交递 交 截 止 时 间 : 2023年 9月 4日 09:30 北 京 时 间
递 交 地 点 : 山 东 尚 展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开 标 室菏 泽 市 长 江 路 山 海 天 泰 61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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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发 布 招 标 公 告 的 媒 介本 公 告 在 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http://**山 东 省 农 村 信 用 社 联合 社 网 站http://** 同 时 发 布 , 其 他 媒 体 转 载 无 效 。九招 标 人 及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联 系 方 式招 标 人 : 山 东 郓 城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联 系 人 : 魏 经 理联 系 电 话 : *地 址 : 山 东 省 菏 泽 市 郓 城 县 东 门 街 中 段 路 西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山 东 尚 展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联 系 人 : 王 经 理
联 系 电 话 : * *邮 箱 : shangzhan*.com地 址 : 山 东 省 菏 泽 市 长 江 路 山 海 天 泰 广 场 2023年 8月 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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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部 分 投 标 人 须 知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序 号 内 容 说 明 与 要 求1 综 合 说 明 1.项 目 名 称 : 山 东 郓 城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23年 节 日 福利 采 购 项 目2.采 购 内 容 : 本 次 采 购 节 日 礼 品 主 要 包 括 米面油牛 奶火 腿肠 等 , 具 体 采 购 内 容 详 见 招 标 文 件 。3.投 标 要 求 : 投 标 人 必 须 对 招 标 内 容 全 部 响 应 , 内 容 不 得 有 遗 漏 ,否 则 该 投 标 视 为 无 效 。4.项 目 控 制 价 : 360万 元 。
2 招 标 方 式 公 开 招 标3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1. 投 标 人 应 是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 内 注 册 的 独 立 法 人 或 非 法 人 组织 , 具 有 有 效 的 营 业 执 照 , 并 具 有 良 好 的 商 业 信 誉 , 在 国 内 具 有 合法 销 售 资 格 并 具 有 相 关 经 营 范 围 。2.投 标 人 财 务 及 经 营 状 况 良 好 , 未 处 于 被 责 令 停 业财 产 被 接 管 冻 结破 产 状 态 。 近 三 年 内 的 经 营 活 动 中 没 有 重 大 违 法违 规 记 录 ,没 有 骗 取 中 标 和 违 约 行 为 。 投 标 人 通 过 在信 用 中 国网 站 http://**.cn查 询 , 未 被 列 入 失 信 被 执 行 人税收 违 法 黑 名 单异 常 经 营 名 录 等 名 单 。3.投 标 人 不 得 转 包分 包 。
4.本 项 目 不 接 受 联 合 体 投 标 。备 注 : 招 标 人 保 留 对 投 标 人 的 资 格资 信 和 所 提 供 材 料 的 真 实 性 完 整 性 等 方 面 内 容 进 行 进 一 步 审 查要 求 补 充 及 做 出 相 应 决 定 的权 力 。4 资 格 审 查 方 式 资 格 后 审5 资 金 来 源 自 筹6 服 务 期 2023年 中 秋 节2024年 春 节2024年 中 秋 节2025年 春 节 共 四 个节 日 。7 供 货 地 点 招 标 人 指 定 地 点
8 付 款 方 式 本 项 目 无 预 付 款 , 每 次 供 货 完 成 后 , 根 据 实 际 采 购 量福 利 包 数 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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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次 性 付 清无 息。9 投 标 有 效 期 90日 历 天10 质 量 要 求 1 达 到 国 家 相 关 规 定 的 合 格 标 准 。2 满 足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的 服 务 要 求 , 符 合 银 行 建 设 要 求 。11 履 约 要 求 存 在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 中 标 无 效 , 招 标 人 有 权 按 评 审 排 名 重 新 确 定中 标 人 或 重 新 组 织 招 标 。 由 原 中 标 人 承 担 一 切 法 律 责 任 , 并 最 高 按照 中 标 标 的 额 的 30%赔 偿 损 失 。 1 中 标 人 不 履 行 中 标 义 务 的2 中 标 人 擅 自 将 中 标 项 目 或 部 分 项 目 转 让 给 他 人 的
3 中 标 人 无 正 当 理 由 不 能 按 期 交 付供 货的4 中 标 人 提 供 虚 假 中 标 案 例 的5 发 现 中 标 人 的 有 关 技 术 要 求 与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不 符 的6 要 求 提 供 原 厂 授 权 或 承 诺 而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提 供 的 。12 投 标 文 件 份 数 1 正 本 一 份副 本 四 份 2 开 标 一 览 表 一 式 三 份单 独 密 封 , 单 独 提 交3 电 子 文 档 一 份内 容 为 与 正 本 一 致 签 字 盖 章 后 的 PDF , U盘 形式 提 供必 须 单 独 密 封。
13 装 订 要 求 1 投 标 文 件 正 本 与 副 本 应 分 别 装 订 成 册 , 并 编 制 目 录 及 页 码 。2 正 本 和 副 本 的 封 面 上 应 清 楚 的 标 记正 本或副 本字 样 。3 每 册 采 用 胶 装 方 式 装 订 , 装 订 应 牢 固不 易 拆 散 和 换 页 , 不 得采 用 活 页 装 订 。4 未 按 照 上 述 要 求 装 订 的 , 其 投 标 文 件 作 无 效 标 处 理 。5 开 标 一 览 表电 子 版 须 单 独 密 封 提 供 。14 封 套 上 写 明项 目 名 称投 标 文 件 项 目 编 号 投 标 人 名 称 :投 标 人 地 址 :投 标 人 联 系 人 :投 标 人 联 系 电 话 :
投 标 文 件 在 年 月 日 时 分 (北 京 时 间 ) 之 前 不 准 启 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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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递 交 投 标 文 件 截 止时 间地 点 时 间 : 2023年 9月 4日 09:30 北 京 时 间 地 点 : 山 东 尚 展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开 标 室菏 泽 市 长 江 路 山 海 天 泰612室 16 是 否 退 还 投 标 文 件 否17 公 开 开 标 时 间地点 时 间 : 同 递 交 投 标 文 件 截 止 时 间地 点 : 同 递 交 投 标 文 件 地 点18 评 标 方 法 综 合 评 分 法
19 投 标 保 证 金 投 标 保 证 金 : 人 民 币 * 万 * 仟 元 整 , 投 标 人 须 在 2023 年 9 月 1 日17 时 之 前须 在 此 日 期 及 以 前 到 账 , 以 到 账 时 间 为 准, 投 标 保证 金 可 采 用 电 汇保 函 等 非 现 金 形 式 , 采 用 电 汇 形 式 的 须 通 过 投 标人 账 户 汇 至 以 下 指 定 的 投 标 保 证 金 专 户 。开 户 名 称 : 山 东 尚 展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开 户 银 行 :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菏 泽 牡 丹 支 行银 行 账 号 : *9412注 : 1 未 按 规 定 缴 纳 投 标 保 证 金 的 投 标 文 件 为 无 效 投 标 文 件 。2 各 投 标 人 须 提 供 本 单 位 基 本 存 款 账 户 作 为 报 价 保 证 金 提 交 和 退还 的 账 户 。3 投 标 人 应 充 分 考 虑 款 项 的 银 行 交 换 时 间 , 由 此 带 来 的 保 证 金 不能 按 时 到 账 的 责 任 由 投 标 人 自 行 承 担 。4 投 标 人 在 缴 纳 保 证 金 时 , 需 在 进 账 凭 证 上 注 明 项 目 名 称 及 公 司名 称可 简 写, 以 便 查 对 核 实 。20 招 标 人 招 标 人 : 山 东 郓 城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联 系 人 : 魏 经 理
联 系 电 话 : *地 址 : 山 东 省 菏 泽 市 郓 城 县 东 门 街 中 段 路 西21 代 理 机 构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山 东 尚 展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联 系 人 : 王 经 理联 系 电 话 : * *邮 箱 : shangzhan*.com地 址 : 山 东 省 菏 泽 市 长 江 路 山 海 天 泰 广 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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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其 他 说 明 1.投 标 人 应 对 招 标 文 件 第 五 部 分 中 的 技 术 要 求 条 款 逐 条 做 出 响 应和 说 明 , 必 须 以 具 体 方 案 或 参 数 描 述 进 行 响 应 或 说 明 , 仅 以 满 足 完 全 满 足 等 方 式 应 答 , 技 术 相 应 部 分 不 得 分 。2.山 东 郓 城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将 对 投 标 人 不 良 行 为 进 行动 态 认 定 , 每 年 对 投 标 人 进 行 评 级 , 根 据 不 良 行 为 认 定 结 果 和 评 级结 果 对 存 在 不 良 行 为 记 录 的 投 标 人 进 行 下 调 评 级取 消 邀 请 资 格 纳 入 投 标 人 黑 名 单 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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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 标 文 件 说 明1.适 用 范 围1.1本 招 标 文 件 仅 适 用 于 本 次 招 标 所 需 的 项 目 需 求 。2.定 义2.1 招 标 人 系 指 提 出 招 标 项 目 , 通 过 招 标 采 购 接 受 中 标 投 标 人 的 经 济 实 体 , 本 次 招标 指 山 东 郓 城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2 代 理 机 构 系 指 接 受 招 标 人 的 委 托组 织 招 标 的 代 理 机 构 。 本 次 招 标 指 山 东 尚 展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2.3 投 标 人 系 指 向 代 理 机 构 提 交 投 标 文 件 的 投 标 人 。
3.合 格 的 投 标 人3.1 符 合 招 标 公 告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3.2 符 合 有 关 的 法 律法 规 规 定 3.3 向 代 理 机 构 购 买 招 标 文 件 并 登 记 备 案 。4.投 标 费 用 的 承 担 及 有 关 说 明4.1 无 论 投 标 过 程 中 的 做 法 和 结 果 如 何 , 投 标 人 均 应 自 行 承 担 所 有 与 参 加 投 标 有 关 的 全部 费 用 。4.2无 论 投 标 结 果 如 何 , 招 标 人代 理 机 构 均 无 向 投 标 人 解 释 其 中 标 /未 中 标 原 因 的 义 务 。4.3无 论 投 标 结 果 如 何 ,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均 不 退 还 。5.招 标 文 件 的 构 成
5.1 招 标 文 件 用 以 阐 明 所 需 招 标 内 容招 标 投 标 程 序 和 合 同 格 式 。 招 标 文 件 由 下 述 部 分组 成 : 招 标 公 告 投 标 人 须 知 投 标 文 件 格 式 合 同 格 式 招 标 内 容 及 要 求 综 合 评 分 方 法 和 标 准5.2 招 标 文 件 以 中 文 编 印 , 且 以 之 为 准 。6.招 标 文 件 的 澄 清
6.1 投 标 人 对 招 标 文 件 如 有 疑 问 , 可 要 求 澄 清 , 澄 清 要 求 应 在 获 取 招 标 文 件 后 3 日 内 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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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送 电 子 邮 件 至 代 理 机 构 邮 箱 , 发 邮 件 标 题 为 : 公 司 关 于招 标 项 目 名 称 及 编 号包如有 的 提 问 。 投 标 人 的 电 子 邮 件 , 应 同 时 提 交 加 盖 公 章 的 文 件 扫 描 件 和 word格 式 文 件 各 一份 。 投 标 人 在 规 定 时 间 以 后 提 出 的 澄 清 要 求 将 不 予 受 理 。6.2 代 理 机 构 将 会 同 招 标 人 对 收 到 的 澄 清 要 求 视 情 况 以 书 面 形 式 予 以 答 复 , 发 给 要 求 澄清 的 投 标 人 及 相 关 的 投 标 人 。 答 复 中 包 括 所 提 的 问 题 , 但 不 包 括 问 题 的 来 源 。7.招 标 文 件 的 修 改7.1 在 投 标 截 止 日 期 15日 前 , 代 理 机 构 可 主 动 的 或 依 据 投 标 人 要 求 澄 清 的 问 题 修 改 招 标文 件 , 并 以 书 面 形 式 通 知 所 有 招 标 文 件 的 收 受 人 。 对 方 在 收 到 该 通 知 后 应 立 即 以 书 面 形 式 予以 确 认 。7.2 为 使 投 标 人 在 准 备 投 标 文 件 时 有 合 理 的 时 间 考 虑 其 投 标 文 件 的 修 改 , 代 理 机 构 可 酌
情 推 迟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和 开 标 时 间 , 并 以 书 面 形 式 通 知 招 标 文 件 的 收 受 人 。7.3 招 标 文 件 的 修 改 书 作 为 招 标 文 件 的 一 部 分 , 对 投 标 人 有 约 束 力 。二投 标 文 件 的 编 写8.要 求8.1 投 标 人 应 仔 细 阅 读 招 标 文 件 的 所 有 内 容 , 按 照 招 标 文 件 的 要 求 提 供 投 标 文 件 , 保 证所 提 供 的 全 部 资 料 的 真 实 性 , 并 对 招 标 文 件 作 出 实 质 性 响 应 , 否 则 , 其 投 标 可 能 被 拒 绝 。9.投 标 语 言 及 计 量 单 位9.1 投 标 文 件 及 投 标 人 和 代 理 机 构 就 投 标 交 换 的 文 件 和 来 往 信 件 , 以 中 文 书 写 。9.2 计 量 单 位 应 使 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法 定 计 量 单 位 。
9.3原 版 为 外 文 的 证 书 类 文 件 , 以 及 由 外 国 人 做 出 的 本 人 签 名外 国 公 司 的 名 称 或 外 国印 章 等 可 以 是 外 文 , 但 代 理 机 构 可 以 要 求 投 标 人 提 供 翻 译 文 件 , 必 要 时 可 以 要 求 提 供 附 有 公证 书 的 翻 译 文 件 。10. 投 标 文 件 的 组 成 : 详 见第 三 部 分投 标 文 件 格 式 。10.1投 标 人 应 将 投 标 文 件 所 有 内 容 胶 装 成 册 , 并 编 写 目 录 及 页 码 , 活 页 的 投 标 文 件 将 不予 接 受 。10.2 投 标 人 应 同 时 提 供 电 子 版 投 标 文 件 一 份内 容 与 投 标 文 件 正 本 一 致 , U盘。11.投 标 文 件 格 式11.1 投 标 人 应 将 投 标 文 件 以 A4 纸 打 印 , 每 册 内 容 一 致 , 并 编 写 目 录 及 页 码 , 共 正 式 装订 成 正 本 1份 , 副 本 4份 。
11.2 除 招 标 文 件 另 有 说 明 , 投 标 人 应 对 招 标 范 围 内 的 所 有 内 容 进 行 投 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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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投 标 报 价12.1 投 标 人 应 对 招 标 的 所 有 内 容 进 行 报 价 。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报 价 为 一 次 性 报 价 , 除 招 标 文件 规 定 调 整 方 法 外 投 标 人 不 得 调 整 报 价 。12.2 投 标 人 应 按 招 标 文 件 所 附 的 投 标 报 价 格 式 写 明 投 标 内 容 的 分 解 价 格如 有。12.3 按 含 税 和 不 含 税 分 别 报 价 , 并 明 确 税 率 。 原 则 上 要 求 提 供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 提 供 增值 税 专 用 发 票 的 , 以 不 含 税 价 评 审不 能 提 供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提 供 普 通 发 票的 , 以 含 税价 评 审 。12.4 如 果 投 标 报 价 表 中 的 数 字 表 述 大 写 与 小 写 不 一 致 , 以 大 写 为 准 。12.5 无 论 有 无 投 标 声 明 , 如 果 投 标 文 件 中 的 投 标 报 价 与 开 标 一 览 表 不 符 , 以 开 标 一 览 表为 准 , 含 税 和 不 含 税 价 格 根 据 税 率 计 算 不 一 致 的 , 以 有 利 于 招 标 人 的 价 格 为 准 , 并 据 此 对 其
他 报 价 按 比 例 进 行 调 整 。 如 果 投 标 人 拒 绝 接 受 调 整 , 投 标 将 被 拒 绝 。12.6 投 标 人 报 价 在 包 含 必 备 的 设 备 及 维 保 服 务 费 用 外 , 还 应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税 费 等 产 生 的其 它 费 用 。 招 标 人 仅 认 同 投 标 人 的 最 终 报 价 , 除 最 终 报 价 外 招 标 人 不 再 认 同 及 承 担 任 何 费 用 。12.7 各 投 标 单 位 的 投 标 报 价 均 固 定 , 投 标 人 仅 须 对 两 种 福 利 包 内 的 物 品 种 类 及 数 量 自 由组 合参 与 竞 争 。除 招 标 文 件 有 专 门 要 求 , 对 同 一 招 标 内 容 代 理 机 构 不 接 受 有 任 何 选 择 的 报 价 。13.投 标 货 币投 标 报 价 一 律 用 人 民 币 填 报 。14.投 标 人 资 格 及 资 格 证 明 文 件 :详 见第 六 部 分 评 标 方 法 15.投 标 内 容 符 合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的 响 应 文 件
15.1 投 标 人 应 对 招 标 文 件 第 五 部 分 的 各 项 要 求 逐 条 做 出 响 应 。15.2 上 述 响 应 文 件 可 以 是 文 件 资 料数 据图 纸 , 并 填 写 投 标 偏 离 表 .16.投 标 保 证 金16.1 投 标 保 证 金 为 投 标 文 件 的 组 成 部 分 之 一 。 未 按 规 定 提 交 投 标 保 证 金 的 投 标 , 将 被 视为 投 标 无 效 。16.2 投 标 保 证 金 的 金 额 及 交 纳 方 式 详 见 前 附 表 。16.3 未 中 标 的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保 证 金 , 原 则 上 在 采 购 结 果 公 示 期 满 后 5日 内 退 还中 标 的投 标 人 的 投 标 保 证 金 原 则 上 在 合 同 签 订 后 5日 内 并 交 纳 中 标 服 务 费 后 退 还 。本 次 招 标 由 中 标 人 向 代 理 机 构 交 纳 :中 标 服 务 费 : 参 照 原 国 家 计 委 计 价 格 *号 文 件 收 费 标 准 80%计 取 律 师 见 证 费 : 500 元 。 各 投 标 人 编 制 投 标 文 件 时 将 以 上 费 用 考
虑 进 入 项 目 报 价 , 由 中 标 人 在 领 取 中 标 通 知 书 时 支 付从 投 标 保 证 金 中 扣 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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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 发 生 以 下 情 况 投 标 保 证 金 将 被 没 收 : 投 标 人 在 投 标 有 效 期 内 撤 回 投 标 。 投 标 人 提 供 的 有 关 资 格资 质 证 明 文 件 不 真 实 或 提 供 虚 假 材 料 。 以 他 人 名 义 投 标 或 者 以 其 他 方 式 弄 虚 作 假 , 骗 取 中 标 。 投 标 人 向 招 标 人代 理 机 构评 标 委 员 会 成 员 提 供 不 正 当 利 益 。 投 标 人 有 企 图 影 响 中 标 结 果 公 正 性 的 任 何 活 动 或 以 任 何 方 式 诋 毁 其 他 投 标 人 或 串 通 投标 的 。 中 标 人 不 按 规 定 签 订 合 同 的 。 法 律法 规 规 定 的 其 他 情 况 。17.投 标 有 效 期
17.1 投 标 有 效 期 自 开 标 之 日 起 为 90日 历 天 。17.2 特 殊 情 况 下 , 招 标 人 与 代 理 机 构 可 于 投 标 有 效 期 内 要 求 投 标 人 延 长 有 效 期 , 要 求 与答 复 均 应 为 书 面 形 式 。 投 标 人 可 以 拒 绝 上 述 要 求 , 其 保 证 金 将 予 以 退 还 , 但 其 投 标 在 原 投 标有 效 期 期 满 后 将 不 再 有 效 。 对 于 同 意 该 要 求 的 投 标 人 , 既 不 要 求 也 不 允 许 其 修 改 投 标 文 件 ,但 将 相 应 延 长 投 标 保 证 金 的 有 效 期 , 有 关 退 还 和 没 收 投 标 保 证 金 的 规 定 在 投 标 有 效 期 的 延 长期 内 继 续 有 效 。18.投 标 文 件 的 签 署 及 规 定18.1 投 标 人 应 提 供 投 标 文 件 正 本 1份 和 副 本 4份 , 在 每 一 份 投 标 文 件 上 要 明 确 注 明正本或副 本字 样 , 正 本副 本 应 内 容 一 致 , 若 正 本 和 副 本 有 差 异 , 以 正 本 为 准 。18.2 投 标 文 件 正 本 和 副 本 需 打 印 , 封 面 加 盖 公 章 , 侧 面 可 加 盖 骑 缝 章 。 投 标 文 件 内 的 报
价 内 容 和 重 要 技 术 响 应 内 容 应 盖 章 或 由 投 标 人 授 权 代 表 签 字 , 正 本 为 原 件 , 副 本 可 使 用 复 印件 。 18.3 投 标 文 件 应 一 律 用 A4号 纸 , 字 迹 清 楚内 容 齐 全表 达 准 确不 应 涂 改 。 如 需 修改 应 有 文 字 修 改 函 , 并 经 法 定 代 表 人或 法 人 代 表 授 权 人签 字 或 盖 章 。18.4 电 话传 真 形 式 的 投 标 概 不 接 受 。三投 标 文 件 的 递 交19.投 标 文 件 的 密 封 和 标 记19.1 投 标 人 应 将 投 标 文 件 正 本 和 副 本 密 封 , 并 标 明 项 目 名 称项 目 编 号 及 投 标 人 名 称 及 正 本或副 本字 样 。
19.2 为 方 便 开 标 宣 读 , 请 将开 标 一 览 表单 独 密 封 , 投 标 签 到 时 递 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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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 封 套 上 须 注 明于招 标 书 中 规 定 的 开 标 日 期 及 时 间之 前 不 准 启 封的 字 样 。19.4 除 招 标 文 件 其 它 部 分 另 行 规 定 外 , 投 标 人 应 将 投 标 文 件 按 19.1 19.3中 的 规 定 进行 密 封 和 标 记 后 , 按 招 标 文 件 注 明 的 方 式 送 至 代 理 机 构 要 求 的 投 标 地 点 。20.递 交 投 标 文 件 的 截 止 时 间20.1 所 有 投 标 文 件 必 须 按 本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的 投 标 时 间 和 地 点 送 交 代 理 机 构 。20.2 出 现 第 7.2款 因 招 标 文 件 的 修 改 推 迟 投 标 截 止 日 期 时 , 则 按 代 理 机 构 变 更 通 知 规 定的 时 间 递 交 。21.迟 交 的 投 标 文 件21.1 代 理 机 构 将 拒 收 在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之 后 送 达 的 投 标 文 件 。22.投 标 文 件 的 修 改 和 撤 销
22.1 投 标 人 在 提 交 投 标 文 件 后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前 可 对 其 投 标 文 件 进 行 修 改补 充 或 撤 回 ,但 必 须 书 面 通 知 代 理 机 构 , 并 经 正 式 授 权 的 投 标 人 代 表 签 字 。22.2 投 标 人 对 投 标 文 件 修 改补 充 的 书 面 材 料 或 撤 回 的 通 知 应 按 第 18条第 19条 和 第20条 的 规 定 进 行 编 写密 封 标 注 和 递 送 , 并 注 明修 改 投 标 文 件或撤 回 投 标字 样 。22.3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以 后 不 得 修 改补 充 投 标 文 件 。22.4 投 标 人 不 得 在 开 标 后 撤 回 其 投 标 文 件 。23.不 予 接 收 的 标 文 件23.1 逾 期 送 达 的 或 者 未 送 达 指 定 地 点 的 23.2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密 封 的 。四开 标 和 评 标
24.开 标24.1 代 理 机 构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的 时 间 和 地 点 开 标 。 届 时 请 投 标 人 派 授 权 代 表 参 加 。 如 在投 标 截 止 时 间 递 交 投 标 文 件 的 投 标 人 少 于 法 定 数 量 , 招 标 人 有 采 取 重 新 招 标 或 其 他 方 式 进 行采 购 的 权 力 , 且 不 承 担 任 何 费 用 和 责 任 。24.2 开 标 时 , 查 验 投 标 文 件 密 封 情 况 , 确 认 无 误 后 拆 封 开 标 一 览 表 , 由 代 理 机 构 公 开 宣读 其 内 容 , 并 记 录 。24.3 开 标 程 序24.3.1主 持 人 按 下 列 程 序 进 行 开 标 : 1 宣 布 开 标 纪 律 , 公 布 在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前 递 交 投 标 文 件 的 投 标 人 名 称2 检 查 投 标 文 件 的 密 封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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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按 照 投 标 人 签 到 顺 序 当 众 开 标4 招 标 人 代 表投 标 人 代 表见 证 律 师记 录 人 等 有 关 人 员 在 开 标 记 录 上 签 字 确 认5 开 标 会 议 结 束 。24.3.2若 招 标 机 构 开 标 宣 读 的 内 容 与 投 标 文 件 不 符 时 , 投 标 人 有 权 在 开 标 现 场 提 出 异 议 ,经 监 督 人 当 场 核 查 确 认 之 后 , 可 重 新 宣 读 其 投 标 文 件 。 若 投 标 人 现 场 未 提 出 异 议 , 则 认 为 投标 人 已 确 认 开 标 宣 读 的 内 容 , 且 对 开 标 程 序 无 异 议 。25.评 标 委 员 会25.1 代 理 机 构 将 根 据 招 标 采 购 项 目 的 特 点 组 建 评 标 委 员 会 , 其 成 员 由 有 关 方 面 的 专 家 5人含 5人以 上 单 数 组 成 , 其 中 技 术经 济 等 方 面 的 专 家 不 少 于 成 员 总 数 的 三 分 之 二 。 评标 委 员 会 对 投 标 文 件 进 行 审 查质 疑评 估 和 比 较 。
25.2 评 标 期 间 , 投 标 人 根 据 代 理 机 构 的 通 知 随 时 派 代 表 参 加 询 标 。26.投 标 文 件 按 无 效 投 标 处 理 的 条 件 : 1 无 单 位 盖 章 并 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的 代 理 人 签 字 或 盖 章 , 无 法 证 明 投 标有 效 性 的2 无 法 定 代 表 人 出 具 的 授 权 委 托 书 , 无 法 证 明 授 权 有 效 性 的3 未 按 规 定 的 格 式 填 写 , 内 容 不 全 或 关 键 字 迹 模 糊无 法 辨 认 , 影 响 投 标 文 件 评 审 的4 投 标 人 递 交 两 份 或 多 份 内 容 不 同 的 投 标 文 件 , 或 在 一 份 投 标 文 件 中 对 同 一 招 标 产 品报 有 两 个 或 多 个 报 价 , 且 未 声 明 哪 一 个 为 最 终 报 价 的 ,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提 交 备 选 投 标 方 案 的除 外5 投 标 文 件 中 未 明 确 单 价合 价 的
6 投 标 有 效 期 不 满 足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的7 投 标 文 件 载 明 的 交 货 时 间 超 过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的 时 间 且 不 能 被 招 标 人 接 受8 投 标 人 报 价 超 出 招 标 人 内 部 预 算 , 招 标 人 无 法 接 受 的9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提 交 投 标 保 证 金 的10 未 响 应 招 标 文 件 中 的 实 质 性 要 求 的 , 投 标 文 件 明 显 不 符 合 招 标 文 件 要 求11 单 位 负 责 人 为 同 一 人 或 者 存 在 控 股管 理 关 系 的 不 同 单 位 , 不 得 参 加 同 一 标 段 投标 或 者 未 划 分 标 段 的 同 一 招 标 项 目 投 标12 不 同 单 位 的 自 然 人 控 股 股 东 为 同 一 人 的 , 不 得 参 加 同 一 标 段 投 标 或 者 未 划 分 标 段的 同 一 招 标 项 目 投 标13 招 标 文 件 及 法 律 法 规 明 确 规 定 为 无 效 投 标 的 其 他 情 形 。
27.对 投 标 文 件 的 审 查 和 响 应 性 的 确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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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 评 标 委 员 会 可 以 书 面 方 式 要 求 投 标 人 对 投 标 文 件 中 含 义 不 明 确对 同 类 问 题 表 述 不一 致 或 者 有 明 显 文 字 和 计 算 错 误 的 内 容 作 必 要 的 澄 清说 明 或 补 正 。 评 标 委 员 会 不 得 向 投 标人 提 出 带 有 暗 示 性 或 诱 导 性 的 问 题 , 或 向 其 明 确 投 标 文 件 中 的 遗 漏 和 错 误 。27.2 投 标 文 件 不 响 应 招 标 文 件 的 实 质 性 要 求 和 条 件 的 , 评 标 委 员 会 应 当 作 废 标 处 理 , 并不 允 许 投 标 人 通 过 修 正 或 撤 销 其 不 符 合 要 求 的 差 异 或 保 留 , 使 之 成 为 具 有 响 应 性 的 投 标 。27.3 为 了 有 助 于 对 投 标 文 件 进 行 审 查评 估 和 比 较 , 代 理 机 构 有 权 向 投 标 人 质 疑 , 请 投标 人 澄 清 其 投 标 内 容 。 投 标 人 有 责 任 按 照 代 理 机 构 通 知 的 时 间地 点 指 派 专 人 进 行 答 疑 和 澄清 。 27.4 重 要 澄 清 的 答 复 应 是 书 面 的 , 但 不 得 对 投 标 内 容 进 行 实 质 性 修 改 。28.对 投 标 文 件 的 评 估 和 比 较
28.1 评 标 委 员 会 将 对 实 质 性 响 应 的 投 标 文 件 进 行 评 估 和 比 较 。28.2 评 标 时 除 考 虑 投 标 报 价 和 技 术 响 应 内 容 外 , 还 将 考 虑 招 标 文 件 第 五 部 分 包 含 的 各 项因 素 。29.评 标 方 法 和 标 准29.1本 次 招 标 采 用 综 合 评 分 法 进 行 评 标 。29.2评 标 遵 循 公 平 公 正诚 实 信 用 和 科 学 择 优 的 原 则 。29.3 对 所 有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评 估 , 都 采 用 相 同 的 程 序 和 标 准 。29.4评 标 严 格 按 招 标 文 件 的 要 求 和 条 件 进 行 。29.5 评 分 方 法 和 标 准 见 招 标 文 件 第 六 部 分 。30.评 标 保 密
30.1有 关 投 标 文 件 的 审 查澄 清评 估比 较 以 及 有 关 授 予 合 同 意 向 的 一 切 情 况 均 不 得透 露 给 任 一 投 标 人 或 与 上 述 评 标 工 作 无 关 的 人 。30.2投 标 人 不 得 干 扰 评 标 委 员 会 的 评 标 工 作 , 否 则 将 废 除 其 投 标 。五授 予 合 同31.授 予 合 同 的 标 准31.1合 同 将 授 予 资 质 符 合 招 标 文 件 要 求能 够 最 大 限 度 地 满 足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的 各 项 综 合评 价 标 准 的 投 标 人 。32.资 格 最 终 审 查32.1评 标 委 员 会 将 审 查 中 标 候 选 单 位 的 财 务技 术服 务 能 力 及 信 誉 , 确 定 其 是 否 能 圆
满 地 履 行 合 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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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如 果 确 定 该 投 标 人 无 法 全 部 履 行 合 同 , 评 标 委 员 会 将 对 其 他 投 标 人 作 类 似 的 审 查 以选 择 中 标 单 位 或 重 新 招 标 。33.接 受 和 拒 绝 任 何 或 所 有 投 标 的 权 力33.1评 标 委 员 会 在 授 予 合 同 前 仍 有 选 择 或 拒 绝 部 分 甚 至 全 部 投 标 人 的 权 力 , 并 对 所 采 取的 行 为 不 作 任 何 解 释 , 招 标 人 和 代 理 机 构 不 承 担 任 何 费 用 。34.中 标 通 知34.1确 定 中 标 结 果 后 , 代 理 机 构 将 以 书 面 形 式 发 出中 标 通 知 书, 其 最 迟 发 出 时 间 不超 过 投 标 的 有 效 期 。34.2 中 标 通 知 书将 作 为 签 订 合 同 的 依 据 之 一 。35.签 订 合 同
35.1中 标 方 须 按中 标 通 知 书与 招 标 人 签 订 合 同 。35.2招 标 文 件中 标 方 的 投 标 文 件 及 其 澄 清 文 件 等 , 均 为 合 同 的 组 成 部 分 。35.3签 订 合 同 后 发 生 的 违 约 行 为 , 按 照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民 法 典及 合 同 约 定 条 款 由 违约 方 承 担 法 律 责 任 。35.4招 标 人 在 合 同 签 订 和 执 行 过 程 中 有 权 对招 标 项 目 说 明中 规 定 的 内 容 和 数 量 予 以增 加 或 减 少 。 但 投 标 单 价 在 合 同 执 行 过 程 中 是 固 定 不 变 的 , 投 标 人 不 得 以 任 何 理 由 予 以 变 更 。35.5 招 标 人 有 权 对 中 标 单 位 的 中 标 条 件 和 履 约 能 力 进 行 复 核 , 如 发 现 不 符 合 中 标 条 件 或不 能 履 行 合 同 及 中 标 义 务 的 , 招 标 人 有 权 废 除 其 中 标 资 格 。六投 标 人 不 良 行 为 认 定 标 准
投 标 人 存 在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 认 定 为 不 良 行 为情 节 严 重 的 , 认 定 为 重 大 不 良 行 为 : 一弄 虚 作 假隐 瞒 真 实 情 况 骗 取 投 标 人 准 入 资 格 的 , 或 提 出 不 合 理 质 疑 或 投 诉扰乱 采 购 秩 序 影 响 集 中 采 购 实 施 的二中 标 或 者 成 交 后 无 正 当 理 由 拒 不 与 招 标 人 签 订 合 同 的三因 投 标 人 原 因 导 致 项 目 实 施 拖 延 工 期 或 产 品 和 售 后 服 务 质 量 降 低 的四因 投 标 人 原 因 导 致 第 三 方 提 出 诉 讼 或 其 他 权 利 主 张 的五以 他 人 名 义 投 标 或 者 以 其 他 方 式 弄 虚 作 假 骗 取 中 标 的六以 向 招 标 人 或 者 评 标 委 员 会 成 员 行 贿 的 手 段 谋 取 中 标 的七不 按 照 与 招 标 人 订 立 的 合 同 履 行 义 务 , 情 节 严 重 的八投 标 人 相 互 串 通 投 标 的
九经 营 状 况 发 生 重 大 变 化商 业 信 誉 或 商 品 质 量 出 现 严 重 问 题 等 可 能 影 响 履 约 能 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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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 及 时 向 招 标 人 反 映 或 故 意 隐 瞒 不 报 的十存 在 其 他 不 良 行 为 的 。本 款 第 五 项第 六 项第 七 项第 八 项 所 列 行 为 原 则 上 认 定 为 重 大 不 良 行 为 。 投 标 人 不良 行 为 一 经 确 认 , 可 及 时 调 整 其 评 级 。七招 标 文 件 的 解 释 权本 招 标 文 件 的 解 释 权 归 招 标 人 及 招 标 代 理 公 司 所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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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部 分 投 标 文 件 格 式 项 目 名 称 投 标 文 件
投 标 人 :盖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委 托 代 理 人 :签 字 或 盖 章 日 期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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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1.投 标 文 件 必 须 胶 装 且 编 写 目 录 , 页 码 必 须 连 续不 重 复 , 且 每 页 的 页 码 应 清 晰 。2.目 录 应 装 订 在 投 标 文 件 的 首 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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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 标 函致招 标 代 理 机 构 名 称:根 据 贵 方 为项 目 名 称招 标 采 购 项 目 的 招 标 文 件招 标编 号, 签 字 代 表全 名职 务经 正 式 授 权 并 代表 投 标 人 提 交 投 标 文 件 : 正 本 1份 和 副 本 4份 及 资 格 审 查 资 料 。据 此 , 签 字 代 表 宣 布 同 意 如 下 :1.我 公 司 将 按 招 标 文 件 的 规 定 履 行 合 同 责 任 和 义 务 , 中 标 后 不 进 行 转 包分 包 。2.我 公 司 已 详 细 审 查 全 部 招 标 文 件 , 包 括 修 改 文 件如 有以 及 全 部 参 考 资 料 和 有 关 附件 , 我 们 完 全 理 解 有 关 内 容 。3.我 公 司 承 诺 与 本 次 招 标 活 动 的 招 标 人招 标 代 理 机 构各 投 标 人 均 不 存 在 影 响 招 标 公
平 公 正 和 项 目 实 施 的 关 系 或 行 为 。 招 标 人 发 现 我 公 司 在 采 购 活 动 中 存 在 上 述 关 系 或 行 为 的 ,由 我 公 司 负 责 提 供 无 上 述 关 系 或 行 为 的 证 据 , 否 则 自 愿 接 受 招 标 人 给 予 的 任 何 处 理 措 施 。4.我 公 司 承 诺 财 务 及 经 营 状 况 良 好 , 无 处 于 被 责 令 停 业 , 财 产 被 接 管 , 冻 结 , 破 产 状 态 。近 三 年 内 的 经 营 活 动 中 没 有 重 大 违 法违 规 记 录 , 没 有 骗 取 中 标 和 违 约 行 为 。 未 被 列 入 失 信被 执 行 人 等 黑 名 单 。5.投 标 自 开 标 日 起 有 效 期 为 90个 日 历 天 。6.在 规 定 的 开 标 时 间 后 (在 投 标 有 效 期 内 ), 如 果 我 公 司 撤 回 投 标 , 投 标 保 证 金 将 被 贵 方没 收 。7.我 公 司 同 意 提 供 贵 方要 求 的 可 能 与 投 标 有 关 的 一 切 数 据 和 资 料 , 完 全 理 解 贵 方 不 一 定 要 接 受 最 低 价 的 投 标 或收 到 的 任 何 投 标 。
8.我 公 司 同 意 按 招 标 文 件 的 规 定 , 中 标 后 交 纳 履 约 保 证 金如 有和 中 标 服 务 费 。9.与 本 投 标 有 关 的 一 切 正 式 往 来 通 讯 请 寄 : 投 标 人 全 称 :盖 章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委 托 代 理 人 :签 字 或 盖 章 日 期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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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开 标 一 览 表 报 价 单 位 : 元投 标 人 名 称项 目 名 称投 标 报 价 含 税 价小 写 :大 写 :投 标 报 价
不 含 税 价小 写 :大 写 :税 率% 提 供 发 票 类 型注 : 在 提 供 发 票 类 型 后 的中 选 择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增 值 税 普 通 发 票 服 务 期投 标 人 对 招 标 文 件 各项 条 款 的 认 同 程 度 完 全 认 同投 标 单 位 盖 章 :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授 权 代 表 签 字或 盖 章:日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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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 定 代 表 人 证 明 书投 标 人 名 称 :单 位 性 质 :地 址 :成 立 时 间 : 年 月 日 经 营 期 限 :姓 名 : 性 别 : 年 龄 : 职 务 : 系投 标 人 名 称的 法 定 代表 人 。 特 此 证 明 。
法 定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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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书致 : 本 授 权 书 声 明 :法 定 代 表 人 姓 名是 注 册 (略) 县的投 标 人 名 称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 现 任法 定 代 表 人 职 务。 在 此 授 权被 授 权 人 姓 名职 务作 为 我公 司 的 全 权 代 理 人 , 在项 目 名 称的 投 标 及 其 合 同 执 行 过 程 中 , 以 我 方 的名 义 处 理 一 切 与 之 有 关 的 事 务 。本 授 权 书 于 年 月 日 签 字 生 效 , 特 此 声 明 。附 被 授 权 人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投 标 人公 章:地 址 :法 定 代 表 人签 字 或 盖 章:被 授 权 人签 字 或 盖 章:被 授 权 代 表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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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投 标 保 证 金 交 纳 凭 证 投 标 保 证 金 交 纳 凭 证 复 印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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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资 格 证 明 文 件 内 容1.营 业 执 照 副 本 复 印 件 2.法 定 代 表 人 证 明 书 和 法 定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复 印 件授 权 他 人 参 加 投 标 的 , 还 需 要 提 供授 权 书 及 授 权 代 理 人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3.投 标 人 在信 用 中 国网 站http://**.cn的 查 询 结 果 。以 上 为 必 备 条 件 , 若 无 或 缺 漏 或 经 评 标 委 员 会 认 定 为 资 料 不 合 格 则 资 格 后 审 不 合 格 ,不 参 与 下 一 步 评 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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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报 价 明 细 表由 投 标 人 根 据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进 行 编 制 , 提 出 两 种 福 利 包 的 组 合 形 式 , 格 式 自 行 设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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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商 务 评 审 文 件 根 据 评 标 办 法 编 制 相 关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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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同 类 业 绩 表序 号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主 要 内 容 联 系 人 联 系 方 式123...注 : 1.投 标 人 应 对 相 关 资 料 的 真 实 性合 法 性完 整 性 负 责 。2.根 据 评 分 办 法 要 求 将 其 业 绩 证 明 材 料 附 于 本 表 之 后 。
投 标 人盖 章:法 定 代 表 人 或 授 权 代 表签 字 或 盖 章:日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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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技 术 评 审 文 件 根 据 评 标 办 法 编 制 相 关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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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一投 标 偏 离 表序 号 招 标 文 件 条 款 投 标 文 件 条 款 偏 离 说 明条 款 号 条 款 内 容 条 款 号 条 款 内 容除 以 上 条 款 外 , 其 他 条 款 均 无 偏 离 。注 : 1.投 标 文 件 如 对 招 标 要 求 有 偏 离 , 应 按 照 偏 离 内 容 逐 项 详 细 填 写 此 表 。
2.投 标 文 件 条 款 内 容 必 须 真 实 有 效 。3.如 无 偏 离 可 在 表 中 最 末 一 行 填 写全 部 条 款 均 无 偏 离。投 标 人盖 章:法 定 代 表 人 或 授 权 代 表签 字 或 盖 章:日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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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部 分 合 同 格 式 此 合 同 仅 供 参 考 。 以 最 终 招 标 人 与 中 标 人 签 定 的 合 同 条 款 为 准 , 最 终 签 定 合 同 的 主 要 条款 不 能 与 招 标 文 件 冲 突 采 购 合 同
项 目 名 称 :合 同 编 号 :* 方 :
* 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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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同 编 号 :采 购 单 位 :* 方 供 货 单 位 :* 方 根 据 相 关 法 律 和 招 标 文 件 的 要 求 以 及 投 标 文 件 的 承 诺 , 经 ** 双 方 协 商 , 达 成 如 下协 议 。一合 同 文 件 的 组 成下 列 文 件 构 成 本 合 同 的 组 成 部 分 :1 合 同 协 议 书2 中 标 通 知 书3 投 标 文 件
4 合 同 补 充 条 款 或 说 明5 附 件二物 品 名 称规 格数 量单 价见 附 件采 购 项 目 明 细 表 三交 货 时 间地 点1 交 货 时 间 : 招 标 人 指 定 时 间 内 供 货 完 成 并 交 付 。2 交 货 地 点 :四货 款 交 付本 项 目 无 预 付 款 , 每 次 供 货 完 成 后 , 根 据 实 际 采 购 量福 利 包 数 量一 次 性 付 清无息。
五质 量 保 证* 方 保 证 所 提 供 的 货 物 必 须 是 全 新 的未 使 用 过 的 , 并 完 全 符 合招 标 文 件要 求 和国 家 有 关 质 量 检 验 标 准 。六货 物 验 收交 货 完 毕 , * 方 负 责 组 织 有 关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对 货 物 进 行 验 收 , 如 发 现 * 方 所 提 供 货 物与 要 求 不 符 , * 方 有 权 拒 收 或 提 出 换 货 , 由 此 造 成 的 损 失 由 * 方 负 责 。七违 约 责 任若 * 方 未 按 本 合 同 列 明 的 时 间地 点 交 货 , 每 逾 期 一 天 , * 方 须 向 * 方 支 付 合 同 总 值5 的 违 约 金若 * 方 提 供 的 货 物 出 现 质 量 问 题 或 不 能 履 行 其 作 出 的 服 务 承 诺 , 将 视 损 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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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小 补 偿 * 方 的 损 失若 因 货 物 质 量 问 题 而 给 * 方 造 成 人 身 伤 害 等 责 任 事 故 的 , 其 后 果 由* 方 负 责 。 若 * 方 无 正 当 理 由 而 推 延 支 付 * 方 的 货 款 , 每 推 延 一 天 , * 方 须 向 * 方 支 付 货款 总 值 5 的 违 约 金 。 若 * 方 在 验 收 过 程 中 因 不 负 责 任 而 造 成 的 损 失 , 由 * 方 承 担 全 部 责任 。八不 可 抗 力** 方 中 任 何 一 方 因 不 可 抗 力 不 能 及 时 履 行 或 完 全 履 行 合 同 时 , 应 及 时 通 知 对 方 和鉴 证 方 , 并 在 5 天 内 提 供 相 应 证 明 。 未 履 行 完 合 同 部 分 是 否 继 续 履 行如 何 履 行 等 问 题 ,可 由 双 方 协 商 解 决 并 报 鉴 证 方 , 但 确 定 为 不 可 抗 拒 力 原 因 造 成 的 损 失 , 免 予 承 担 责 任 。九费 用 负 担1 附 表 中 所 列 货 物 所 需 的 有 关 运 输 和 保 险 的 一 切 费 用 由 * 方 承 担 。
2 根 据 国 家 现 行 税 法 征 收 的 与 本 合 同 有 关 的 一 切 税 费 均 由 * 方 承 担 。十合 同 修 改分 包 和 转 让1 欲 对 合 同 条 款 进 行 任 何 改 动 , 均 须 由 ** 方 及 鉴 证 方 三 方 签 署 书 面 的 合 同 修 改书 。 2 除 * 方 和 鉴 证 方 事 先 书 面 同 意 并 成 为 合 同 的 一 部 分 外 , * 方 不 得 部 分 或 全 部 转 让其 应 履 行 的 合 同 义 务 。3 除 了 合 同 各 方 共 同 签 署 书 面 修 改 协 议 , 并 成 为 本 合 同 不 可 分 割 的 一 部 分 之 外 , 本合 同 的 条 款 不 得 有 任 何 变 化 或 修 改 。十 一争 议 解 决** 双 方 应 通 过 友 好 协 商 , 解 决 在 执 行 本 合 同 中 所 发 生 的 或 与 本 合 同 有 关 的 一 切 争
端 。 如 经 协 商 无 法 解 决 , 任 何 一 方 均 可 向 合 同 履 行 地 人 民 法 院 起 诉 。十 二售 后 服 务1 * 方 对 所 提 供 货 物 服 务 标 准 不 低 于 产 品 生 产 厂 家 的 承 诺 。2 其 他 服 务 承 诺 :十 三其 它 说 明 事 项合 同 签 订 地 点 :合 同 签 订 日 期 : 年 月 日本 政 府 采 购 合 同 一 式 五 份 , 其 中 正 本 二 份 , 由 * * 双 方 各 执 一 份副 本 三 份 , 财 务 部门 二 份 , 代 理 机 构 一 份 。 正副 本 内 容 完 全 一 致 , 签 字 盖 章 后 正副 本 具 有 同 等 法 律 效 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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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 * 双 方 及 代 理 机 构 签 字 盖 章 后 生 效 。* 方 :公 章* 方 :公 章 法 人 或 委 托 法 人 或 委 托代 理 人签 章: 代 理 人签 章:地 址 : 地 址 :电 话 : 电 话 :开 户 银 行 :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 帐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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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五 部 分 招 标 内 容 及 要 求一为 加 强 对 员 工 的 关 心 关 爱 , 为 营 造 良 好 的 农 商 银 行 环 境 形 象 , 进 一 步 提 高 员 工 福利 待 遇 。 以 起 到 激 励 员 工 的 积 极 性 , 提 升 员 工 的 凝 聚 力 , 提 高 农 商 银 行 的 竞 争 力 , 提 高 农商 银 行 在 员 工 和 其 他 企 业 心 目 中 的 形 象 。 提 供 高 薪 是 吸 引 人 才 的 一 个 重 要 手 段 , 但 良 好 的福 利 待 遇 也 是 吸 引 人 才 和 保 留 人 才 的 一 个 关 键 。 郓 城 农 商 银 行 对 提 供 福 利 待 遇 的 供 货 商 进行 采 购 , 力 争 达 到 以 上 目 标 。二投 标 人 须 提 供 1000 元 和 500 元 两 种 节 日 福 利 包 。 每 种 福 利 包 必 须 包 含 米面 油 等 物 品 , 其 余 物 品 由 投 标 人 自 由 搭 配 。 投 标 人 应 保 证 所 有 物 品 均 在 保 质 期 内 , 不 得 兑换 或 提 供 已 过 期 或 者 即 将 过 期 物 品 。
三投 标 人 根 据 实 际 生 活 必 需 品 需 要 可 提 供 以 上 两 种 福 利 包 的 一 组 或 多 组 组 合 , 以 供农 商 银 行 员 工 选 用 。四投 标 人 在 服 务 期 内 , 如 发 生 重 大 变 故失 信 被 执 行行 政 处 罚超 过 1/3 员 工 提出 反 对 意 见 等 , 采 购 人 有 权 单 方 面 解 除 采 购 协 议 。主 要 物 品 规 格 如 下 :序 号 名 称 规 格1 小 米 2.5kg/袋2 大 米 5kg/袋3 面 粉 10kg/袋
4 水 饺 粉 5kg/袋5 花 生 油 5L/桶6 香 油 0.5kg/瓶7 牛 奶 其 他8 火 腿 肠 其 他9 坚 果 礼 盒 1.5kg注 : 投 标 人 可 提 供 优 于 上 述 参 数 的 产 品 参 与 报 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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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六 部 分 评 标 方 法一评 标 原 则1.客 观 性 原 则 : 评 标 委 员 会 将 严 格 按 照 招 标 文 件 的 要 求 , 对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进 行 认 真评 审评 标 委 员 会 对 投 标 文 件 的 评 审 仅 依 据 投 标 文 件 本 身 , 而 不 依 据 投 标 文 件 以 外 的 任 何 因素 。 2.统 一 性 原 则 : 评 标 委 员 会 将 按 照 统 一 的 评 标 原 则 和 评 标 方 法 , 用 同 一 标 准 进 行 评 标 。3.独 立 性 原 则 : 评 标 工 作 在 评 标 委 员 会 内 部 独 立 进 行 , 不 受 外 界 任 何 因 素 的 干 扰 和 影 响 。评 委 对 出 具 的 评 标 意 见 承 担 个 人 责 任 。4.保 密 性 原 则 : 代 理 机 构 应 当 采 取 必 要 的 措 施 , 保 证 评 标 在 严 格 保 密 的 情 况 下 进 行 。5.综 合 性 原 则 : 评 标 委 员 会 将 综 合 分 析评 审 投 标 人 的 各 项 指 标 , 而 不 以 单 项 指 标 的 优
劣 评 定 出 中 标 人 。二评 标 方 法1.本 项 目 采 用 综 合 评 分 法 , 在 最 大 限 度 地 满 足 招 标 文 件 实 质 性 要 求 的 前 提 下 , 按 照 招 标文 件 中 规 定 的 各 项 因 素 进 行 综 合 评 审 后 , 评 标 委 员 会 以 打 分 方 式 确 定 投 标 人 的 综 合 排 名 顺 序 ,并 按 排 序 推 荐 中 标 候 选 人 。 当 通 过 初 步 评 审 的 投 标 人 不 足 3 名 时 , 重 新 招 标 。2.在 评 标 期 间 , 评 标 委 员 会 可 要 求 投 标 人 对 其 投 标 文 件 进 行 澄 清 , 但 不 得 寻 求提 供 或允 许 对 投 标 价 格 等 实 质 性 内 容 做 任 何 更 改 。 有 关 澄 清 的 要 求 和 答 复 均 应 以 书 面 形 式 提 交 。3.综 合 得 分 相 同 时 排 序 原 则 : 按报 价技 术商 务评 审 因 素 先 后 顺 序 及 得 分 高 低 顺序 排 序 , 若 以 上 因 素 均 相 同 , 则 由 评 标 委 员 会 现 场 抽 签 决 定 。2.1第 一 阶 段 : 资 格 性 审 查
投 标 人 应 当 提 交 的 以 下 资 格 证 明 文 件 须 在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前 递 交 , 评 标 委 员 会 依 据 法 律 法规 和 招 标 文 件 的 规 定 , 对 所 有 投 标 人 递 交 的 资 格 证 明 等 进 行 审 查 , 届 时 未 提 供 或 者 提 供 不 全的 , 其 投 标 无 效 。 1 营 业 执 照 副 本2 法 定 代 表 人 证 明 书 和 法 定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或 法 人 授 权 委 托 书 和 授 权 代 表 身 份 证3 提 供 信 用 中 国 网 站 (http://**.cn)渠 道 查 询 相 关 主 体 信 用 记 录未 被 列入 失 信 被 执 行 人税 收 违 法 黑 名 单异 常 经 营 名 录 等 名 单, 打 印 网 页 版截 图并 加 盖 投标 单 位 公 章 。注 :以 上 资 格 审 查 资 料 在 开 标 当 日 携 带 原 件 备 查 并 将 其 复 印 件加 盖 公 章附 于 投 标文 件 中 , 资 格 审 查 资 料 应 列 明 证 件 清 单 装 在 单 独 的 档 案 袋 内 , 与 投 标 文 件 同 时 递 交招 标 人
和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不 对 证 件 和 清 单 的 不 一 致 负 责,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将 拒 绝 接 收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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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 达 的 资 质 文 件 。 资 格 审 查 资 料 交 于 评 标 委 员 会 核 验 , 任 何 一 项 不 符 合 要 求 , 评 标 委 员 会 有 权 对 其 做 无效 投 标 处 理 , 不 在 进 入 下 一 项 评 标 程 序 , 投 标 单 位 应 对 自 身 提 供 的 资 格 审 查 资 料 负 责以 上 证 件 正 在 办 理 年 检 或 延 期 , 需 提 供 年 检 或延 期核 准 部 门 或 所 在 地 受 理 机 关 提供 的 相 关 证 明 文 件 或 网 站 截 图 , 且 正 在 办 理 延 期 的 证 件 , 必 须 在 有 效 期 内 。2.2第 二 阶 段 : 符 合 性 审 查评 标 委 员 会 依 据 招 标 文 件 的 规 定 , 从 投 标 文 件 的 有 效 性完 整 性 和 对 招 标 文 件 的 响 应 程度 进 行 审 查 , 以 确 定 是 否 对 招 标 文 件 的 实 质 性 要 求 作 出 响 应 。1 实 质 性 响 应 的 投 标 是 指 投 标 符 合 招 标 文 件 的 所 有 条 款条 件 和 规 格 且 没 有 重 大 偏 离 或保 留 。
2 重 大 偏 离 不 允 许 在 开 标 后 修 正 , 但 评 标 委 员 会 将 允 许 修 正 投 标 中 不 构 成 重 大 偏 离 的 地方 , 这 些 修 正 不 会 对 其 他 实 质 上 响 应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的 投 标 人 的 竞 争 地 位 产 生 不 公 正 的 影 响 。3 如 出 现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 视 为 对 招 标 文 件 没 有 做 出 实 质 性 响 应 , 按 照 无 效 投 标 处 理 。A 应 交 未 交 或 未 足 额 交 纳 投 标 保 证 金 B 资 格 证 明 文 件 不 齐 全 或 无 效 的 C 未 按 照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密 封签 署盖 章 的 D 不 具 备 招 标 文 件 中 规 定 资 格 要 求 的 E 投 标 有 效 期 不 足 的 F 投 标 人 不 参 加 开 标 仪 式 及 询 标 事 宜 G 不 符 合 法 律 法 规 和 招 标 文 件 中 规 定 的 其 他 实 质 性 要 求 的
H 其 他 。4 评 标 委 员 会 将 拒 绝 被 确 定 为 非 实 质 性 响 应 的 投 标 文 件 , 投 标 人 不 能 通 过 修 正 或 撤 销 投标 文 件 中 的 不 符 之 处 而 使 其 投 标 成 为 实 质 性 响 应 的 投 标 。2.3第 三 阶 段 : 详 细 评 审经 审 查 资 格 性符 合 性 合 格 的 投 标 文 件 , 评 标 委 员 会 将 根 据 招 标 文 件 确 定 的 评 审 标 准 和方 法 作 进 一 步 的 比 较 和 评 价 。1.3.1 投 标 报 价 有 算 术 错 误 的 , 评 标 委 员 会 按 以 下 原 则 对 投 标 报 价 进 行 修 正 , 修 正 的 价格 经 投 标 人 书 面 确 认 后 具 有 约 束 力 。 投 标 人 不 接 受 修 正 价 格 的 , 其 投 标 作 无 效 投 标 处 理 。 1 投 标 文 件 中 的 大 写 金 额 与 小 写 金 额 不 一 致 的 , 以 大 写 金 额 为 准2 在 评 标 过 程 中 , 评 定 内 容 的 具 体 数 据 以 开 标 一 览 表 为 准 。 如 果 开 标 一 览 表 总 价 与 报
价 清 单 总 价 不 符 , 则 以 开 标 一 览 表 总 价 为 准 , 并 根 据 开 标 一 览 表 总 价 与 报 价 清 单 总 价 的 比 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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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 报 价 清 单 同 比 例 进 行 修 正 。1.3.2报 价 单 中 的 投 标 报 价 有 其 他 错 误 的评 标 委 员 会 按 以 下 原 则 对 投 标 报 价 进 行 修 正 ,修 正 的 价 格 经 投 标 人 书 面 确 认 后 具 有 约 束 力 。 投 标 人 不 接 受 修 正 价 格 的 , 其 投 标 作 无 效 投 标处 理 。 1 在 招 标 人 给 定 的 报 价 单 中 漏 报 了 某 个 子 目 的 单 价合 价 , 或 所 报 单 价合 价总 额价 减 少 了 报 价 范 围 , 经 投 标 人 确 认 该 部 分 内 容 视 为 已 含 入 总 额 价 之 中 ,如 中 标应 按 招 标要 求 提 供 服 务 , 其 投 标 总 价 不 变 。 2 在 招 标 人 给 定 的 报 价 单 中 多 报 了 某 个 子 目 的 单 价合 价 或 总 额 价 , 或 所 报 单 价合价 或 总 额 价 增 加 了 报 价 范 围 , 多 报 部 分 价 格 不 予 扣 除 , 其 投 标 总 价 不 变 。 3 当 单 价 与 数 量 的 乘 积 与 合 价金 额虽 然 一 致 , 但 投 标 人 修 改 了 该 子 目 的 数 量 , 则
其 合 价 按 招 标 人 给 定 的 数 量 乘 以 投 标 人 所 报 单 价 予 以 修 正 。1.3.3 修 正 后 的 最 终 投 标 报 价 若 超 过 最 高 限 价如 有,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作 无 效 投 标处 理 。1.3.4 评 标 委 员 会 发 现 投 标 人 的 报 价 明 显 低 于 其 他 投 标 报 价 , 使 得 其 投 标 报 价 可 能 低 于其 成 本 的 , 应 当 要 求 该 投 标 人 作 出 书 面 说 明 并 提 供 相 应 的 证 明 材 料 。 投 标 人 不 能 合 理 说 明 或者 不 能 提 供 相 应 证 明 材 料 的 , 由 评 标 委 员 会 认 定 该 投 标 人 以 低 于 成 本 报 价 竞 标 , 其 投 标 作 无效 投 标 处 理 。1.3.5投 标 文 件 的 澄 清 和 补 正1.3.5.1 在 评 标 过 程 中 , 评 标 委 员 会 可 以 书 面 形 式 要 求 投 标 人 对 所 提 交 的 投 标 文 件 中 不
明 确 的 内 容 进 行 书 面 澄 清 或 说 明 , 或 者 对 细 微 偏 差 进 行 补 正 。 评 标 委 员 会 不 接 受 投 标 人 主 动提 出 的 澄 清说 明 或 补 正 。1.3.5.2 澄 清说 明 和 补 正 不 得 改 变 投 标 文 件 的 实 质 性 内 容算 术 性 错 误 修 正 的 除 外。投 标 人 的 书 面 澄 清说 明 和 补 正 属 于 投 标 文 件 的 组 成 部 分 。1.3.5.3 评 标 委 员 会 对 投 标 人 提 交 的 澄 清说 明 或 补 正 有 疑 问 的 , 可 以 要 求 投 标 人 进 一步 澄 清说 明 或 补 正 , 直 至 满 足 评 标 委 员 会 的 要 求 。1.3.5.4凡 超 出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的 或 给 招 标 人 带 来 未 曾 要 求 的 利 益 的 变 化偏 差 或 其 他 因素 在 评 标 时 不 予 考 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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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审 标 准评 审 因 素 分 值 评 分 标 准报 价 部 分 10分报 价 得 分 10分满 足 招 标 文 件 报 价 要 求 的 得 10分 , 不 满 足 招 标 文 件 报 价 要 求 的 得 6分 。商 务 部 分 15分投 标 人 业 绩 8分投 标 人 提 供 2020年 1月 1日 以 来 完 成 的 同 类 项 目 的 业 绩需 提 供 合 同 复 印 件 ,并 能 清 晰 反 映 项 目 名 称类 型。 每 个 得 1分 , 最 高 得 8分 。财 务 状 况7分评 标 委 员 会 根 据 投 标 人 提 供 的 2021 年 会 计 事 务 所 审 计 的 财 务 报 告 横 向 比 较 ,综 合 考 虑 投 标 人 财 务 状 况 可 得 3-7分 , 未 提 供 财 务 报 告 的 不 得 分 。
技 术 部 分 75分产 品 储 存 配 送20分根 据 投 标 人 提 供 的 贮 存 仓 库配 送 车 辆人 员 配 置配 送 网 点 (须 提 供 仓 库 配 送 车 辆 等 证 明 材 料 )等 完 整 性合 理 性 进 行 综 合 评 定 情 况 , 每 有 一 处 不 足 扣2分 。物 有 所 值 30分根 据 投 标 人 提 供 的 两 种 福 利 包 内 的 物 品 数 量价 值优 惠 幅 度 等 进 行 综 合 评 价 ,福 利 包 内 物 品 类 别 齐 全搭 配 合 理组 合 数 量 多 可 得 27-30分物 品 类 别 基 本齐 全搭 配 较 合 理组 合 数 量 较 多 可 得 25-27分物 品 类 别 单 一搭 配 不 合 理 组 合 数 量 少 可 得 20分未 提 供 搭 配 组 合 的 得 15分 。产 品 质 量 20分根 据 投 标 人 提 供 产 品 的 质 量 , 依 据 各 物 品 质 量 证 明 文 件健 康安 全 标 准 证 明文 件 综 合 评 价 , 所 有 物 品 综 合 质 量 评 定 为 优 的 可 得 18-20 分 , 综 合 质 量 评 定 为良 的 可 得 16-18分 , 综 合 质 量 评 定 为 合 格 的 可 得 15分 。服 务 承 诺 和优 惠 条 件5分根 据 投 标 人 服 务 承 诺 及 实 质 性 优 惠 条 件 , 得 到 采 纳 的 每 条 得 1分 , 最 高 得 5分 。注 :投 标 人 的 最 终 得 分 为 所 有 评 委 对 投 标 人 打 分 的 算 术 平 均 分小 数 点 后 保 留 2位 有效 数 字。
评 标 专 家 打 分 偏 离 度 计 算 操 作 说 明 : 评 标 过 程 中 , 除 客 观 分 外 , 单 个 评 标 专 家 打 分 与其 他 评 标 专 家 的 平 均 分 偏 离 度 超 过 20%的 , 该 评 标 专 家 打 分 原 则 上 不 参 与 计 算 。 投 标 人 同 类 业 绩案 例 得 分 为 客 观 分 。2.评 标 结 果评 标 委 员 会 根 据 招 标 文 件 确 定 的 评 标 办 法 , 按 综 合 评 分 法 进 行 排 序 , 并 推 荐 排 名 前 三 的投 标 人 作 为 本 项 目 的 中 标 候 选 人 , 评 标 委 员 会 完 成 评 标 后 , 向 招 标 人 提 交 书 面 评 标 报 告 。 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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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人 应 当 确 定 最 终 排 名 第 一 的 中 标 候 选 人 为 中 标 人 。 当 排 名 第 一 的 中 标 候 选 人 未 在 规 定 时 间内 签 订 合 同 或 放 弃 中 标 或 因 不 可 抗 力 提 出 不 能 履 行 合 同 或 存 在 其 他 情 形 不 能 继 续 履 行 合 同时 , 招 标 人 可 以 确 定 排 名 第 二 的 候 选 人 为 中 标 人 , 以 此 类 推 , 或 者 重 新 组 织 招 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