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22秦 (略) 锅炉配套钢结构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审批,现予以公告。本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文件名称:秦 (略) 锅炉配套钢结构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审批文号:秦开审批环表[2024]第52号
审批时间:2024-11-22
审批文件:秦 (略) 锅炉配套钢结构件加工项目环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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