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区环境空气质量
据泸西县城区环境空气自动站运行数据统计:二季度,共监测91天,有效监测91天。其中,空气质量为优的42天,占比46.2%;良的48天,占比52.7%,轻度污染的1天,占比1.1%,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8.9%。
2024年1至6月,共监测182天,有效监测178天,无效监测4天(有效数据不足)。其中,空气质量为优的101天,占比56.7%;良的76天,占比42.7%,轻度污染的1天,占比0.6%,空气优良率为99.4%。
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质量
泸西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为板桥河水库,由省生态环境厅驻红河州生态环境监测站对其开展监测,监测结果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进行评价。基本项目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进行评价,补充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为:泸西县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达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达标率为100%。
三、地表水环境质量
泸西县地表水环境质量“十四五”调整优化监测断面5个,分别为小江河小江下寨、益谷坝断面、甸溪河板桥河、阿子田断面、白马河独善水文站监测断面。由省生态环境厅驻红河州生态环境监测站对其每月开展监测,监测结果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为:泸西县地表水达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达标率为100%。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泸西分局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