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7月25日我局拟对黑龙江 (略) 龙江和牛杏山繁育场牛舍产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地址:龙沙区卜奎南大街571号
电话:0452-*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批复意见 |
1 | 黑龙江 (略) 龙江和牛杏山繁育场牛舍产业项目 | 黑龙江 (略) 龙江县杏山镇 | 龙江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 黑龙江冰众 (略) |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地点位于黑龙江 (略) 龙江县杏山镇。本项目仅进行育成牛饲养,无母牛、犊牛饲养过程。建设规模为年存栏量3000头、年出栏量1000头。项目总占地面积*.13m2,占地类型为天然牧草地,建筑面积*.8m2,主要建设牛舍及附属用房,配套建设运动场及其他附属设施。本项目总投资4496.*元,环保投资*元。 | (一)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工程施工期间,严禁污水乱排和污染农田、环境等。同时应做好建筑材料和建筑废料的管理,避免地面水体二次污染。在施工过程中不对机械设备的检修及冲洗,以防止设备漏油现象的发生;施工机械设备的维修应在专业厂家进行,防止施工现场地表油类污染。运营期:本项目采用干撒式发酵床工艺,本项目生活污水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干撒式发酵床发酵菌剂可将牛尿、牛粪一部分降解为水蒸气和二氧化碳,另一部分转化为粗蛋白、菌体蛋白和维生素等营养物质。从源头上消除了粪尿对生态环境的污染,不外排。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1)施工现场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严禁现场搅拌。(2)施工现场细颗粒建筑材料必须密闭存放或严密覆盖,严禁露天放置;搬运时应有降尘措施,余料及时回收。(3)施工现场必须建立洒水清扫抑尘制度,配备洒水设备。(4)施工现场集中堆放的土方和裸露场地必须采取覆盖、固化等降尘措施,严禁裸露。(5)施工现场运送土方、渣土的车辆必须封闭或遮盖严密,严禁使用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渣土等运输车辆, (略) 遗撒和随意倾倒。(6)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必须设置垃圾存放点,集中堆放并严密覆盖,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应用封闭式容器存放,日产日清,严禁随意丢弃。(7)加强运输车辆的维护、保养,避免尾气超标排放。施工期施工现场使用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建筑材料封闭存放,施工现场洒水抑尘,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运营期:牛舍采用干撒式发酵床工艺,加强牛舍通风等措施;固粪暂存间采取全封闭设置等措施。臭气浓度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可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7中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硫化氢、氨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要求。饮食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高于屋顶排气筒排放,餐饮油烟排放浓度可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限值要求。饲料混合粉尘,车间密闭,通过在密闭设备内进行饲料搅拌,产生的粉尘经设备自带除尘器收集除尘后排放,收集的粉尘作为饲料原料重新回收利用。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主要产生噪声的施工机械如装载机、挖掘机、推土机、机械振捣器、运输车辆等,根据拟建项目所在区域环境敏感点情况和受影响的程度,建设单位应针对具体影响情况,采取以下防护措施来减轻噪声和振动的影响:(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订施工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2)设备选型上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如以机械振捣器采用高频振捣器等。(3)装载机、运输车辆,可通过排气管消音器的方法降低噪声。(4)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维修不良的设备常因松动部件的振动或消声器的损坏而增加其工作时声压级。(5)闲置不用的设备应立即关闭,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应减速,并减少鸣笛。(6)降低人为噪音,按规定操作机械设备,遵守作业规定,减少碰撞噪音。尽量少用哨子、钟、笛等指挥作业,而代以现代化设备。(7)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工地的噪声管理,施工企业也应对施工声进行自律,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纠纷。采取措施后厂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施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可行。运营期:运营期严格管理、勤于维护,采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振、隔声措施,加强场区绿化,厂界外1m处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四)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针对施工期固体废物,施工单位应做到:(1)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2)建筑垃圾及时清运,除可回收利用外的建筑垃圾应清运至城建部门指定的地方处置。(3)应对施工人员加强教育,树立环保意识,不随意乱丢废弃物,以保证施工中生活区的环境卫生质量。采取上述措施,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废处置率100%,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施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可行。本项目牛舍更换的发酵床垫料,定期外售至有机肥厂,实现资源化利用;病死牛委托龙江县 (略) 进行无害化处理;防疫过程产生的废注射器和废药瓶、病牛治疗过程产生的废注射器和废药瓶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内,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环境风险及保护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 | 是 | 同意 |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