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21日。
1、项目名称:锂电池正极材料柔韧剂项目
2、建设地点: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牧羊路88号
3、建设单位:江苏百公 (略)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扬州天 (略)
5、项目概况:本项目拟投资10000万元,租赁扬 (略) 位于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牧羊路88号的闲置厂房2628.75平方米,拟投资10000万元,建设锂电池正极材料柔韧剂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锂电池正极材料柔韧剂1200吨的生产能力。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进料废气、混合废气、过滤废气、灌装废气、检测室废气以及危废暂存间废气。进料经袋式收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混合废气、过滤废气、灌装废气、检测室废气以及危废暂存间废气收集后经“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2排放。
(2)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采取“雨污分流”的原则。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六圩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投料站、干燥机、模温机、制氮机、空压机、灌装机、真空上料系统、模温机、计量泵、隔膜泵、除湿机、风机等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本项目从减振、隔声和消声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采取如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减震垫等措施,可有效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桶、废包装袋内衬、废包装袋、废滤布滤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导热油、废油桶、真空罐冷凝液、罐体清洗废液、检测仪器清洗废液、不合格品和生活垃圾。废包装袋属于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袋内衬、废滤布滤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导热油、废油桶、真空罐冷凝液、罐体清洗废液、检测仪器清洗废液、不合格品属于危险废物,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7、公众参与情况。我局于2023年12月1日-2023年12月1 (略) 邗江生态环境局网进行了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的意见与建议。
8、承诺文件:无。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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