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马龙分局关于2024年8月13日对马过河后山碎石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 信 (略) 生态环境局马龙分局
- 发布时间2024-08-13 15:08:5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3日—2024年8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兼传真):0874-*
通讯地址: (略) 马 (略) 邮编:*
项目名称 | 马过河后山碎石加工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马龙区马过河镇 | 建设单位 | (略) 马龙 (略) |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 (略) | |||
项目概况 | ||||||
(略) 马龙 (略) 马过河后山碎石加工建设项 (略) 马龙区马过河镇,2021年12月30日,建设单位向马龙区发展和改革局申请对“马过河后山碎石加工建设项目”立项备案,并取得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为:2112-*-04-01-*。项目总投资*元,建设1条年产*吨的碎石加工生产线,主要新增1台整形机(可调式破碎机)及配套设施。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间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扬尘、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尾气、建筑垃圾、施工机械噪声、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施工期产生的环境问题将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 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的大气污染物为整形过程产生的颗粒物,共设置集气罩3个,废 (略) 3套,分别收集颚式破碎机、整形机、振动筛生产废气,收集效率为85%,经汇总后送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效率99%,经15m高DA004废气排气筒排放。通过环评核算,项目运营期的大气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依托现有项目办公生活区1个隔油装置和1个10m3的生活废水沉淀池,食堂废水经设置隔油池预处理后进入生活废水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区域洒水降尘不外排,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风机、生产设备噪声,生产线主要产噪设备设置于密闭式生产车间,隔声减噪,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等措施,厂界的预测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规定的2类标准限值。因此项目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收尘灰收集后暂存于成品仓库,作为成品外售,生活垃圾交由周边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矿物油及时收集至现有项目危废暂存间暂存,转运时与有资质单位签订委托处置合同,做好台账记录,具体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进行。 |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车辆进场按照现有项 (略) 进厂,控制行驶速度,减少怠速时间,以减少机动车尾气的排放;设备运输和安装尽量避开大风天气,加强对焊接切割设备维修保养,不得使用劣质淘汰的设备。 2、地表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不涉及土石方开挖,施工期无弃土石方产生。对现有车间地面进行混凝土硬化过程中产生少量混凝土养护废水,通过设置1个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施工人员少量生活污水依托现有项目办公区生活污水沉淀池。 3、噪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文明施工,杜绝施工机械在运行过程中因维护不当而产生的其它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晚上22:00~凌晨6:00以及中午12:00~14:30进行可能产生噪声扰民的施工活动,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造成局部声级过高;施工利用厂区现有的围墙和厂房作为围挡,可有效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对运输、施工车辆定期维修、养护,减少或杜绝鸣笛。加强施 (略) 交通的管理, (略) 畅通。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施工建筑垃圾统一收集后送马龙区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施工人员少量生活垃圾统一收集至现有项目办公区生活垃圾桶,定期交由周边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的大气污染物为整形过程产生的颗粒物,共设置集气罩3个,废 (略) 3套,分别收集颚式破碎机、整形机、振动筛生产废气,收集效率为85%,经汇总后送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效率99%,经15m高DA004废气排气筒排放。 2、地表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依托现有项目办公生活区1个隔油装置和1个10m3的生活废水沉淀池,食堂废水经设置隔油池预处理后进入生活废水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区域洒水降尘不外排。 3、噪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 (2)机械设备安装基础减震等措施; (3)生产线主要产噪设备设置于密闭式生产大棚内,隔声减噪; (4)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维修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产生的收尘灰收集后暂存于成品仓库,作为成品外售,生活垃圾交由周边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矿物油及时收集至现有项目危废暂存间暂存,转运时与有资质单位签订委托处置合同,做好台账记录,具体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进行。 |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的说明 |
注:项目概况、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