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石化绿源地热能(陕西) (略)
武功5个地热矿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方案报告表》审查结果的公示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土地复垦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和《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陕国土资环发〔2017〕11号)文件的要求,我局对中石化绿源地热能(陕西) (略) 《武功国土局WG1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武功国土局WG2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武功县南仁乡地热区块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武功县营上地热区块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中石化绿 (略) 武功国土局地热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报告表及评审意见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公示日起7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 (略) 自然资源局反馈。以单位名义反馈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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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