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前公示:安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 (略) (略) 《年产#台磁性器件项目》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1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54_#
联系地址:寿县新桥国际产业园行政服务分中心环保窗口(#)
项目名称:年产#台磁性器件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中禹 (略)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新建项目,位于 (略) 寿县新桥国际产 (略) 16号新桥科创园二期标准化厂房1#栋,项目总占地面积约7411.2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5平方米,共建设6条生产线,主要购置绕线机、裁切机、点胶机、含浸机、自动灌胶机等设备。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实现年产磁性器件(主要包含光伏电感、储能电感、电抗器等)#台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1亿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821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项目经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407-#-04-01-#)。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等。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后,接管寿县炎刘 (略) 理 (略) 理。规范建设雨水排放口,雨 (略) (略) 。厂区只能设置一个规范的污水总排放口。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电感器生产车间产生的潜溶废气、沾锡废气、胶固化废气、含浸烘烤废气、引线连接焊接废气、灌胶固化废气;电抗生产车间产生的焊接颗粒物废气、氩弧焊焊接烟气、含浸烘烤废气以及危废贮存库废气。(1)电感器生产车间:通过将潜溶、胶固化、含浸烘烤、灌胶固化、沾锡等工序设置在密闭空间内进行,对产生的废气进行密闭收集;引线连接工序对电阻焊进行半密闭,上方设置集气罩对废气进行收集,电感车间所有有组织废气收集后经1套“多级干式过滤+沸石分子筛吸附浓缩-催化氧化” (略) 理后,通过25米高DA002排气筒达标排放。(2)电抗器生产车间:使用自动焊焊接,通过将焊接、含浸烘烤等工序设置在密闭空间内进行,对产生的废气进行密闭收集,电抗车间所有有组织废气收集后经1套“多级干式过滤+沸石分子筛吸附浓缩-催化氧化” (略) 理后经DA001排气筒达标排放。(3)危废贮存库废气:危废库密闭设计,将危废库废气接入电抗器生产车 (略) 理装置“多级干式过滤+沸石分子筛吸附浓缩-催化氧化” (略) 理,通过25米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多级干式过滤设备过滤棉和布袋定期更换,集气罩、风机与排气筒按要求规范设置。加强无组织废气防治,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绕线机、套管裁切机、风机、空压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用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振,对相配套的电机采用隔声和减振,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与管理,厂房采取隔声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环境排放标准》(#)中3 类标准要求。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漆包线废边角料、潜溶渣、锡渣、废胶桶、废漆桶、废稀释剂桶、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含浸漆渣、废包装材料;废过滤棉及废布袋、废沸石、废催化剂;含漆含胶手套抹布拖把及生活垃圾等。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有关规定及《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要求,规范设置和管理危险废物暂存场所,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建筑面积26平方米的危废暂存库,运营期产生的潜溶渣、废胶桶、废漆桶、废稀释剂桶、含浸漆渣、废过滤棉及废布袋、废沸石、废催化剂;含漆含胶手套抹布拖把等,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内,定期委托 (略) 置资 (略) 理处置;一般固废主要包括漆包线废边角料、锡渣、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等,设置建筑面积18平方米的一般固废间,漆包线废边角料、锡渣、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等收集后自行贮存,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设置分类收集设施,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 (略) 理。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单位 (略) 防渗的措施。危废贮存库、化学品库、应急事故池设置为重 (略) 并落实防渗技术要求;生产车间、原料仓库、成品仓库、一般固废间设置为一 (略) ; (略) 域设置为简 (略) 。地面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达到相关要求。加强有无渗漏情况检查巡查,防止污染土壤、地下水。
6、风险防范管理措施。项目主要环境风险来自危险废物贮存、使用、运输、装卸过程及苯#烯、石油醚、#烯基硅油、含氢硅油等泄漏的环境风险;厂区内发生火灾爆炸及其伴生环境事件。加强生产管理;加强总图布置和建筑安全防范;严格按照要求储存苯#烯、石油醚、#烯基硅油、含氢硅油等危险 (略) 置危险废物;落实重 (略) 防渗措施。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报县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落实风险防范管控措施。
7、项目运营前应办理排污许可。有关本项目的其他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按《报告书》相关要求落实到工程设计运行中。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