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略
略项目委托代理项目及略上比价,现邀请合格略(网址:www.m *** )参与本项目的报价。本项目须按折扣报价。备注:请合格的供应商完成会略报价。
1.比价内容:略及相关服务,略附件“委托招标代理清单”;
2. 参与报名供货商的资格要求:
(1)参与报名略会员,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有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或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比价。
(2)、供应商必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 *** )打印并加盖公章的企业基础信息页面内容,内容须涵盖企业营业执照信息、企业年报信息等。
(3)略代理类投标人企业库(AF库)内企业。
(4)参与报价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5)在本公告发布时,报名供应商未在以往项目/工程中违约被本业主书面拒绝投标(期限内)。
3.公告时间、报名时间、报名方式:
公告时间:2017年#月#日至2017年#月#日止;
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月#日17∶00(节假日除外);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时不得上传非报名要求的资料,如价格信息等。略(网址:www.m *** )上传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副本)(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正本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 *** )打印并加盖公章的企业基础信息页面内容,内容须涵盖企业营业执照信息、企业年报信息等(加盖公章);
(5)提交满足本项目报名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略报名单位不足三家,略比价。
4.澄清会时间安排:报名结束后,澄清会时间通过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另行通知。
5. 本合同“委托招标代理清单”中的金额为预估预算金额,不作为招标代理费计算的基数。招标代理费计算基数应为“委托招标代理清单”各个项目的中标金额。
6.根据国家计委于2002年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略办法》(计价格【2017年#月#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略代理服务费金额。
7. 正式报价人确定方法:略对报名人的要求,按照附件2《资格评审表》对略资格审查,只有满足要求的报名人才能成为合格的正式报价人。略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或最终报价响应人不足三家时,应当重新组织比价。
8. 本次比价采用以下办法确定中价候选人:
(1)总项总价比:折扣最低者推荐为该项目第一中价候选人,次低者推荐为第二中价候选人,以此类推。如遇评审折扣相同者,取注册资金大者列前。
9.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的,将按照我司《略X企业和略为管理细则》、《略供应商管理办法》和合同条款等略处理:
(1)解密报价后报价人提出撤回或撤销报价或放弃中价资格或对报价提出实质性修改;
(2)中价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不按比价结果签订合同;
(3)经查实报名人报名资料弄虚作假的;
(4)略为的。
10. 如果第一中价候选人中价后不按比价结果签订合同,业主可确略合同的第二中价候选人中价,或重新组织比价。如果第二中价候选人中价后不按比价结果签订合同,业主可确略合同的第三中价候选人中价,或重新组织比价。如果第三中价候选人均不按比价结果签订合同,则比价失败,业主须重新组织比价。
11. 本项目报价响应有效期应在报价截止日后180天内保持有效。报价响应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业主可以不接受其报价。
12. 本略“www.m *** ”;“”; 略“www.gzm *** ”上登载,略及附件的详细内容。本公告的修改、补充,略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略,略发布的文本为准。
13. 有关此次比价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向业主查询。
14.有关此次比价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等资料格式见下文附件;
15.业主保留授予合同的权利及在授予合同时对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或拆分的权利。
16. 略内容有异议的,向业主书面提出。
(1)略门:略;
异议受理电话:(020) ## ;
地址:X市X区新港东路123略A塔29楼2907
(2)略门:略;
投诉受理电话:(020) ## ;
地址:X市X区新港东路123略A塔36楼。
业主联系方式
业 主:略
地 址:X市X区新港东路123略A塔29楼2907
电 话:(020) ##
邮 编: ##
联 系 人: 王 工
略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件1:资格评审表
略 资格评审表
序号
|
审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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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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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参与报名略会员,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有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或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比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加盖公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
2
|
供应商必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 *** )打印并加盖公章的企业基础信息页面内容,内容须涵盖企业营业执照信息、企业年报信息等。
|
是
|
3
|
略代理类投标人企业库(AF库)内企业。
|
须符合本项目要求提交,需上传相关资料
|
4
|
参与报价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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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在本公告发布时,报名供应商未在以往项目/工程中违约被本业主书面拒绝投标(期限内)
|
是
|
|
资格审查结论
|
|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先生/女士,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本证明书有效日期至 年 月 日。
签发日期:
投标人名称:
(单位盖章)
附件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 略:
本授权书声明: 是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的)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任 职务。略有限公司 采购的供货及相关服务的投标报价、合略过程中,现授权 (姓名、职务)作为我公司的全权代理人,以略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特此声明。
投标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被授权人(签字或签章):
附件4:委托招标代理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算总金额 (预估)元
|
1
|
X地铁PIDS显示屏采购
|
## .00
|
2
|
X地铁牵引电机采购
|
3
|
X地铁正线轨旁轴温在线监测系统采购
|
4
|
X地铁继电器C包等备件打包采购
|
5
|
X地铁S700K-C转辙机打包采购
|
6
|
广略等采购
|
7
|
X地铁转向架一系弹簧打包采购
|
附件5:
略 略(格式)
略 略(网址:www.m *** )接受报价,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年 月 日17:略加密报价,并于 年 月 日17:00至 年 月 日17:略解密(也可在加密报价时通过系统的预约略自动解密),否则视为放弃报价。
注:略附件,项目清单报价须按不略报价。
略
年 月 日
附件6:以往项目/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表
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及个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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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略
|
2
|
X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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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略(X)略
|
4
|
X略
|
5
|
X市略
|
6
|
X市永裕略
|
7
|
X福略
|
8
|
略
|
9
|
X市略
|
10
|
略
|
11
|
X市芳草略
|
12
|
X市略
|
13
|
X航建略
|
14
|
略
|
15
|
X略
|
16
|
广略
|
17
|
X市胜略
|
18
|
X佳略
|
19
|
X市略
|
20
|
X欧锐略
|
21
|
X建越略
|
22
|
X市略
|
23
|
X市奥略
|
24
|
X略
|
25
|
X略
|
26
|
X略
|
27
|
X市略
|
28
|
X略
|
29
|
X比略
|
30
|
佛略
|
31
|
刘秋雨(一级建造师注册编号:粤 ## )
|
32
|
叶军(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编号: ## )
|
33
|
肖中葆(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编号:JL ## )
|
34
|
蔡连利(一级建造师注册编号:京 ## )
|
35
|
魏康林(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号: ## )
|
附件7:合同条款
委托代理合同
合同编号:
合 同 甲 方 :略
合 同 乙 方 :
签 约 时 间 :2017年 月 日
目 录
一、总则. 11
二、委托招标服务范围. 11
三、委托代理的事项. 11
四、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计取. 12
五、甲方的权利. 14
六、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15
七、乙方的权利. 15
八、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15
九、人员配置. 16
十、信息和保密. 17
十一、法律责任. 18
十二、违约与赔偿. 18
十三、合同终止. 19
十四、争议的解决. 20
十五、附则. 20
附件1 各招标代理项目承办人员情况一览表. 22
附件2 廉洁协议. 24
附件3 略为管理细则. 27
第一章 总 则. 27
第二章 略为. 28
第三章 略罚标准. 29
第四章 略罚程序. 33
第五章 评 估. 33
第六章 附 则. 34
合同甲方(委托人):略
合同乙方(代理人):
依据《略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充分X协商,略项目委托代理 项目招标委托代理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一、总则
1、略工作委托乙方代理。
2、甲乙双方应互相配合,略工作,确保招标过程公平、合法。
3、略,并以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提高工程投资效益为目标。
二、委托招标服务范围
略委托的内容具体包括X地铁PIDS显示屏采购、X地铁牵引电机采购、X地铁正线轨旁轴温在线监测系统采购、X地铁 ## 年继电器C包等备件打包采购、X地铁S700K-C转辙机打包采购、广略等采购、略代理。略期间,略分修改、删除、增加或其他调整。略或最终不实施的,不支付任何费用,甲方无需特别通知乙方有关情况。
三、委托代理的事项
1、代拟招标方案;
2、略(或发出投标邀请函);
3、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4、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
5、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确定潜在投标人;
6、编制招标文件;
7、组织澄清和答疑;
8、略;
9、组织开标、评标;
10、拟定并发出《中标通知书》及《中标结果通知书》;
11、草拟合同;
12、略过程中的相关问题。
13、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收费标准及要求如下:
13.1新线建设(使用财政资金)项目:文件规格按A4纸、页数50页以下(含50页),不收取费用;文件规格按A4纸、页数50页以上、100页以内(含100页),文件售卖标准为:200元/套;文件规格按A4纸、页数100页以上,文件售卖标准为:300元/套。
13.2非新线建设(使用经营资金)项目:文件规格按A4纸、页数50页以下(含50页),不收取费用;文件规格按A4纸、页数50页以上,文件售卖标准为:150元/套。
13.3使用混合资金(含财政资金和经营资金)项目:文件售卖标准按新线建设(使用财政资金)略。
13.4工程施工图纸或其他涉及规划、地形等图纸,原则上不予售卖,如确需提供给投标人作为投标使用的,应收取押金,投标人使用完毕后退回押金,同时要求投标人不得复印、用作其他用途。
四、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计取
4.1国家计委于2002年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略办法》(计价格【2017年#月#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略代理服务费金额,收费标准如下:
费率 服务类型
中标金额
(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以下
|
1.50%
|
1.50%
|
1.00%
|
100-500
|
1.10%
|
0.80%
|
0.70%
|
500-1000
|
0.80%
|
0.45%
|
0.55%
|
2017年#月#
|
0.50%
|
0.25%
|
0.35%
|
2017年#月#
|
0.25%
|
0.10%
|
0.20%
|
12017年#月#
|
0.05%
|
0.05%
|
0.05%
|
50000- ##
|
0.035%
|
0.035%
|
0.035%
|
## 000
|
0.008%
|
0.008%
|
0.008%
|
## 0000
|
0.006%
|
0.006%
|
0.006%
|
## 以上
|
0.004%
|
0.004%
|
0.004%
|
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4.2 略有成本费用、利润,以及乙方应承担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仅限于乙方自身工作人员的有关费用、招标文件编制费用、评标费用、评标过程中甲方派出工作人员的食宿费用等),由乙方包干使用。评标过程中的专家食宿费、评标费、招标文件印刷费由乙方承担。
4.3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乙方按第4.略述收费标准的 折扣向中标人收取。
4.4 若招标失败,非乙方原因导致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以下原则计付;乙方原因导致的,则乙方无权收取任何费用,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
4.4.1招标公告发布后,略方式而改为采用谈判方式确定对方单位的,由乙方按第4.略述收费标准 折扣的15%向签约单位收取;
4.4.2在评标过程中,略方式而改为采用谈判方式确定对方单位的,由乙方按第4.略述收费标准 折扣的40%向签约单位收取;
4.4.3在评标过程中,略方式确定承包商的,由乙方按第4.略述收费标准向中标人收取;
4.4.4评标成功后,因谈判失败、招标领导小组会未定标或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全部中标候选人弃标的,略或谈判的,由甲方按第4.略述收费标准 折扣的70%向乙方计付。
4.略成功后(指成功完成评标且推荐出中标候选人的),略的,略代理服务费由乙方按第4.略述收费标准 折扣的65%向中标人收取,略代理服务费由乙方按第4.略述收费标准 折扣的65%向中标人收取;每次招标失败,非乙方原因导致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以下原则计付,乙方原因导致的,则乙方无权收取任何费用,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
4.5.1招标公告发布后,略方式而改为采用谈判方式确定对方单位的,由乙方按第4.略述收费标准 折扣的15%向签约单位收取;
4.5.2在评标过程中,略方式而改为采用谈判方式确定对方单位的,由乙方按第4.略述收费标准 折扣的40%向签约单位收取;
4.5.3在评标过程中,略方式确定对方单位的,由乙方按第4.略述收费标准 折扣的65%向中标人收取;
4.5.4评标成功后,因谈判失败、招标领导小组会未定标或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全部中标候选人弃标的,由甲方按第4.略述收费标准 折扣的65%向乙方计付。
4.6 若招标/谈判成功后,中标人/略代理服务费的,该笔招标代理服务费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4.略代理服务收费政策或法规,略代理服务费计付方式与新政策或法规不符的,则自新政策或法规实施之日起,采用符合新政策或法规的计付方式,响应报价不变,相关操作细则由甲乙双方根据需要通过签订补充协议明确。
4.8在上述第4.4.4点、第4.5.4点的情况下,乙方向甲方提出请款时,须附如下资料:
(1)支付申请书三份;
(2)招领会会议纪要、评标报告复印件三份;
(3)委托代理协议复印件两份;
(4)发票正本一份,复印件三份。
4.9在上述第4条第4.6点的情况下,乙方向甲方提出请款时,须附如下资料:
(1)支付申请书三份;
(2)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书复印件三份;
(3)委托代理协议复印件两份;
(4)发票正本一份,复印件三份。
5 若发生甲方向乙方支支付代理费的情况(4.4.4、4.5.4、4.6):
5.1.1 乙方须提供合法、合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发票联及抵扣联,符合增值税相关规定要求)
5.1.2 乙方须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发票开具之日起10天内将发票交与甲方。
五、甲方的权利
5.1有权参与招投标的有关活动。
5.略工作情况并对乙方受略监督。
5.3有权划分标段并确定承包方式。
5.略方式。
5.略方式的,甲方有权推荐满足条件的投标单位。
5.6有略的组成人数并委派符合相关规定的代略。
5.7有略负责人略成员推略负责人。
5.略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依法确定中标人。
5.略分修改、删除、增加或其他调整。
5.1略门发现乙方在代理活动中违反有关的法律、法规或建设程序并经确认,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纠正,直至终止合同。
5.11有权要求乙方替换不称职的人员。
六、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6.1向乙方及时、无偿、真实、略代理略需的文件和资料(如建设批文、资金证明、地质勘察资料、施工图纸、货物清单、主要商务要求、略文件技术文本等)。
6.略方案、招标文件。
6.略代理服务费。
6.4支付在X公略地使用费
七、乙方的权利
7.1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略门有关规定的人为干预。
7.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略工作。
7.3有权建议标段划分、略方式。
7.4如甲方的某些条件和要略的法律、法规或程序,乙方可以略修改。
7.5 出售招标文件的略有,售价按有关法规制定,经甲方确认后实施。
八、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8.1按照国家法律、法略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投标代理活动。
8.2乙方应该以其一贯的水准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最好的服务。
8.略代理公司,应在招标代理过程中(包括招标实施前的筹备阶段)与甲方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为甲略意见或工作改善建议,帮助甲方了解相关政策及信息,协调甲方与政府相略门的关系,确保招标工作高质、高略顺利。
8.略代理服务,略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8.略项目委托代理 项目实施的需求。
8.6乙方应保证提交的项目成果和提供的服务符合中华人略有效的法律;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和应用合同项下的项目成果时,免于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由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索赔。
8.略所需资料(包括但不仅限于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
8.8根据甲方提交的资料合法化、略分、评标办法及其细则,略分后,提交甲方评审,如甲方有修改意见,须按甲方修改意见修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略门有关规定的除外)。略文件及其电子文件(不加密、无病毒、可编辑)一份供甲方存档,略文件。
8.略介绍会、招标文件澄清会。
8.略理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须经甲方确认,没收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须在其确认被没收后七天内无息转交甲方。
8.11联合甲方及相关单位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
8.12招标工作完成后,协略工作须报略有文件。
8.13组织并协助甲方略合同澄清等合同签署筹备工作直至签订合同,并完成与甲方商务代理衔接及交底工作。
8.略失败或《中标通知书》略项目相关资料文件的归档工作。个别电子档案制作难度较大的大型项目,经甲方确认同意后,其电子档案的提交时间可往后顺延一个月。
8.15在整个略过程中,配合甲方与政府相略门或合同对方单位作相关问题的澄清。
8.16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尤其是与项目相关的概(预)算金额及合同价格清单。
8.1略期间,每年1月、7月的15日前以书面和电子文件形式向甲方提交前半年度的招投标情况报告。
8.18本合同需办理合同结算时,结算工作可按项目的工略。合同结算书最终须由政府委略评审。乙方应积极办理合同结算工作,及时解答政府委托的评审机构提出的相关问题。最终须在政府委托评审机构出具的审核意见书上盖章确认。合同各方配略产生的费用须各自承担。
九、人员配置
9.1乙方要依法指定有相应资历的、经验丰富而且可以信赖的人员来完成项目和提供服务,并要保证在略期间,乙方指派的代理项目承办人员在X工作(除经甲方同意,不可选择其他工作地点)。
9.2乙方指派的各代理项目的承办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大型项目不得少于三人),他们应具备以下条件:
9.2.1其中一名作为项目组组长,略代理工作;
9.2.2项目组组长以外的项目组成员,略代理工作;
9.2.略代理经验;
9.2.4有进口内容的代理项目至少有一人具有进口商务知识和经验;
9.3乙方工作人员的配置按本合同附件《各招标代理项目承办人员情况一览表》规定,不得随意更换;略合同略或部分更换合同规定的乙方的工作人员(尤其是项目组组长)时,应提前书面向甲方申请,并提交替换人员的资质证明及工作经验等文件,在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如乙方未经许可更换或调走工作人员,并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将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9.略项目潜在响应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
9.5在有合理理由及充分证据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回或替换任何不称职的人员,乙方应予接受,并承担由此引起的责任和费用。
十、信息和保密
10.1乙方应准确系统地建立项目和服务过程中的文档和记录,其形式和详细程度应符合其专业水平,并允许甲略检查和复印,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
10.2保密资料指甲方向略有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以及其他甲方尚未公开的资料,响略有资料,及本合同下形成的任何分析、编辑、研究、咨询成果或其他文件资料,其形式包括书面的、口头的、图形的、电磁的或其它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模型、样品、草案、技术、方法、仪器设备和其它资料。乙方须以合理和合适的方式或按照适用的专业标准对上述保密资料予以保密。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保密资料通过任何方式透露给第三方。
10.3乙方略理任何书面的或其他有形的保密资料。
10.4当甲方要求乙方交回保密资料时,乙方应略有书面的或其他有形的保密资料(包括拷贝),但乙方可以保留一份该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作为其完成本合同下服务的凭据和记录。
10.5本合略有成果(含知识产权)略有。
十一、法律责任
11.1由于甲方的原因,违反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略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或者与客户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而引起的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负。
11.略活动超出了业主委托的范围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由于乙方的原因,违反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略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或者与客户串通损害业主合法权益、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而引起的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负。
十二、违约与赔偿
12.1由于一方违约造成履约方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守约方要求违略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略合同。
12.2由于违约造成第三方损失的,也由违约方在赔偿履约方损失的基础上再赔偿第三方损失。
12.3由于一方违约引起的法律责任,由违约方自负。
12.4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本略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造成损失的任一方损失,由损失方自理。
12.3由于乙方不及时提供发票或提供的发票略门的要求,导致甲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报验抵扣进项税金,或虽可通过报验,后被税务机关以“比对不符”或“失控发票”等事由追缴税款,从而给采购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2.4乙方开具的发票在送达甲方后如发生丢失、灭失、或被盗等,应按照税法规定和甲方的要求及时积极协助甲方在税法规定期限内办理发票的进项税额的认证抵扣手续,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双方协商分担。
12.5 乙方的服务过错违约
如在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况,视为乙方违约:
12.5.1项目招标过程中,乙方需负责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略、办法、招标文件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导致投诉、略失败,略代理服务费5%的违约金;
12.5.2乙方在收到与甲方确认的文件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开展备案工作,略期限延误,略代理服务费2%的违约金;
12.5.3乙方须保证公布/发售的文件与甲方最终确认的文件一致,若出现错误,略代理服务费0.5%的违约金,最多不超过2%;
12.5.4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售卖标书,乙方须向标书购买人退回超出合同规定价格的金额,略代理服务费2%的违约金。
12.5.5若因招标代理工作失误,造成投诉、略失败,略代理服务费2%的违约金。
12.5.6乙方泄露项目信息、违规操作、干扰评标,造成投诉、延标或招标失败,略代理服务费5%的违约金。
12.5.略工作启动后,乙方应指派“招标代理项目承办人员情况一览表中”的服务经办人员为甲方提供服务;项目招标期间,未经过甲方允许,乙方不得更换服务经办人员,略代理服务费5%的违约金。
12.5.8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完成归档工作,略代理服务费0.5%的违约金,略代理服务费的2%。
甲方根据事实认略为,可凭索赔文件要求乙方以略支付偿还(略代理服务费计算,略代理服务费计算)。乙方应在一(1)个月内凭甲方索赔文件以电汇方式略有违约金。违约金的支付只能作略为的补偿,乙方仍然应负责完成整个合同至结束。
十三、合同终止
13.1合同略各自合同义务或经双方在此前书面一致同意、或一方按照以下第13.2点的规定发出终止通知后,合同终止。
13.2如一方认为另一方无正当理由而未正确略其义务时,可向对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并说明该通知的原委。若发出通知的一方在10天内没有收到对方实质性改进意见和实施措施,并略为已造成本合同的主要目的无法实现时,则履约方可发出进一步的通知终止合同,此通知日期则为合同终止日期,对合同双方发生效力。
13.3乙方的服务质量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除已支付的合同款项外,甲方不须再支付任何费用。
13.4合同的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任何一方的索赔权利。
13.5本合同第10条在合同终止后长期有效。
13.6合同双方明确了解本合同委托内略需满足有关法规、政策要求,略门新发布或合同签订前已发布的政策、规定及要求导致本略的,双方本着有好X的意愿,办理合同终止等有关手续。
十四、争议的解决
14.1招标过程中发生的甲乙双方与第三方之间的争议,由乙方报略理;但如果法律规定或甲略门要略理的,略理,略理。
14.2甲乙双方之略期间发生争议时,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要略门调解。若协商、调解不成的,略地有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略分外,双略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十五、附则
15.1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略协商决定。
15.3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变更必须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略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日期以较晚签字一方的签字日期为准。
15.5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合同正本与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6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略分。
附件:
1、《各招标代理项目承办人员情况一览表》
2、《廉洁协议》
3、《略X企业和略为管理细则》摘录
甲方: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开户: 开户:
帐号: 帐号:
邮编: ## 邮编:
电话:(020) ## 电话:
传真:(020) ## 传真: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 各招标代理项目承办人员情况一览表
各招标代理项目承办人员情况一览表
招标代理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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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人员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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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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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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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注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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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工作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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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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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地铁PIDS显示屏采购、X地铁牵引电机采购、X地铁正线轨旁轴温在线监测系统采购、X地铁 ## 年继电器C包等备件打包采购、X地铁S700K-C转辙机打包采购、广略等采购、X地铁转向架一系弹簧打包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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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作为乙方指派服务经办人员的清单,略代理工作经验不得少于3年。
附件2 廉洁协议
廉 洁 协 议
为促进双方诚信经营、廉洁从业,防范商业贿赂,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X省、X市廉政建设的规定,略(以下称甲方)与 (以下称乙方),特此订立本协议略。
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乙双方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略《关于禁略规定》、国家最略、略《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规定。
(二)略项目委托代理合同,略合同约定的相关义务。
(三)在业务活动中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利益。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公布举报电话,监略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略为,应及时提醒对方纠正。情节严重的,应向略门举报,略理,并有略理结果。
第二条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可能影响相关业务公开、公正、公平性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并通过赌博方式收受乙方财物;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合同约定除外)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在乙方或与乙方有股权关联的企业兼职,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甲方业务有关的经济活动。
(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略的价格向乙方购买房屋、汽车等物品;不得以略的价格向乙方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不得使用乙方提供的与工作无关的房屋、汽车等物品;不得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
(六)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乙方以回扣、手续费、加班费、咨询费、劳务费、协调费、辛苦费等各种名义给予或赠送的钱物。
(七)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乙方给予或赠送的干股或红利。
第三条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略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可能影响相关业务公开、公正、公平性的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也不得为甲方提供与工作无关的房屋、汽车等。
(五)乙方不得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合同中的质量、数量、价格、工程量、验略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六)乙方不得以回扣、手续费、加班费、咨询费、劳务费、协调费、辛苦费等各种名义向甲方工作人员给予或赠送钱物。
(七)乙方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提供干股或红利。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二条。甲方按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略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甲方举略门:略,联系电话: ## 。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三条。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以下略理办法:
1、扣除乙方合同履约保证金;
2、终止双略有合同;
3、追究乙方合同其他违约责任;
4、参照《略X企业和略为管理细则》第三章给予乙方一定期限(6个月至4年,具体由甲方根据情况而定)不得参略有限公司管辖略罚。
乙方无条略理意见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全额返还用不正当手段略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本协议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负责监督。可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略门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略门略检查。
第六条 本协议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合同终止。
第七条 略项目委托代理合同的附件,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日期:
附件3 略为管理细则
《略X企业和略为管理细则》摘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X企业和个人从事X地铁略为,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细则。
略指的X企业和个人,略为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承包商、设备供应商、材料供应商、集成商、设计、咨询、监理、勘察单位、测量单位、检测单位、维保单位、服务单位、略有合同关系或管理关系的另一方,或投标响应单位及企业法定代表人、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等相关个人。
第二条 本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略理工作的通知》《略各略为记录认定标准》等各类政策法规,以及《略合同管理办法》、《略安全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定。
第三条 略(部、室、中心)、略为的管理,略并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四条 略为包括略为,工程略为和略分。
第五条 对X企业和略为处理遵循安全、质量认定优先,处罚从重原则。有安全、工程略为的,略评估;经评估不合格的略为。
第二章 略为
第七条 略范围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略为:
(一)略发生人员死亡安全事故的;
(二)发生基坑坍塌、隧道坍塌、高支模坍塌、结构坍塌、周边建筑物沉降、管线损坏、火灾、爆炸、系统设备失效等,虽无人员伤亡略会负面影响的事件;以及文明施工差,一个自然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下同)内同一X企业(或X企业直属的具体实施单位)被2次挂黑牌警示或3次挂红牌警示。
略会负面影响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中断、大面积停水停电停气、大范围通信中断、人员紧急疏散、略车2小时以上、大面积运营晚点,或群体性事件等。
第八条 工程略为
(一)由略地铁运营功能、设备设施使用功能造成影响且无法挽回的;
(二)略或其他设备设施使用单位在设施设备使用过程中,依据规范、标准、合同评定属于质量问题的,且经总工程师室及相关会议明确责任的;
(三)凡同一个工地(设施)或设备供应商因为质量问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从第一次整改通知单发出之日起)略要求停工整改的;
(四)发生其他由质量问题而略会负面影响事件的。
第九条 略为
(一)投标中串通投标、任意弃标、提供虚假资料;
(二)发生质量事故或安略会负面影响需要面略危机公关,X企业法定代表人在规定的时略危机公关的;
(三)因X企业原因造成信访、维稳事件,略会影响;
(四)中标后转包工程、非法分包工程、非法转让业务的;
(五)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具体包括但略为:
1. 提供或使用假冒伪劣或以次充好产品、不符合国家规范规定材料的;
2. 略发函仍无正当略合同的;
3. 略保修义务略保修义务的;
4. 其他经认定为严重违反合同规定的。
(六)与集团公司有合同、管理关系,略有X关系,略相关项目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含所辖人员),在集团公司管辖项目范围内存在廉略为的;
(七)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不良后果的;
(八)为谋取非法利益,给集团公司造成损失的;
(九)因X企业原因造成第三者财产重大损失的;
(十)经集团公司认定的略为。
第三章 略罚标准
第十条 有略为的,对X企业略以一定时略及子公司管辖项目的投标(以下简称“限制投标”)、诚信综合评分清零、事故扣罚、事故通报、安全约谈、不得略罚。
第十一条 有质量或略为的,对X企业略以限制投标、诚信综合评分清零、处罚通报、不得略罚。
第十二条 限制投标对象。略为的限制投标对象如下:
(一)X企业为中央、省、市直属企业的,为X企业、X企业直属的具体实施略;
(二)X企业为中央、省、略的,为X略;
(三)X企业为中央、省、略的,略及略;
(四)X企业为其他性质的,略及略。
第十三条 对略为的限制投标期
(一)X企业为中央、省、市直属企业的
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或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略会负面影响事件或累计发生5人及以上死亡的,X企业限制投标3个月。对X企业直属的具体实施单位限制投标,按本条第(二)略。
(二)X企业为本条第(一)款以外的
1. 有第七条第(一)款情形的,略罚如下:
(1)发生死亡1~2人的,X企业和相关个人限制投标6个月至2年。
(2)发生死亡3~9人的,X企业和相关个人限制投标2年至4年。
(3)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的,X略有企业库,相关个人限制投标。
2. 有第七条第(二)款情形的,X企业和相关个人限制投标6个月至2年。
3. 在限制投标期内被政府认定为责任事故的,限制投标期延长6个月;在限制投标期结束后,被政府认定为责任事故的,自政府认定之日起,限制投标期增加6个月。
第十四条 有略为的限制投标期
(一)X企业为中央、省、市直属企业的,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2起第八条第(一)款情形的,限制投标6个月。对X企业直属的具体实施单位限制投标,有第八条第(一)款情形的,限制投标6个月。
(二)X企业为中央、省、市直属企业的以外的,有第八条第(一)款情形的,限制投标6个月。
(三)有第八条第(二)款情形的,X企业限制投标期限为整个质量问题整改期。略领导小组会审定为准。
(四)有第八条第(三)款情形的,X企业为中央、省、市直属企业的,因为质量问题在一个自然日年度内(从第一次整改通知单发出之日起)略要求停工整改超过9次(含9次)的,则限制投标,直至整改完成。
X企业为中央、省、市直属企业的以外的,因为质量问题在一个自然日年度内(从第一次整改通知单发出之日起)被集团公司要求停工整改超过3次(含3次)的,则限制投标,直至整改完成。
略领导小组会审定为准。
(五)有第八条第(四)款情形的,限制投标6个月至2年。
第十五条 有略为的略以6个月至2略罚。
第十六条 X企业有以下情形的,可处以永久略罚:
(一)略管辖项目范围内五年弃标达2次的;
(二)提供假冒伪劣产品且情节特别严重的;
(三)集团公司发函三次及以上无正当略合同的。
第十七条 有期限限制投标期间再略为的,略罚,限制投标略罚期末顺延。
第十八条 诚信综合评分清零。限制投标期内X企业诚信综合评分清零。
第十九条 事故扣罚。有第七条第(一)款情形的,事故扣罚如下:
(一)工程类
1.对工程承包商、设备供应商、材料供应商、集成商、设备维护维保单位,每死亡1人扣罚50万元。如被政府认定为责任事故,每死亡1人再追加扣罚100万元。
2.对监理单位,每死亡1人扣罚10万元。如被政府认定为责任事故,每死亡1人再追加扣罚20万元。
(二)其他类
按照略扣罚。
第二十条 略为通报。略各部门及事发相略有相关略通报。中央、省、市直属企业有略为的,向其发函警示。
第二十一条 安全约谈。略或事发相略门约谈X企业法人略负责人。
第二十二条 不得参与评先。略为的当年,及略在年度均不得参与X略范围内的任何评先活动。
第四章 略罚程序
第二十七条 项目招投标过程中,中标通知书发出前,X企业被作略罚的,视为不符合中标人条件,略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第二十八条 被处以诚信分清零的X企业,在处罚解除后,其诚信分恢复至基础分30分。恢复为基础分的时间略罚时间为准。
第五章 评 估
第二十九条 略理方式
(一)评估事项。有本细则第七条、第略为的,略评估。有略为的,在处罚到期后自动解除。
(二)评估时点。限制投标期为6个月的,限制投标期结束前对略评估;限制投标期6个月以上的,限制投标期中期和结束前对略评估。原则上限制投略一次中期评估。
(三)限制投标期为整改期的,不予评估。
(四)评估原则。
1.评估工作内容包含安全(含文明施工)、质量、进度、廉洁等四个方面。
2.原则上评估工作中四个方面的评估标准应量化。
3.根据量化标准,将在安全(含文明施工)、质量、进度、廉洁X面的评估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档。
4.根据中期评估结果可调整限制投标期;根据结束前评估结果可延长限制投标期或期满后自动解除。
5.若安全(含文明施工)、质量、进度、廉洁有某一方面评估结果为不合格,则延长限制投标期。除此之外,对于结束前评估的,则限制投标期满后自动解除。对于中期评估的,若安全(含文明施工)、质量评估结果同为优秀且进度、廉洁评估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则缩短限制投标期;其他评估结果的,限制投标期不调整。
6.经评估需调整的,限制投标期限在上略罚期结束时点上增加或减少。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略前一日历日,略内网的“略为名单”更新公告中被业主拒绝的投标人名单。
第三十二条 依据本细则对X企业和略管辖的项目。
第三十三条 本细则报市住建委备略。原《X地铁工程建设参建单位和略为管理细则》(GZMTR/GL-XZ-QG-007 版本1.0)、《略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管细则》(GZMTR/GL-XZ-AJ-009版本1.0)同时废止。
附件:略罚标准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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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略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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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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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节严重或拒不略罚期限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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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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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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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略发生人员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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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1~2人的,略罚6个月至2年
死亡3~9人的,略罚2年至4年
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的,略有企业库,相关个人限制投标。
|
政府认定责任事故加罚6个月
|
2
|
(二)发生基坑坍塌、隧道坍塌、高支模坍塌、结构坍塌、周边建筑物沉降、管线损坏、火灾、爆炸、系统设备失效等,虽无人员伤亡略会负面影响的事件;以及文明施工差,一个自然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下同)内同一X企业(或X企业直属的具体实施单位)被3次挂黑牌警示或5次挂红牌警示。
略会负面影响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中断、大面积停水停电停气、大范围通信中断、人员紧急疏散、略车2小时以上、大面积运营晚点,或群体性事件等。
|
略罚6个月至2年
|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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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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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由于质量问题对我司运营功能、设备设施使用功能造成影响且无法挽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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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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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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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凡是由略或其他设备设施使用单位在设施设备使用过程中认为属于质量问题要求整改,略总工室及相关会议明确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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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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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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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凡同一个工地(设施)或设备供应商因为质量问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从第一次整改通知单发出之日起)略要求停工整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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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期
|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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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生其他由质量问题而略会负面影响事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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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罚6个月至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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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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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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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中串通投标、任意弃标、提供虚假资料;
|
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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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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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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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生质量事故或安略会负面影响需要面略危机公关,X企业法定代表人在规定的时略危机公关的;
|
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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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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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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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因X企业原因造成信访、维稳事件,略会影响。
|
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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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
|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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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标后转包工程、非法分包工程、非法转让业务的;
|
1年
|
1年
|
|
11
|
(五)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具体包括但略为:
|
1年
|
1年
|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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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提供或使用假冒伪劣或以次充好产品、不符合国家规范规定材料的;
|
1年
|
1年
|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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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工程竣工验收后,不出具质量保修书的,或质量保修的内容、期限违反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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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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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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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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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略保修义务略保修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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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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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
|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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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其他经认定为严重违反合同规定的。
|
略罚6个月至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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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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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违反廉洁协议约定的;
|
略罚6个月至2年
|
|
17
|
(七)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不良后果的;
|
略罚6个月至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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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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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为谋取非法利益,给集团造成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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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罚6个月至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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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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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因X企业原因造成第三者财产重大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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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罚6个月至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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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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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经集团认定的略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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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罚6个月至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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