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TLFCX-W1001(01)
三、项目概况:
包号 | 货物名称 | 初步需求参数要求 | 采购预算 | 服务期限 | 预计采购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禽肉、畜肉、果蔬类、冻(鲜)水产品类、调料、饮料等预包装食品类 | 详见附件1 | *元 | 1年 | 2024年7-8月 | 天津河东区、蓟州区 | |
说明 | 1.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报价 (略) 场优惠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售后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
注: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3.供应商 (略) 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供应商如对采购需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08:3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以报名材料到达指定邮箱系统为准)以网上电子邮件形式向我部提出建议。邮箱*@*q.com
(略) 上递交意见反馈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提交要求:
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公司名称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及联系方式
邮件附件:采用A4纸幅面,将以下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如材料未能按时提供,我部将拒绝接收。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4)法人授权代表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提出的意见建议,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提出的建议意见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做书面回复。
4.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22-*/*
5.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