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地点: (略) (略) (略) 4号7幢3层
公示时间:2024-12-27
受理时间:2024-12-16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气:大气污染物主要包括挥发性有机废气和焊接烟尘,采用高效过滤器+活性炭过滤系统进行净化后,由楼顶18m高排气筒排放。废水:本项目排水为生活污水,经公 (略) (略) 排入天 (略) 理厂 (略) 理。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设备噪声。项目只在昼间运行,夜间不运行。本项目设备采用低噪声设备,基本位于密闭室内,并采取减振、隔声罩及软连接等降噪措施。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生活垃 (略) 环卫部门定期收集清运;废包装材料外售给废旧物资回收单位进行资源再利用;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资质单 (略) 理。
公众参与情况: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要求,“建设单位在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前,应依法主动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信息,并在提交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同时附删除的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内容及删除依据和理由说明报告”。为此,思凯梅森智能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将《思凯梅森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装置的研发及中试车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在环 (略) 站进行全本公开,公示版无涉密删减内容,公示日期为2024年12月13日。
联系人:周翔龙
联系电话:(略)
环评单位名称:中智机(北京) (略)
审批部门: (略) (略) (略)
邮政编码:(略)
邮寄地址: (略) (略) 复 (略)
传真电话:(略)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思凯梅森智能科技(北京)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