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现变更为: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延长至2024年11月11日 23:59 时。
文件预览:
澄清公告.pdf
招标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