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受委托, (略) 对中 (略) 第六采油厂2024年第二批、第三批报废资产进行处置拍卖,本场拍卖会共计2个拍卖标的。
一、拍卖地点: (略) (http://**)
二、拍卖时间:2024年 8月 19 日 13:30开始至竞价结束。
三、 (略) 竞买登记时间:2024年 7月 30 日至2024年8 月12 日。
四、预展时间:2024年8 月 14 日 至2024年8 月 15 日
特别提示:本项目现场踏勘仅限在产 (略) 已同时报名完毕的意向竞买人。参加第二批报废资产现场踏勘时间:2024年8月14日,上午8:30集合;参加第三批报废资产现场踏勘时间:2024年8月15日,上午8:30集合。统一集合地点: (略) 定边县砖井镇闫塘村第六采油厂前线指挥部。踏勘人员要求:已完成报名登记的意向竞买人须委派工作人员(每个企业不超过2人),务必持身份证原件、携带经本企业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函》(需为彩色鲜章,原件,电子章无效)、穿着企业长袖工装、劳保鞋、自行准备并佩戴安全帽,禁止携带烟火入厂。在上述时间到达集合地点,严禁迟到,由委托方、拍卖人以及产权交易机构相关工作人统一带领意向竞买人参加现场踏勘活动,标的资产存放站点分散,意向竞买人应自驾或租车前往,委托方不统一安排车辆。
标的勘验是竞买人的权利,标的具体情况及瑕疵请竞买人应前往标的展示地点查看。请各位报名竞买人于 8 月 13 日16:00前 (略) 踏勘事宜,否则委托方能否允许勘验标的,拍卖人无法承诺。(联系方式:齐先生* \ 0432-*)
因标的勘验产生的费用或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由意向竞买人自行承担。标的勘验期间,意向竞买人进入标的存放现场,必须遵守委托方安全要求,否则委托方有权驱逐其离开现场,并且出现一切事故由意向竞买人自行承担。具体实施时,按委托方规定执行。
五、预展地点:陕西省定边县砖井镇闫塘村第六采油厂各作业区废旧料场及库房。
现场踏勘联系方式:齐先生*
六、参拍标的:
标的1: (略) 第六采油厂2024年第二批报废资产,包括普通油管、超强抽油杆、抽油拉杆、抽油泵、封隔器、抽油杆扶正器、手动闸阀等,预估重量约2889.33吨。
标的2: (略) 第六采油厂2024年第三批报废资产,包括加热炉、换热器、柴油发电机组、抽油机、变压器、螺杆泵、缓冲罐、注水阀组间等,预估重量约1213.33吨。
标的资产以现场踏勘明确(指定)范围内报废资产实物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资产的数量、含量、规格型号、完整性、品质、瑕疵、新旧程度、边界划分等情况)为准,进行整体成批检斤出售,预估重量可能与实际重量存在差异,最终以实际检斤重量为依据进行结算,意向竞买人应充分考虑该因素谨慎参与,最终解释权归委托方所有。为使意向竞买人充分了解标的资产的实际情况,意向竞买人必须参加现场实地勘查,并对标的资产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后再参与受让。
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增值税含税价,标的资产交割清运结束后委托方为买受人开具实际交易价款的增值税普通或专用发票,发票税率13%,除增值税以外,其他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七、委托人要求:
1、意向竞买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的企业。营业执照应包含废旧物资、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回收等经营范围。具体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略) 为准。竞买人应当自行对照标的物特性,自审自查自身资格条件,资格条件必须满足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要求以及公开竞买本标的物的各项要求。买受人如有不满足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要求以及公告资格要求的情况出现,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注:标的资产中绝大多数为生产性废旧金属,经营范围中不得对此出现排除性表述,如“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等”,否则应以他项经营范围进一步核定或提供已完成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备案登记的证明文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不允许非法分包、转包。
3、意向竞买人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对要求事项进行书面承诺,详见大连产 (略) 站公告。
4、确定买受人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买受人企业基本账户支付交易价款和履约保证金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逾期交纳以上款项的视为买受人违约,委托方有权取消合同,并扣除全部交易保证金并追究相关责任及损失。买受人支付完全部款项(包括预估交易价款、履约保证金及服务费)后,委托方按照内部合同审批制度要求履行《资产交易合同》、《产权交易HSE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的报批程序。合同经委托方审批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买受人须与委托方正式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时间以委托方通知为准。 履约保证金按预估交易价款30%收取 ,履约保证金(不涉及履约保证金扣除事项的)在合同履行结束并完成结算后无息退返。
5、交易保证金在买受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剩余交易价款、履约保证金、服务费后转为交易价款等额部分,产权交易机构确认收到全额交易价款和履约保证金后将全额交易价款和履约保证金汇至委托方指定账户。
6、标的资产包括多种规格,竞买人须根据现场踏勘情况自行核实、评估风险,不能挑拣、必须全部提货。
7、提货时间要求:30日。
8、买受人必须按委托方要求及时提货,在委托方收到全部款项(包括:预估交易价款、履约保证金)后办理相关手续,买受人在接到委托方的提货通知后30日内,严格按照委托方有关要求将标的资产全部交割清运完毕。标的资产交割清运所需人员、车辆、设备、设施、包装物等相关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交割清运过程中所涉及的装车、运输等工作全部由买受人承担,交割清运过程中所涉及的安全、消防、环保等责任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废渣及垃圾须全部交割清运出场。买受人在交割清运过程中须接受委托方的组织管理安排,遵守委托方的相关规章制度,不得影响委托方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得因交割清运而对委托方地面、建筑物、设备、设施等造成毁坏。如因买受人原因给委托方或其他单位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买受人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若买受人逾期仍未将标的资产全部交割清运完毕,每逾期1日委托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并视为买受人放弃剩余标的资产,委托方有权将未拆除或未装运的物品另行处置(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货物拉运,需提前以书面形式征得委托方同意)。买受人负责清理放置场地垃圾卫生及负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9、本项目以检斤称重方式结算实际交易价款,交割重量以交易双方在资产交割时实际检斤称重数值为准,实际交易价款以实际检斤称重吨数乘以成交单价后计算得出。本项目检斤称重的过程须在委托方监督下完成,检斤称重地点由委托方指定,检斤称重的结果须经委托方认可并签字确认。买受人在检斤称重过程中不得出现弄虚作假、伪造数据、欺瞒欺诈等行为,否则将视为买受人违约。
10、本项目标的资产处置范围以现场踏勘时实际为准,资产交割总重量以交割时实际检斤称重为准,买受人不得以已达到预估重量为由拒绝标的资产的后续交割。资产清运期间,不能挑拣标的资产,必须按照委托方要求按顺序交割清运。否则,视为买受人违约,委托方有权视情况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11、物资瑕疵声明及重大事项提示
(1)标的资产均已报废,如果再次使用,买受人承担一切责任,与委托方无关。意向买受人具备相应的回收能力(包括不限于收集、储存、运输、处理等),遵守相关国家污染防治标准、技术政策和技术规范,若出现违法、违规回收情形,买受人须就此自行承担一切风险、责任及赔偿。
(2)买受人所属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委托方的各项现场管理要求及安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提货现场清运过程中效率可能较低,请意向买受人谨慎考虑清运及场地清理的施工成本可能增加等问题,同时意向买受人应充分考虑各项成本变化、 (略) 场行情波动等因素,全面考虑标的资产清运及场地清理所需人员、车辆、设备、设施、包装物以及其他费用成本。买受人在标的资产清运及场地清理期间,需遵守委托方有关制度和安全要求,作业时间一般为工作日8:00-17:00,节假日、公休日及其它特殊时期、敏感时段不得进行作业及出入厂,委托方、拍卖人以及交易机构已经尽到告知义务,请慎重参与受让,成交后成交价格不再调整。
(3)买受人在标的资产清运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委托方固体废物管理规定,严禁将固体废物转移出厂,严禁夹带非合同约定标的资产范围内的其他物资出厂。买受人对标的资产在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一般固废、各种垃圾及其他废物要清运到委托方指定地点,所需费用由买受人负责,清理收集及清运所需包装物由买受人负责提供,清理后的固体废物由委托方负责依法合规处置。
(4)本项目最终成交单价为综合单价,标的资产中存在高价值、低价值或无价值报废物资,均按照成交单价与检斤称重结果计算标的资产实际交易价款,买受人不得挑拣物资。
(5)标的资产详细信息详见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中国石 (略) (略) 第六采油厂拟处置报废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4]第0457号和第0463号),为方便意向买受人尽职调查,备查文件可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内前往产权交易所查阅(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打印、复印或者拍照等)。
其他要求及未尽事宜请详见《网拍须知规则》和大连产 (略) 站本项目公示信息。
八、相关重要事项:意向竞买人应同时在产权 (略) (略) 登记报名,务必参加标的现场勘验。在产权 (略) 站下载填写《现场踏勘确认函》并加盖公章,公章需为彩色鲜章,电子章无效,对实物核对无误后,现场确认《现场踏勘确认函》,否则视为未参加标的勘验,不允许参加该项目竞拍。勘验过后,意向竞买人向产权交易机构提交《现场踏勘确认函》并交纳交易保证金。意向竞买人必须在产权交易机构报名登记并提交《现场踏勘确认函》且交纳交易保证金成功后, (略) 竞拍资格。详见产权 (略) 站:
标的1:http://**
标的2:http://**
保证金:标的1: *元;标的2: *元。由产权交易机构统一收取。
产权交易机构在收到货款、履约保证金、机构服务费并确认拍卖人收到拍卖佣金后将全额货款、履约保证金汇至委托方指定帐户。以上如不交纳,则交易保证金不能转为货款的一部分。
请竞买人或买受人慎重考虑各方面带来的影响,将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环保管理、成本变化、市场行情波动等风险考虑在内后,自行判断是否参与项目,一旦参与本项目拍卖视为竞买人拍卖意愿表达真实且能够承担拍卖行为带来的各种风险,否则,委托方及拍卖人有权扣除其拍卖保证金作为惩戒。
本项目相关附件材料以产权 (略) 站内容下载为准。
起拍价:
标的1: 2794元/吨(含税);
标的2: */吨(含税)。
九、项目时间节点提示:
产权交易机构报名时间:2024.7.30 - 2024.8.12 17时止
产权交易机构交纳交易保证金时间: 2024.8.16 17时止
(略) 报名时间:2024.7.30 - 2024.8.12
现场标的勘验时间:2024.8.14 - 2024.8.15
(略) 拍卖时间:2024年8月 19日13:30 开始
十、买受人费用相关提示:
1、拍卖佣金:协议转让的,拍卖人按照转让底价0.8%收取服务费;拍卖转让的,拍卖人按照拍卖成交总价的3%收取拍卖佣金。
自拍卖成交之日起5日内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拍卖佣金 (略) 。拍卖佣金按拍卖标的预估数量为基础进行计算收取,不进行调整,不退不补。
2、交易价款、履约保证金汇至给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3、产权交易机构根据所提供的服务另外收取服务费用。
4、竞拍成功 (略) 支付软件使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