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号楼和5号 (略) 域监控设施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4号楼和5号 (略) 域监控设施采购已由金凤实验室批准采购,招标人为金凤实验室,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4号楼和5号 (略) 域监控设施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拟采购金凤实验室4号楼和5号 (略) 域的监控设施,包括人脸抓拍摄像机、人脸轨迹智能应用服务器、 (略) 络摄像机、视频存储设备等24项仪器设备。
2.2 本次招标项目货物采购估算金额:209.#万元。
2.3 招标范围:包括完成人脸抓拍摄像机、人脸轨迹智能应用服务器、 (略) 络摄像机、视频存储设备等24项仪器设备的供货(设计、制造,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等)、装配(含出厂前组装、测试和检验、现场整体组装等)、装卸、运输(含包装、保险)、安装(或指导安装)、调试、考核、验收,以及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人员培训和其它相关伴随服务等工作内容。
2.4 交货地点: (略) (略) 金凤实验室(具体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2.5 交货期:仪器设备30日历天(合同签订第二日起至全部货物到达买方指定地点买方对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并签发收货清单之日),安装服务60日历天(具备投入使用验收条件之日)。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以投标货物的下列身份参加投标:
?制造商
?代理商(包括经销商、 (略) )
3.2.1 投标人为制造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仅针对主要产品:人脸抓拍摄像机、人脸轨迹智能应用服务 (略) 络摄像机,其余产品不要求提供声明);
3.2.2 投标人为代理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具有投标货物制造商或制造商国内分支机构或国内总代理商的授权书(仅针对主要产品:人脸抓拍摄像机、人脸轨迹智能应用服务 (略) 络摄像机,其余产品不要求提供授权书);
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货物制造商应符合上述3.1.1项的规定。
3.3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20日(北京时间,下同) (略) 公共 (略) (http://**)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4.2 投标 (略) 公共 (略) (http://**)本项目 (略) 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4年12月2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
4.3 招标人应于2024年12月25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略) 公共 (略) (http://**)发布澄清或修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月10日11时00分,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具体详见交易中心电子显 (略) 公共 (略) 公布的交易日程)。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 (略) 公共 (略) (http://**)上发布。
7. 联系方式(一)招标人:金凤实验室
地 址: (略) (略) 高腾大道313号
联系人:姚老师
电 话:023-#
(二)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重 (略) 黄山大道中段53号5-1(双鱼座A栋5楼)
联系人:谢越、寿云凤、赵芮、欧阳瑾
电 话:#
邮箱:*@*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