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南海区桂城街道平西社区上海股份经济合作社 将对位于 市场西边1-2号铺位 的使用权租赁进行竞投,欢迎有意参加者前来报名竞投。
- 一、竞投项目基本情况:
资产编码 * 资产性质 经营性资产 交易面积 101.1500(㎡) 租赁年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5月31日 交易低价 22.00 元/平方米/月 交易保证金 20000.00元 资产地址 (略) 场边 资产图片 收起 (一)招标编号:gcjd-*-012
(二)合同履约保证金(单位:元):20000
(三)租金收取方式:先付款后使用
(四)递增情况:
- 二、标的物使用范围:标的物的使用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经营项目必须是合法经营,且须征得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及领取相关证照。报名前,由竞投人自行向有关部门了解清楚所经营行业是否获得经营许可,相关责任由竞投人承担。
- 三、其它情况说明:该资产不得用于经营危化类、易燃类、废品回收类、仓储物流类、高污染排放类(涉及南府办函[2022]28号的重点关注行业)、制衣类、二手车交易等。约定的租金含税范围仅包括截止至合同签订日我社因开具租金发票而应当承担的税、费。租赁期间,租户须独立承担因使用租赁物及经营所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管理费、增值税及附加、企业所得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建筑物的日常维修保养费、物业经营已知及未知税费等,各项申请申报手续由租户自理。
- 四、瑕疵情况说明:该资产证照不齐全,以土地形式对外招租,地上建筑物无偿给租户使用。租赁期内不得新建、改建或扩建现有建筑物。五、竞价单位准入条件:
- 六、竞投方式:
本次项目采用线上竞投 方式竞投,按照总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投意向人请通过南海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网上交易系统http://**)进行网上报名、缴纳保证金以及参与报价等, 操作指引详见本网站“交易指南”栏目,对不按操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规定的步骤和要求进行操作的,造成的损失由竞投意向人自行承担。
- 七、申请时间:
有意竞投者,请于 2023-05-04 17:00:00 前通过南海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 八、保证金说明:
(一)竞投人必须在2023-05-04 17:00:00前,将保证金汇入系统指定的银行账户中。 (说明:1、保证金必须以银行转账方式汇入,汇款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无效 (本次转账只能通过手机银行、网上银行或银行柜台操作,注意:微信、支付宝、现金转账无效。); 2、保证金付款人的银行账号开户名称与网上交易系统注册的用户名称必须是同一人,否则保证金无效)。 (二)交易保证金退还: 1、如无质疑或投诉,未成交的竞投人的交易保证金,在项目竞投结束后30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2、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及竞得人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全额付清合同履约保证金并把合同、首期租金并把合同、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及出租方开具的交易保证金退款证明 (略) 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核对后30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3、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 九、公示时间:
本交易公告公示时间为:2023年04月24日 至 2023年05月04日
- 十、竞投时间:
项目竞投时间:2023年05月08日 09时00分00秒 至 2023年05月08日 10时00分00秒
- 十一、中标人资格审核:
网上竞价结束后,最终中标的竞投人请于 2023-05-09 17:00:00 携带相关资料到 (略) 南海区桂城街道平西社区上海股份经济合作社 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后,在《成交确认书》规定的时间内与业主单位签订成交合同。 对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的竞投人,取消中标资格,竞投报价无效,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并由南海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网上交易系统重新组织交易。
注意:资格审核时需携带的资料如下所示(原件核对无误后退回):1、竞投人若为法人或其他组织: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3)参与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竞投人若为自然人:
(1)自然人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加其亲笔签名的复印件。
- 十二、联系方式业主单位: (略) 南海区桂城街道平西社区上海股份经济合作社联系人:周志洪联系电话:0757-*联系地址: (略) 南海区桂城街道平西社区上海股份经济合作社
(略) 南海区桂城街道平西社区上海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3年04月24日
市场西边1-2号铺位出租招标公告
本项目不接受纳入南海区农村集体资产网上交易平台信用风险警示名单的意向人竞投报名报名:
1、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投人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参加报价的必须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代表;
3、承租人违反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交易合同约定转租、分租物业, (略) 、镇(街道)的资产交易政策规定的;
4、集体经济组织已在交易公告或合同中履行瑕疵披露责任,竞得人仍以集体资产存在已披露的瑕疵为由拒不履行合同的;
5、单位或个人在交易活动中经查实有弄虚作假、串通竞投、行贿、敲诈勒索、威胁他人等干扰正常交易秩序情形的;
6、单位或个人因违规参与平台交易、放弃交易等原因,按规则应被没收交易保证金而拒不履行的;
7、因承租人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满后不撤出原租用的集体资产或其他不良履约情况造成租赁合同双方仲裁、诉讼等纠纷,承租人尚未依法承担其应承担的全部违约责任的;
8、单位或个人经平台交易签订集体土地使用合同但未按约定使用土地,造成违法用地且未按期整改到位的;
9、已被纳入各级国家机关或授权单位依法公布的其他信用警示名单的;
10、凡有拖欠村集体(包括村小组)款项未交齐者必须在中标确认前交清其拖欠承包款,否则其投的标为无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1、依镇(街道)关于信用警示的制度规则应予以信用警示的。
其他准入条件: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