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建和生产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通知>》(湘自资办发〔2021〕39号)《矿山生态保护修复验收规范》(DB43/T 2889—2023)文件要求,现对石 (略) 鲁家岩铁矿、石门县天美石 (略) 天美石膏矿等2家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分期验收情况进行公示。
一、主要修复工程:1.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警示标识、安全围挡等;2.水资源水生态修复工程。沉淀池、排水系统维护截排水沟等;3.土地复垦工程。压占、损毁土地恢复为林地、草地等;4.矿山地质灾害隐患消除工程。挡墙、搬迁避让、井下矿柱加固等;5.监测工程。水资源水生态、土壤、地质安全隐患监测等。
二、修复完成情况:以上2家矿山分期验收时段内生态修复已按综合防治方案要求治理到位,矿山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达到了预期恢复效果。
三、修复验收结论:经市、县验收专家组实地核验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并听取矿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和村民代表意见,生态修复分期验收认定为合格。
以上修复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日,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石门县 (略) 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联系电话:0736-#
联系地址:石门 (略) 68号
石门县 (略)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