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 (略) 关于《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关于建立和健全土地供应公示制度的通知》(浙土资发〔2002〕27号)的有关规定,经用地意向者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拟划拨地块基本情况一览表
序号 | 用地单位 | 土地 坐落 | 项目名称 | 供地 方式 | 用途 | 用地面积 (公顷) | 备注 |
1 | (略) 气象局 | 后宅街道 | 一带一路商贸气象中心 | 划拨 | 公用设施 | 2.* |
上述地块的公示有效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单位或个人对上述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具名形式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审批科,并注明联系方式。公示届满我局将依照相关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并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特此公示(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联系人:方江妹 电话: *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