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机关事务中心部分房产公开招租公告
项目编号:FNCQ[2023]04-004号
经县有关部门批准,阜宁县机关事务中心部分房产进行公开招租, (略) (略) 受委托具体负责上述项目的交易事项,有关事项现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物概况:
序号 | 资产名称 | 面积 (㎡) | 租期 (年) | 参考租金 (万元/年) | 参拍保证金(万元) | 网上竞价 时间 |
1 | 石字街441号大门西侧二层整层 及楼梯过道 | 686 | 5 | 5 | 1 | 2023.4.26 上午9:00 |
2 | 向阳路132号原地税局食堂二层 | 150 | 3 | 2 | 0.4 | 2023.4.26 上午9:30 |
注:以上出租标的均以实际现状为准。
二、重大事项披露:
1、本次标的物招租为公有资产交易,不等同于网络司法拍卖。
2、该标的物以现场实际面积为准,如有误差不影响成交价。
3、标的物按现状招租。【项目所涉资产评估报告、标的信息等报告所披露的内容仅为挂牌价格制定的参考依据,不作为本项目的交割依据,转让方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资产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信息发布所载清单、图片展示等),仅供竞租人参考。竞租人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代理机构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
4、本房产按现状招租,租赁期限详见招租标的物概况
三、参考租金:详见招租标的物概况。
四、竞价方式:网络竞价。本次竞价活动设置20分钟自由竞价和延时出价功能,延时出价是在20分钟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每2分钟如果有竞价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2分钟
此次标的加价幅度为:¥200元整或其整数倍。
五、优先承租权:无
六、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本次竞租收取保证金:详见招租标的物概况。
1、凡自愿参与竞租的自然人和单位,请在对应标的竞价开始前, 登录http://**:17172/TPBidder/或中文输入“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在线办理报名手续和缴纳相应数额的竞价保证金,并成功进入竞价系统。注册报名账号时必须在诚信库中录入自然人本人的银行卡号(单位必须是与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上一致的基本账号)和开户银行,保证金只能通过该账号转入到系统自动生成的缴纳保证金子账户中,其余账号转账或汇款均会被视为无效缴纳。保证金成功缴纳后请务必点击“缴纳查询”和“资格确认书”,否则无法正常进入竞价系统。因为竞价人操作问题,导致无法登录竞价大厅的,竞价人自行承担责任。
2、竞价结束后,未成交人的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期(5个工作日)结束后,原路退回。成交人的保证金待公示结束,凭产权人的书面退款通知(见附件),由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批退款,参拍保证金不抵算成交价款或其它应交款项。无论是成交人或未成交人的保证金均不计息。如有不予退还竞价保证金情形之一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其保证金直接上缴财政国库专户。
3、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
(1)竞价人之间有互相串通行为的。
(2)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成交确认书”等文书的。
(3)竞价人提供虚假信息骗取成交的。
(4)恶意质疑、投诉,干扰交易活动的。
(5)未按约定及时足额缴纳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的。
(6)未按“合同”约定及有关规定完全履行义务的。
七、竞租人应具备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租。竞租人应先与阜宁县机关事务中心预约看房,认可标的瑕疵和内容。
八、咨询、看样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4月25日17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阜宁县机关事务中心:周科长*
九、成交价款的结算时间和方式:
竞租人应于竞租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凭相关身份证明材料) (略) (略) 与阜宁县机关事务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房屋租赁合同》等并按要求支付全额成交价款(参拍保证金不抵算成交价款)。若承租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场签约手续时,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均由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若交易双方届时均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签约手续时,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由交易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成交价款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竞租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款项汇入阜宁县机关事务中心指定账户。此付款方式为本标的成交价款唯一支付方式。
十、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阜宁县机关事务 (略) (略) 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略) (略) 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标的可能存在墙体、屋面渗漏情况以及其他问题,竞租人认可标的质量后方可参与竞租。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竞租人一旦作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面积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竞租人必须付清所有款项后,阜宁县机关事务中心将标的物交付成交人。
3、竞租人在竞租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租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的竞租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租的,由竞租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4、资产交易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要求立即中止或者终止资产交易活动:
(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方提出争议情形时;
(2)在资产交易过程中出现违反各项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
(3)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 (略) )做出中止或终结决定的。
5、竞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附件:《招租文件》和《操作指南》。详细报名竞价流程见附件《操作指南》。报名人、缴纳保证金者和成交人三者须一致。
阜宁县机关事务中心:周科长*
联系地址:阜宁县香港路598号
(略) (略) :陈婷 *
联系地址: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10楼
报名流程咨询:0515-* *
(略) (略)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八日
操作指南(90).rar
阜宁县机关事务中心招租文件4_18.docx
阜宁县机关事务中心部分房产公开招租公告
项目编号:FNCQ[2023]04-004号
经县有关部门批准,阜宁县机关事务中心部分房产进行公开招租, (略) (略) 受委托具体负责上述项目的交易事项,有关事项现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物概况:
序号 | 资产名称 | 面积 (㎡) | 租期 (年) | 参考租金 (万元/年) | 参拍保证金(万元) | 网上竞价 时间 |
1 | 石字街441号大门西侧二层整层 及楼梯过道 | 686 | 5 | 5 | 1 | 2023.4.26 上午9:00 |
2 | 向阳路132号原地税局食堂二层 | 150 | 3 | 2 | 0.4 | 2023.4.26 上午9:30 |
注:以上出租标的均以实际现状为准。
二、重大事项披露:
1、本次标的物招租为公有资产交易,不等同于网络司法拍卖。
2、该标的物以现场实际面积为准,如有误差不影响成交价。
3、标的物按现状招租。【项目所涉资产评估报告、标的信息等报告所披露的内容仅为挂牌价格制定的参考依据,不作为本项目的交割依据,转让方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资产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信息发布所载清单、图片展示等),仅供竞租人参考。竞租人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代理机构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
4、本房产按现状招租,租赁期限详见招租标的物概况
三、参考租金:详见招租标的物概况。
四、竞价方式:网络竞价。本次竞价活动设置20分钟自由竞价和延时出价功能,延时出价是在20分钟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每2分钟如果有竞价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2分钟
此次标的加价幅度为:¥200元整或其整数倍。
五、优先承租权:无
六、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本次竞租收取保证金:详见招租标的物概况。
1、凡自愿参与竞租的自然人和单位,请在对应标的竞价开始前, 登录http://**:17172/TPBidder/或中文输入“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在线办理报名手续和缴纳相应数额的竞价保证金,并成功进入竞价系统。注册报名账号时必须在诚信库中录入自然人本人的银行卡号(单位必须是与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上一致的基本账号)和开户银行,保证金只能通过该账号转入到系统自动生成的缴纳保证金子账户中,其余账号转账或汇款均会被视为无效缴纳。保证金成功缴纳后请务必点击“缴纳查询”和“资格确认书”,否则无法正常进入竞价系统。因为竞价人操作问题,导致无法登录竞价大厅的,竞价人自行承担责任。
2、竞价结束后,未成交人的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期(5个工作日)结束后,原路退回。成交人的保证金待公示结束,凭产权人的书面退款通知(见附件),由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批退款,参拍保证金不抵算成交价款或其它应交款项。无论是成交人或未成交人的保证金均不计息。如有不予退还竞价保证金情形之一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其保证金直接上缴财政国库专户。
3、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
(1)竞价人之间有互相串通行为的。
(2)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成交确认书”等文书的。
(3)竞价人提供虚假信息骗取成交的。
(4)恶意质疑、投诉,干扰交易活动的。
(5)未按约定及时足额缴纳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的。
(6)未按“合同”约定及有关规定完全履行义务的。
七、竞租人应具备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租。竞租人应先与阜宁县机关事务中心预约看房,认可标的瑕疵和内容。
八、咨询、看样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4月25日17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阜宁县机关事务中心:周科长*
九、成交价款的结算时间和方式:
竞租人应于竞租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凭相关身份证明材料) (略) (略) 与阜宁县机关事务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房屋租赁合同》等并按要求支付全额成交价款(参拍保证金不抵算成交价款)。若承租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场签约手续时,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均由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若交易双方届时均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签约手续时,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由交易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成交价款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竞租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款项汇入阜宁县机关事务中心指定账户。此付款方式为本标的成交价款唯一支付方式。
十、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阜宁县机关事务 (略) (略) 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略) (略) 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标的可能存在墙体、屋面渗漏情况以及其他问题,竞租人认可标的质量后方可参与竞租。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竞租人一旦作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面积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竞租人必须付清所有款项后,阜宁县机关事务中心将标的物交付成交人。
3、竞租人在竞租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租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的竞租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租的,由竞租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4、资产交易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要求立即中止或者终止资产交易活动:
(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方提出争议情形时;
(2)在资产交易过程中出现违反各项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
(3)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 (略) )做出中止或终结决定的。
5、竞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附件:《招租文件》和《操作指南》。详细报名竞价流程见附件《操作指南》。报名人、缴纳保证金者和成交人三者须一致。
阜宁县机关事务中心:周科长*
联系地址:阜宁县香港路598号
(略) (略) :陈婷 *
联系地址: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10楼
报名流程咨询:0515-* *
(略) (略)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