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 (略) (略) (略) 关于淄博博山方通铸钢厂、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淄博博山方通铸钢厂、 (略) (略) 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4日-2024年12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略) (略) 86号)
联系电话:0533-*
电子邮箱:*@*ttp://**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 与情况 | 备注 |
1 | 年产 150 吨铸件技改(一期)项目 | (略) (略) 域城镇茜草村东南 200 米 | 淄博博山方通铸钢厂 | 淄博弈成 (略) | 淄博博山方通铸钢厂,位于 (略) (略) 域城镇茜草村东南 200 米,现有“年产 150 吨铸件项目(现状评价)”于2016年12月 (略) (略) (略) 备案审查意见(博环审字﹝2016﹞183号)。拟投资建设年产 150 吨铸件技改(一期)项目。新增压铸设备、消失模切割造型设备、真空泵组、 (略) 理线、V 法造型线、模具(电)烘干设备等设备 14 台(套),并将原有 1 台 0.5t 中频电炉替换为 1 台 0.3t 中频电炉、1 台 0.2t 中频电炉,在现有水玻璃砂铸造基础上,新增消失模、V 法浇铸工艺,提升产品质量。该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属于技改项目,项目代码:2410-*-89-02-*。技改完成后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为钢材、砂子、水玻璃溶液、聚苯*烯泡沫模型、耐火涂料、EVA膜、V法铸造模型,项目建成后铸造产能不变,仍为150吨/年,其中水玻璃砂铸件产品50 吨/年、消失模铸件产品50吨/年、V法铸件产品30吨/年、压铸产品20吨/年。 | 该项目必须重点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以下要求: (一)项目依托现有厂房,无土建工程。项目运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现行的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加强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保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该项目采用电等清洁能源,不得新建或使用直接燃煤设施,不得采用国家、地方淘汰的设备、产品和工艺,应当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正规设计,施工单位要按照设计方案和相关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技术要求。 (二)该项目营运期生产须在密闭车间内进行。本项目建设后排气筒 DA001及 DA002 废气最大产生及排放情况不变。抛丸工序、砂模装箱、翻箱落砂、砂处理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后依托现有布袋除 (略) 理,处理后经由现有一根 15m 高排气筒 DA001 排放;电炉熔化废气全部经布袋 (略) 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 DA002 排放。技改项目新增废气为消失模及 V 法浇注废气、消失模模型切割及烘干废气、V 法模型覆膜及烘干废气,废气全部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新增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通过新增排气筒 DA003 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山东省地方标准《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中表 1 中重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厂界颗粒物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 2 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VOCs 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山东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7 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表 1 中Ⅱ时段标准,无组织排放执行表 2 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苯*烯、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速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 2 排放速率限值;厂界苯*烯浓度执行山东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7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表 3(选控指标)厂界浓度限值;厂界臭气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7 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表 2 限值。厂区内厂房外无组织颗粒物、VOCs 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 A.1。 (三)该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 (略) 内 (略) 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四)项目营运期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施要采用减震、消声、隔音措施 (略) ,厂界周围环境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2类标准要求。 (五)该项目营运期新增一般固废:废耐火涂料包装桶。新增危险废物:废活性炭。项目须严格按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 (略) 置固体废物。项目固废转移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要求。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仓库标识牌须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转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2022年1月1日)执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应满足《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 1259-2022)要求。 (六)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 (略) ;排放不同种类污染物的废气在合并排放之前应分别设置规范的监测孔进行废气达标情况监控。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 | ||
2 | (略) (略) 病房改造提升项目 | (略) (略) 城东街道 (略) 4 号 | (略) (略) | 山东齐汇 (略) | (略) (略) 病房改造提升项目,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 (略) (略) 城东街道 (略) 4 号,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89.*元。 (略) 病房硬件设施条件,改善患 (略) 环境。 (略) (略) 计划投资建设“ (略) (略) 病房改造提升项目”,对现有1号病房楼、2号A座病房楼、2号B座病房楼、3号病房楼进行空间改善和品质提升,改造建筑面积*平方米。主要对病房楼增设并改造卫生间,其中4人间改造为2人间病房10间,3人间改造为2人间并增加卫生间病房100间,品质提升改造病房270间。对病房楼门窗、内装、强弱电、给排水、通风空调、电梯、医用气体设备等进行升级改造;更新病房内床单元基础医疗设备;对病房楼外墙增 (略) 理,完善供配电、消防、安防、智能化等设施。本项目建成后1号病房楼、2号A座病房楼、2号B座病房楼、3号病房楼病床数由920张减少为800张,全院病床数由1060张减少为940张。 | 该项目必须重点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以下要求: (一)依托现有病房楼建设,施工期主要进行病房改造、卫生间改造、病房内空调、病房设备等的安装与调试,不新增土地。施工过程主要以现有病房改、设备安装为主,不涉及土石方等工程内容。 (二)该项目营运期无废气排放。 (三)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病房废水。病房废水排入现 (略) (略) (略) (略) ,最终进入葛洲坝 (略) 处理达标后排入孝妇河。废水满足《山东省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596-2020)表1二级标准的相 (略) (略) 最终排入葛洲坝 (略) 进 (略) 理,达标后排入孝妇河,不得外排。 (四)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是中央空调等设备噪声。营运期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施要采用减震、消声、隔音措施 (略) ,厂界周围环境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2类标准要求。 (五)该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是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属于危险性废物,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要求。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仓库标识牌须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转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2022年1月1日)执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应满足《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 1259-2022)要求。 (六)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 (略) ;排放不同种类污染物的废气在合并排放之前应分别设置规范的监测孔进行废气达标情况监控。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