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上 (略) 2017年莘闵房屋大修框架集中比选、项目编号:SC-BX *** ,比选人为 (略) (略) 分公司,代理机构为 (略) 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中电信沪预算〔2017〕1 号),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 (略) 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参选人可前来参选。
1.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1工程规模: 本项目为总投资估算352 万元(含全年房屋大修项目总投资额),预估监理费用(不含税价格) 12 万元,建设地点 (略) 。
1.2比选范围: 上 (略) 2017年莘闵房屋大修框架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
★1.3工期要求: 按合同约定
1.4本项目不划分包件。
★1.5技术要求: (略) 业相关要求,详见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6本项目不设置最高参选限价。
★2.参选人资格要求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资质要求:
具有有效的各省、自治区、 (略) (略) 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乙级及以上。
非本市企业必须在“ (略) 市建筑建材业管理信息系统” (略) 登记审核,并形成企业的电子版《诚信手册》(诚信手册查询页面截屏,加盖公章)。
2.3 业绩要求:
2014年1月1日至唱价截止时间已签订的同类型项目监理业绩(维修工程),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项目名称、金额、签字盖章页等;若提供框架合同,则需提供合同加相关专业订单(不能仅提供订单,若仅提供订单,视作为未提供证明材料);若提供单项合同,则仅需提供合同】
2.4人员要求:
2.4.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有效 (略) 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工程)”;
2.4.2具备与本批次各单项工程规模相适应的监理组人员数,不少于3人
2.5财务要求: 提供经 (略) 审计的2014年度和201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文字性报告)及报表(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报告正文及三个附表每一页均须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若参选人为2015年至参 (略) 则需提供成立之日至参选截止时间的财务报表(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报告正文及三个附表每一页均须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
2.6信誉要求: 参选人2014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 (略) 为,无重 (略) 全事故及质量问题,无因参选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记录,须提供承诺函。
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8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参选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
2.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参选或未划分包件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4.1请参选人于2017年06月02日至2017年06月06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 (略) 时间,下同),在 (略) 市 (略) 路500号21楼购买比选文件。
购买比选文件需携带下列资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若为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无需提供(2)、(3)两项资料
(4) (略) 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 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 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 * 佰元),售后不退。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纸质参选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6月9日09时00分,参选文件递交地点: (略) 市 (略) 区 (略) 路500号17 (略) 会议室。
5.2本项目唱价将于上述同一时间、 (略) ,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代理结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3.1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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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联系方式比选人: (略) (略) (略)
比选人地址: 莘东路511号
代理机构: (略) 有限公司
联系人(业务): 陈冬莹、周蔚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略) 市 (略) 路500号17楼
邮编: ***
(略) : (略) (略) ( *** )帐号: ***
出售比选文件联系人(财务):韩晓旭、孟韵倩;联系电话: *** 、 ***
传真: ***
代理机构: (略) 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