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 (略) (略) 组 (略) (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会议。
1.项目名称: (略) (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建设单位: (略) (略)
3.建设地点: (略) (略) 唐家湾镇 (略) 131号2栋
4.验收范围:
本验收项 (略) (略) 唐家湾镇 (略) 131号2栋,中心坐标为113°32"45.011"E,22°22"37.924"N,地理位置详见图一。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占地面积884m2、总建筑面积1074m2,项目主要分设厂房一(两层)、厂房二(一层)、停车场。本项目主要从事一次性洁牙器抛光头、简易版一次性洁牙器抛光头、灯架、手柄、电机、水泵组、水泵用驱动器的生产,年产一次性洁牙器抛光头#个、简易版一次性洁牙器抛光头#个、灯架#个、手柄3000套、电机650套、水泵组650套、水泵用驱动器500套。
目前,建设项目整体已基本完工,配套工程也基本建成。项目占地面积、建筑面积、设备类型及数量、公共工程及生产工艺灯均没有发生变化。为方便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的管理,调整危废暂存间位置,调整后位于厂房北侧。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2020年12月13日),本项目性质、生产规模、建设地点、生产工艺未发生变化,无重大变更,环保措施按环评报告表落实。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附件、《 (略) 过渡期间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指引(暂行)》、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评报告和环保审批部门审批意见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等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可以通过环保验收。
现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进行公开,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征求意见日期: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2月20日
二、征求意见期间,验收组接受反映公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和问题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小姐
电话:#
附件: (略) (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略) (略)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