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21日-2023年8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3-*
地址: (略) 广丰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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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广丰区少阳乡污水处理厂及污水主管网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广丰区少阳乡少阳村,中心地理坐标为E 118°10′11.05″,N 28°21′3.45″ |
建设单位 | (略) 广 (略) |
环评机构 | (略)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本项 (略) 广丰区少阳乡少阳村,中心地理坐标为(E 118°10′11.05″,N 28°21′3.45″),污水处理厂红线用地面积900m2,处理规模为550m3/日集镇生活污水,纳污范围主要为少阳乡集镇的居民生活污水,不接纳工业废水,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废气:营运期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厂恶臭,通过加盖收集与生物除臭装置处置后以无组织形式逸散。项目要强化管理,减少恶臭排放。项目废气排放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表4中二级标准要求; ②废水:本项目主要集中处理少阳乡集镇范围内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尾水排放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要求; ③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风机与泵等机械设备,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震、进行厂区绿化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④固体废物:项目固废主要为栅渣、污泥、废包装袋与废膜等。栅渣集中收集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污泥直接抽吸外运送至县城污水处理厂集中统一处理;废包装袋收集外售处置;废膜由供应单位回收综合利用。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在审批前进行了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