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山县黄沙铺镇高槎坪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通山县黄沙铺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请求批复通山县黄沙铺镇高槎坪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实施方案(项目代码:2408-*-04-01-*)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通山县黄沙铺镇高槎坪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示范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
通山县黄沙铺镇高槎坪村。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 (略) 508米、 (略) 960 米、排水沟护砌1220米、拦水坝3座、便民桥2座、引水隧道护砌1172米。
四、设计方案
原则同意项目实施方案。
五、工程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432.*元。其中工程费387.*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2.*元,预备费12.*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以工代赈专项资金和地方自筹。
六、项目建设时间:2025年3月至2025年12月。
七、劳务用工及劳务报酬发放要求
项目实施过程中提倡“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鼓励组织当地农民特别是建档立卡脱贫户、低收入群众参与工程建设,并与务工群众签订用工合同,明确务工内容和劳务报酬标准,确保劳务报酬占中央投资的比例应在30%以上。经初步测算该项目实施期间预计吸纳119人当地群众参与项目建设,预计发放劳务报酬152.*元。
八、技能培训
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开展以工代训,主要对施工过程中涉及的水渠挡土墙砌筑、道路建设等操作开展基本技能培训,帮助提升群众就业技能。将就业培训和实训融入以工代赈项目中,帮助务工群众掌握实际操作技术,有效提升农民技能和素质,为群众增加就业选择和劳动收入提供了有力支撑。
九、工程项目管理
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坚持以解决群众就业增收问题为主线,“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切实发挥好以工代赈资金带动农村群众就业增收的功能作用。加强项目日常监管,做好项目日常监管台账,严格执行项目建设安全生产“三同时”的规定,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项目竣工后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工作。
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