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总书记对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我州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市)顺利通过国家级、省级评审,州爱卫办组织起草了《文山州健康影响评估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积极参与,献计献策,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
2023年7月3日—7月14日
二、反馈意见的方式
(一)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真至0876—*;
(二)*@*63.com;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 (略) 开化街道新闻二路31号文山州卫生健康委(联系人及电话:保雪莹,0876—*;邮编:*)。
附件:文山州健康影响评估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
文山州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7月3日
附件
文山州健康影响评估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要求,高质量推进健康文山建设,确保全州健康影响评估工作有序开展,提升政府公共政策制定和重大工程项目实施的科学性, (略) 建设,全面提升全州人民健康生活品质,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为统揽,坚持“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坚持健康优先、实事求是、科学有效、公平普惠的基本原则,把健康影响评估作为落实“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有效载体,构建更为完善的健康支持体系。
二、工作目标
一是基本形成并逐步完善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估政策体系、制度规范、实现路径和运行保障机制。二是探索将重大工程项目的健康影响评估纳入环境影响评估体系,初步建立实施路径、技术评估方法,逐步明确管理机制和工作流程,制定有关实施方案。三是完善评估运行体系和工作机制,对部分重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工程项目进行评估,不断提高评估比例。
三、评估要求
(一)评估对象。健康影响评估对象为政府及所属工作部门拟定的公共政策和重大工程项目。具体包括以下两类:
1.公共政策。由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拟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即以政府及所属工作部门名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并公开印发,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在本行政区域或管理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时期内反复适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如有关生态环境建设、环境保护、社会保障、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城市管理等政策、规划和管理文件,重点评价覆盖面广、有效期长、影响较宽、关注度高的公共政策。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的内设机构发布的公文,以及转发上级政府和部门文件不纳入本级健康影响评估。
2.重大工程项目。即文山州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由政府投资的重大工程项目,具体工程项目由州发展改革委据实确定。
(二)评估内容。从最广泛的健康影响因素入手,综合评估物质环境、社会环境、生物心理、生活方式、卫生健康服务等直接或间接健康影响因素,如:水质量、土壤质量、废物处理、基础卫生设施、社会保障以及个体吸烟、饮酒等因素,提出意见建议,增加健康积极因素,减少健康危害因素。健康影响评估既评价短期影响又关注长期效应,既覆盖政策的决策、制定和实施全流程又落实在重大工程项目的规划、执行(建设)、交付使用的全过程。
(三)责任主体。健康影响评估的责任单位为公共政策制定部门或重大工程项目业主(主管)单位。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估结果由相应的公文印发机构负责查验审核,承担查验责任。重大工程项目,按现有法律法规要求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估的,由州生态环境局按有关规定在相应评价中增加健康影响评估要求,与环境影响评价同要求、同审批。
(四)评估类型及流程。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分为常规评价、质控评价、效果评价三种。
1.常规评价。公共政策制定部门或重大工程项目业主(主管)单位按照“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要求,在公共政策出台前或重大工程项目实施前,组织开展的健康影响评价。评价分为5个阶段:一是自评。即在制定或修订公共政策前,公共政策制定单位按照健康影响因素清单初步自评(可邀请专家评价),确定是否开展健康影响评价,需要评价或不能确定的提交专家筛选。二是筛选。公共政策制定部门按要求组建健康影响评估专家组对需要评价或不能确定的公共政策进行筛选,确定是否需要实施健康影响评价。对于没有必要实施评价的,备案后按照公共政策制定既定流程执行。需要实施健康影响评价的,则进入评价流程。三是分析评估。组织专家组进行分析评估,分析确定健康影响因素,提出修订完善意见建议。四是编写报告。专家组根据评价评估结果,撰写健康影响评估报告,并反馈给公共政策制定单位。五是再评价。公共政策制定单位按照健康影响评价报告要求修订完善原政策文件后,由政策制定单位和专家组共同再评价,并出具健康影响评价确认书,印发机构查验健康影响评价确认书后按既定流程执行。重大工程项目健康影响评价由业主单位按有关要求组织开展,流程同公共政策评价流程。健康影响评价可组织专家评价,也可委托具有相应条件的第三方开展评价。健康影响评价完成后,健康影响评价报告等资料需提交州爱卫办备案。
2.质控评价。州爱卫办每年抽取一定数量的健康影响评价评估案例,组织专家组按标准流程进行再评价,以评估公共政策制定部门、重大工程项目业主单位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工作质量。
3.效果评价。州爱卫办在公共政策执行后或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完工后,组织开展的评估性评价。主要通过收集与公共政策和项目实施有关的信息和数据,了解公共政策和项目的进展状况,同时监测关联人群健康情况,并分析评价公共政策和工程项目与有关人群健康情况的关联性。
(五)评价方法。健康影响评估专家组通过文献分析、现场调研、公众意见调查和专家质(函)询等方法,分析识别政策或工程项目涉及的健康影响因素,从维护和促进人群健康的角度给出评估结论和提出建议。
四、实施步骤
(一)组织筹备期(2023年7月至8月)。广泛开展健康影响评估组织、筹备工作,明确组织领导机构、技术支持机构,出台健康影响评估实施方案等,初步建立健康影响评估工作制度、路径、工具等基础体系。
(二)探索试行期(2023年9月至12月)。以健康环境为重点,对部分重大公共政策和重大工程项目试行健康影响评估。州教育体育局、州民政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市场监管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2023年分别要开展一项健康影响评估,重点以重大公共政策和重大工程项目开展评估。
(三)全面推进期(2024年1月至2029年1月)。在全面总结健康影响评估工作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完善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工作机制、技术规范等保障体系,建立适宜本地的健康影响评估体系,全面实施健康影响评估。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康影响评估工作由州爱卫会领导,州爱卫办具体负责全州健康影响评估工作日常管理,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统筹协调推进评估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部门职责。政府所属工作部门负责对制定的公共政策和实施的工程项目开展健康影响评价评估。由州爱卫办牵头制定健康影响评估管理办法。将健康影响评估工作纳入爱国卫生行动考核。州生态环境局负责将健康影响评估纳入环境影响评价之中,作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必备内容。
(三)建立技术支撑体系。由州卫生健康委遴选卫生健康领域的专家10—15名,州发展改革委、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推荐遴选具有较高学术造诣的专家和技术人员组成文山州健康影响评估专家库,为健康影响评估工作提供技术服务。倡导、支持、培育专业评价机构参与健康影响评估工作,提供第三方评价服务。组织专业力量开发评价指标体系、评价规则、操作手册等健康影响评估工具,构建健康影响评估技术体系。
(四)落实经费保障。州财政局给予一定资金支持,解决健康影响评估工作所需各项工作经费,推进评估工作顺利开展。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开展健康影响评估工作是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部署,推动“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重要抓手。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健康影响评估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公共政策和重大工程项目的启动初期即开展健康影响评估,减少健康危害因素。根据“先行先试、逐步完善”的工作要求,积极主动推进健康影响评估工作。
(二)加强指导,定期交流。州爱卫办要加强对各部门开展健康影响评估工作的业务指导,建立定期交流制度,总结经验,促进各部门间的交流,提升工作能力。
(三)广泛宣传,提高认识。各级各部门要树立“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意识,利用各种途径广泛宣传健康影响评估工作,营造良好的支持性环境,引导干部职工、社会群众关注健康影响评估工作,提升干部群众对健康影响评估工作的认识,切实提升公共政策制定、重大工程项目执行的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