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文件中的内容作如下更正:
* 、第 * 章《招标公告》第 * 条:“5. 投标文件的递交”中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 年 * 月 * 日 9 时至 * 年 * 月 8 日 9时。投标人应当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 *** )上传,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
5.2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现更正为: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 年 * 月 8 日 * 时至 * 年 * 月 * 日 * 时。投标人应当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 *** )上传,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
5.2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第 * 章 《设备物资需求 * 览表》中
A包件“交货期”由 * 日更正为“以投标人自身实际情况,投报最短供货完成时间”。
特此说明
(略) 市清澜片区污水截污并流工程( * 期)
(略)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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