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广西投资 (略) 北海电厂二期(2×660MW)扩建工程项目第十批辅机设备采购项目II标段(低压动力电缆)招标投标活动、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通知
各投标单位:
广西投资 (略) 北海电厂二期(2×660MW)扩建工程项目第十批辅机设备采购项目II标段(低压动力电缆)(招标编号:GTZX-22-150-017/02),因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收到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相关法律规定,现依法暂停该项目招投标活动。
鉴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9日,为保证项目有序进行,特延长本项目投标有效期至2023年9月5日17时00分。
请各单位于2023年5月8日17:30前将投标有效期延长确认函(格式详见附件)*@*63.com,逾期未确认的,视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投标有效期结束后,其投标失效,投标人可申请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特此通知。
广西 (略)
2023年4月18日
附件:
投标有效期延长确认函
致:广西 (略) /广西 (略)
贵单位发出的《关于暂停广西投资 (略) 北海电厂二期(2×660MW)扩建工程项目第十批辅机设备采购项目II标段(低压动力电缆)招标投标活动、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通知》我单位已收悉,经研究,我单位决定 (同意/不同意)延长广西投资 (略) 北海电厂二期(2×660MW)扩建工程项目第十批辅机设备采购项目II标段(低压动力电缆)(招标编号:GTZX-22-150-017/02)投标有效期至2023年9月5日17时00分。
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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