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相关部门委托, (略) (略) 以竞价的方式向社会公开转让如下资产,详见附件1交易清单:
一、受让条件:
受让人需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转让合同》、缴纳成交款及成交价1.6%的交易费。
二、公告期: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19日17:00。
三、竞价时间:
有意竞拍者,请携带报名报价资料,于2024年9月20日9:3 (略) (略) 1757号蚌埠投资大厦西裙 (略) 招标 (略) 1号开标室(投资大厦北门进入)进行登记提交报价,超时提交的不予接受。
四、竞价方式:
本次竞价采用一次性密封报价方式,竞买人有且仅有一次提交密封报价的机会(竞买人应报出自身的最高报价),时间截止后,拆封报价单,当场宣读各竞买人的报价,价高者得。
五、竞价保证金:详见附件1交易清单。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9月19日17:00。
六、看样时间、地点:2024年9月18日、19日在标的物所在地,由转让方安排集中统一看样,看样前请提前电话预约。
七、咨询电话:0552-* 戴工
看样电话:杨先生 166 5526 0529
(略) 址:http://**
(略) (略)
2024年9月10日
安徽安兆工程 (略) 公务用车竞价转让项目
标的说明及竞价须知
标的说明:
一、 转让方:安徽安兆工程 (略)
代理机构: (略) (略)
二、标的基本情况:详见附件1交易清单
三、瑕疵告知
1、标的车辆以现状为准转让,委托方、代理机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竞买人应充分了解车辆情况并自行踏勘现场做好尽职调查,自行承担踏勘现场时产生的所有费用及人身安全责任。竞买人缴纳竞价保证金参与竞买,即视为认可并接受车辆的一切现状,视为认可并接受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的所有条款。
四、特别说明
1、因车辆自身档案丢失、车辆特殊用途(如囚车)等不可预知的客观原因造成车辆不能过户的,转让方与受让人解除交易,转让方退回成交款,代理机构退回交易费,转让方、代理机构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2、谨此提醒竞买人,应在参与竞买前自行向拟转籍所在地车辆管理部门了解车辆转籍过户的相关规定。受让人自行承担车辆不能转籍、不能提档造成的相关责任。
五、资格条件:无。
六、受让条件:
受让人需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转让合同》、缴纳成交款及成交价1.6%的交易费。
竞价须知:
一、报名登记资料
竞买人登记时,需提交如下资料:
1、自然人:身份证、密封报价单(附件2)。
2、法人或其他组织:密封报价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盖章、授权委托书(附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二、竞价保证金:详见附件1交易清单。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9月19日17:00。
1、竞买人应在公告期内使用自己的账户,以转账、电汇的方式足额缴纳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支付宝等其他方式缴款,不得代缴)。
2、保证金支付以到代理机构账户时间为准,竞买人须确保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
3、如因账户信息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 (略) 支付等原因造成不能参与竞价,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及后果。
4、受让人的保证金在缴清成交款、交易费后全额退回原转入账号。未成交人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全额退回原转入账号。
三、成交款的缴付方式
1、受让人需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成交款及交易费(详见成交确认书)。
2、收到成交款后,委托方、代理机构均不为受让人开具成交款发票,代理机构为受让人开具交易费发票。
四、车辆的过户及相关费用
1、因车辆过户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脱审的费用、所欠车船使用税、补办登记证书费、交强险等及修车、改漆等全部由受让人承担。
2、车辆竞价前所发生的交通违章、罚款、扣分均由转让方承担。
3、车辆在办理过户手续中,出现的交通违章、罚款、扣分及交通事故所产生的责任均由受让人承担。
4、所有车辆的商业险、车号牌不随车转让,不办理过户。
五、其他约定
转让方有权在竞价开始时间前终止或中止本项目的交易活动,转让方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责任和违约处理
发生下列事项,转让方有权取消受让人的受让资格,受让人所缴竞价保证金先用于支付双方应向代理机构缴纳的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用于对转让方的补偿。
(1)竞买人对提交的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
(2)经监管部门查实受让人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的。
(3)受让人不按期缴纳成交款及交易费的。
(略) (略)
2024年9月10日
附件1:
交易清单
序号 | 标的名称 | 年检/保险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 保证金缴入账号 |
1 | 2013年1月登记的别克牌昂科雷5GAKV7ED小型越野客车一辆(原车号-皖CX0199) | 年检至2025年1月 交强险至2025年1月 | 2.24 | 2200 | 户名: (略) (略) 开户行:中信银行蚌埠分行营业部 账号:*6668 |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略) (略) :
本授权书声明:我 系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被授权人姓名)
(身份证号)为我单位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在贵单位组织的安徽安兆工程 (略) 公务用车转让项目(2024CWCQ022)中,以我单位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竞买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姓名): 联系电话:
202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