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 (略) 群石小学过街天 (略) 发 (略) 以闽发改备[2024]C*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 (略) (略) , 建设资金来源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招标人 (略) (略) ,委托的招标代理 (略)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略) (略) ;
2.2. 工程建设规模:该项目拟建设人行天桥1座,包括过街天桥工程、管线迁移工程、夜景工程及绿化工程等。 (略) 群石小学过街天桥主桥采用两跨连续钢箱梁结构,主桥宽约6.80~9.73 m,梯道宽度为3.6m,全桥建筑面积约1449㎡;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该项目拟建设人行天桥1座,包括过街天桥工程、管线迁移工程、夜景工程及绿化工程等。 (略) 群石小学过街天桥主桥采用两跨连续钢箱梁结构,主桥宽约6.80~9.73 m,梯道宽度为3.6m,全桥建筑面积约1449㎡。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单跨 (略) 桥梁;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单跨 (略) 桥梁;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施工招标工程特殊性认定和类似工程业绩设置事项的通知》 闽建筑[2017]39 号第三点(一)应当由取得相应类别二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的工程;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桥梁下部结构在2025年4月1日前完成;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和地方相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 (略) 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 (略) 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 (略) ”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跨跨度不低于 (略) 桥梁工程。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注:(1)企业法人工商注册地不在福建 (略) 域内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应按《关于推 (略) 场统一开放的通知》( 闽建筑[2015]35 号文)、《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 闽建办筑 [2015]13 号) 和《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2016]8 号文)规定,办理入闽登记手续。(2)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3〕4号)内容:①持有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发和关于住房城乡建设部资质审批下放试点期间省厅在下放权限内审批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以下简称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其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需在有效期届满前向住房城乡建设部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有效期于2023年 12月31日后届满的,按照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向住房城乡建设部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②关于我省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在审批权限内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其资质证书有效期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和2024年12 月31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 2024年12月31日。企业无需申请换领资质证书。(3)本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9日08时00分至2024年12月04日17时00 (略) 公共资源 (略) (网址:http://**),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4年 12月 27日 10时 00分前到账。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第1标段*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法人单位基本帐户汇出,并注明工程招标编号;或 (略) 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的,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收讫证明”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和补充缴款凭证(如有)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并提交(具体详见泉建筑[2019]54 号、泉建筑〔2021〕48号);或③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需按闽建筑〔2020〕8号、泉发改规〔2023〕5号、泉建筑〔2022〕24号以及泉建筑〔2022〕65号文件要求, (略) 公共资源 (略) 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且购买凭证应注明招标项目编号。具体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3项规定。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2月27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 (略) 公共资源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具体时间)前使用本单位CA证 (略) 公共资源 (略) 予以确认。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 (略) (http://**)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247号东亚之岗文创园A馆2楼,邮编:*
电子邮箱:*@*q.com
电话:*,传真:/
联 系 人:小陈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略) 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邮编:*
电子邮箱:*@*q.com
电话:0595-*/*,传真:/
联 系 人:小洪、小黄
(略) 名称: (略) 公共资源 (略)
网址:http://**
联系电话:0595-*/*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略) 住房和 (略)
地址: (略) 行政中心A栋6、7层
联系电话:0595-*
(略)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A栋4楼
联系电话:0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