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的规定,经企业申报,我委近期对重庆宏大 (略) 申请监理资质的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审查情况附后)。公示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28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及个人均可对公示企业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举报,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举报应附详细证明,以便核查。
公示期内,如企业对申报的人员、业绩情况的审查意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于2023年5月28日前送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工程建设D7号窗口,逾期不予受理。申诉材料只能对申请材料进行解释和说明,但不得增加新的人员、资产和业绩等材料。申诉材料有弄虚作假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联系地址:巫山县高唐街道宁江路220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工程建设区域
邮编:* 联系电话:023-*
巫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5月18日
附件
2023年巫山县第3批监理企业(首次、升级申请)公示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业务类型 | 申请事项 | 审查意见 |
1 | 重庆宏大 (略) | 首次申请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质*级 | 同意 |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质*级 | 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