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坤*再生资源绿色环保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澧县环保局行政审批办公室邮编:*
联系电话:07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坤*再生资源绿色环保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澧县澧浦街道卢家居委会 |
建设单位 | 湖南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湖南 (略) ,选址澧县澧浦街道卢家居委会,投资*元,建设二条塑料破碎生产线,年破碎废旧塑料*吨,另配套建设生产及环保处理设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封闭原材料堆场及破碎车间,原料不得露天堆放,采用湿法破碎工艺,防止粉尘逃逸,厂界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控制浓度限值。锅炉采用天然气为燃料,外排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 2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废水:项目雨污分流,采用湿法作业,破碎、漂洗、清洗等生产废水尽量循环利用,多余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采用“气浮+AO 生化”处理工艺 (略) (略) ,进入澧县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 (略) (略) 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优化厂区平面布局,对破碎等高噪声设备采区基础减震措施,加强设备维护与保养,加强厂区绿化建设,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及4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标签外售处理;瓶盖回用其他塑料破碎生产线;清洗沉渣、气浮浮渣、污水处理站污泥经收集后,由垃圾焚烧场处理;废机油暂存于危废间,定期由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