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广东 (略) 荔湾区智慧楼宇智能化系统设备采购项目(重新采购)公开询价公告
2024年广东 (略) 荔湾区智慧楼宇智能化系统设备采购项目(重新采购)采购人为广东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请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报价人(以下简称报价人)参加询价应答。
一、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1)服务地点: (略) ;
(2)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投入上线试运行。试运行3个月后,进行终验,免费运维服务期2年,自供需双方代表在本项目最终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
(3)预算金额:【79.*元,税率13%】;
1.2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
(1)采购内容: (略) 络设备、大楼 (略) 系统、弱电机房(-1F)63平方米设备、备用机房(10F)设备。(详见项目需求书设备部分)。
(2)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3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79.05】万元人民币,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二、资格条件
2.1报价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报价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项目的要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或等值货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 (略) 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1.1) 如报价人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1.2) 如报价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应提供“事业单位在线http://**)”查询结果(显示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办资金、证书有效日期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2)业绩要求:具备近【3】年(【2021】年【07】月【0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指【系统集成类实施项目】的相关业绩,累计完成【150】万元以上合同金额。(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合同清单)或相关订单、票据、其他证明材料等;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业绩,不予认可。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选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项目团队要求:报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大专或以上学历,拥有【3】年及以上【系统集成】管理经验。需提供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和社保证明(由社保局或地税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4年1月1日以后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且参保人所属单位为报价人)。
(4)其他要求:供应商需具有奇安信品牌代理证书。
2.2报价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报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应答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07】月【01】日至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骗取中标、中选、成交的;
(6)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07】月【01】日至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报价人资格的;
(7)在与采购人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8)相关产品在采购人合作项目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9)报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报价人提交应答文件时必须提供《报价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没有提供该表的,其应答文件一律无效。
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
3.1 请于2024年07月23日至2024年07月2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报价人,请将报名所需材料,邮件发送至询价采购公告内的联系人邮箱:
(1)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单位介绍信或法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3)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2 如无按上述要求获取询价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人机构将不接收该供应商所递交的报价文件。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4.1报价文件的递交: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即询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7月26日17时30分,请报价人将报价文件寄送至询价采购公告内的联系地址及联系人。
4.2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五、在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或通过资格审核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可对2家合格报价人继续组织评审,若只有1家合格报价人,则本项目询价失败,采购人可选择重新采购。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略) 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七、纪检部门联系邮箱:*@*z2000.net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先生
联系电话:020-*
邮箱:*@*ter.cn
地址: (略) 天河 (略) 366-368号鸿景园东塔三楼
邮政编码:*
采购人:广东 (略)
2024年07月22日